17.胡適:人生自是有情癡(1 / 3)

17.胡適:人生自是有情癡

我不愛她,但她來得比你早

一個男人一生應有幾個女人,才既不敗壞名聲又不枉度一生,豐富而圓滿?或許一個足夠,或許兩個、三個,甚或幾多個。女人呢,一生路過幾個男人,方可收取她想要的幸福?

男或女,短暫又漫長的一生,總有那麼一人是愛而不得的吧。並非男不願娶女不願嫁,隻是不能。彼此隔著一條長河,無法泅渡。

胡適和韋蓮司,終生隔著一條河,寬且長。誰能說他不愛她?而她愛他,毋庸置疑,為他,她終生未嫁。

韋蓮司不是胡適的第一個女人。他的第一個女人名叫江冬秀。

1904年,胡適13歲,去上海進新式學校讀書。臨行前,母親為他訂了一門婚事,姑娘名叫江冬秀,是安徽旌德縣江村人,生於望族世家,這一年,她14歲。後來,人們說民國史上有七大奇事,其一便是“胡適的小腳夫人”。這小腳夫人就是江冬秀。

婚事不曾經得胡適同意,是由胡家和江家的兩位老太太定下的。胡適是孝子,不違母命,他默認了。

到了上海,胡適接受新潮思想,對封建禮教和包辦婚姻有了進一步認識,心生厭惡,以筆為刀,撰寫文章,抨擊封建陋習,呼籲女性解放。有此見識,又如此討伐,胡適應悔婚並退婚吧?他沒有。他愛他的母親。母親給他一條路,他就全心去走。

1910年,胡適憑著優異成績考取“庚子賠款”第二期官費生,遠赴美國康奈爾大學求學。兒行千裏母擔憂。胡母擔憂的是,胡適在國外會否結識其他姑娘,棄了江冬秀。每次給胡適寫信,胡母必再三叮囑,男女交際尤須留心。胡適答應,但他也請母親轉告江冬秀,扯掉裹腳布,讀書識字。

那年月,有幾人有幸去國外留學呢?江家見未來女婿如此出色,亦是擔心遭遇退婚,為求個安穩,胡適所有要求江家一概應允。請了塾師教江冬秀讀書識字,江冬秀倒也用心,沒多久就能親自提筆給胡適寫信了。盡管遣詞用句常有不通,但她畢竟不需他人代勞就可和未來夫君紙上傾訴衷腸了。

葉綠葉黃,春秋輪轉,到了十七八歲年紀。母親多次寫信催促胡適,回國完婚。雖為孝子,但胡適回信說:“兒決不以兒女婚姻之私,而誤我學問之大。”他推托了。

其實,一個男人對婚事一推再推,原因無他,他不愛那個女人。若是愛,誰個不想著早日芙蓉帳裏睡鴛鴦,朝暮相隨,日夜相對?

人們往往愛的是這個人,與之結婚生子的卻是另一人

誰會遇見誰,誰又愛上誰,誰能預料,誰可說得清?

23歲這年,胡適應邀參加一個婚禮派對。真巧,他遇見了韋蓮司。

韋蓮司全名艾迪絲?克利福德?韋蓮司,她是康奈爾大學教授亨利?韋蓮司的小女兒。

她是一個怎樣的姑娘呢?“人品高,學識富,極能思想,高潔幾近狂狷,讀書之多,見地之高,誠非尋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胡適在日記裏如此說,“餘所見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於一身者,唯一人耳。”

這樣的姑娘,胡適一見傾心。

韋蓮司也很喜歡文質彬彬學識淵博的胡適。二人一見如故。

所謂“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大抵就是這個意思吧。

他們談天,說笑,不勝歡喜。

婚禮派對結束沒幾天,韋蓮司離開胡適就讀的康奈爾大學所在地伊薩卡,回了紐約,她在紐約讀書。這有什麼關係?他們可以寫信給對方。書信你來我往,天涯近若咫尺。

終是想著見麵。1915年1月,胡適前往紐約看望韋蓮司。關於這次相見,胡適日記記載:“下午,訪韋蓮司女士於其寓,縱談極歡。”

無須多言,“極歡”二字盡表其情。

回到伊薩卡,得知二人聚於一室的韋蓮司的母親,一再追問胡適,有沒有別的朋友在場。她很緊張,甚或說是反感。在當時美國,青年男女約會,無論外出或居室相見,都要請一個已婚女性在旁監伴。再則,當時美國是反對異族通婚的。韋蓮司的母親沒有理由不緊張。

可是,“高潔幾近狂狷”的韋蓮司,她不在意這些。

她愛上他了。她曾給他寫過這樣的情信:“沒想到,我會如此愛你……我崇拜你超過所有的男人……”她還寫道,“我整好了我們那個小得可憐的床……我想念你的身體,更想念你在此的點點滴滴。我中有你,這個我,渴望你中有我……”

他也是愛她的吧。但是,他愛得清醒,冷靜。他有對韋蓮司講過,他那個不甚識字的小腳未婚妻:“她(江冬秀)對我的思想全然一無所知,因為她連寫封短短問候的信都有困難……我早已放棄讓她來做我知識上的伴侶了。這當然不是沒有遺憾的。”

遺憾,失望,又能如何?他是個孝子,在他心中,母命大過天。他曾說過:“此身非吾有,一半屬父母,一半屬朋友。”

1917年夏,25歲的胡適學成歸國。這年冬天,他迎娶江冬秀。

已是不能不娶,早有謠傳,胡適在美國娶了妻子。1915年8月28日,胡母曾致信兒子,要他澄明此事非真。同年10月3日,胡適寫了一封長達8頁的書信給母親:

“兒久已認江氏之婚約為不可毀,為不必毀,為不當毀。兒久已自認為已聘未婚之人。兒久已認冬秀為兒未婚之妻。故兒在此邦與女子交際往來,無論其為華人、美人皆先令彼等知兒為已聘未婚之男子。兒既不存擇偶之心,人亦不疑我有覬覦之意。故有時竟以所交女友姓名事實告知吾母。正以此心無愧無怍,故能坦白如此。”

胡適在“不可毀”、“不必毀”、“不當毀”的旁邊密圈加點,以示其言之誠。

再言之鑿鑿,總不如舉行婚事更能令人信服。胡適娶江冬秀為妻。

原來愛情在現實麵前是如此脆弱

即將結婚前,胡適給韋蓮司寫過一封信:“我不能說,我是懷著愉快的心情,企盼著我們的婚禮。我隻是懷著強烈的好奇,走向一個重大實驗——生活的實驗!”

婚後,他又給韋蓮司寫了一封信:“我結婚已經七個多星期了,還沒向你報告這件事!我高興地告訴你我妻子和我都相當愉快,而且相信往後能相處得很好。”在這封信中,他還寫道,“我自創了婚禮的儀式,廢除了所有舊習俗中不合理的陋規。”

廢除了什麼陋規呢?“我們沒有拜天地,這是廢除的陋習中最重要的一項。”

自創了什麼婚禮儀式?較老式婚禮多了主婚人、證婚人和伴娘、伴郎等新內容。

曹誠英就這樣出現在胡適麵前,在胡適和江冬秀大喜之日。她是江冬秀的伴娘,胡適三嫂的妹妹。

此時相遇,他是別人的新郎,而她也早在16歲時許與他人為妻,各有所屬,自是無有他想。

胡適當時任教於北京大學,婚後攜妻江冬秀定居北京。

曹誠英喜愛種植花草,常寫信給胡適,要他寄花籽給她。也寫一些小詩,請胡適評閱。胡適對這個小他11歲的親戚甚有好感。

胡適的妻子江冬秀,她除了照料丈夫飲食起居,最喜歡的就是打牌了。家中常設牌局,鬧哄哄的。這對終日忙於研究學問撰寫文章的胡適來說,不啻是一種折磨。她不懂他,不懂丈夫讀書的樂趣、研究學問的意義和社會的影響。胡適很感苦惱,卻也無奈。她是他的妻子,朝夕相對,若要爭吵,自是有吵不完的架,日子又當如何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