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一 11.玫瑰還是紅豆(1 / 1)

輯一 11.玫瑰還是紅豆

有位上海的未成年少女曾在信裏問我一個很文藝的問題:喜歡玫瑰,還是喜歡紅豆?

也許那個女孩是想測驗我的愛情觀,因為,玫瑰和紅豆正是兩種愛情觀的經典象征:玫瑰是現代的、西方的,紅豆是古典的、中國的。玫瑰意味著廝守在現在時,無法廝守即無法相愛;紅豆意味著相思在遙遠的異地,相思比相處更能證明愛情的深切。玫瑰華麗、鮮豔、熱烈,然而容易受傷,容易凋謝,代表著“不在乎天長地久,隻在乎曾經擁有”的愛情觀;紅豆平常、含蓄、冷靜,然而穩定堅固,可以耐久,代表著“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的愛情觀……不過,作為一種情愛意象,現代的玫瑰早已取代了古典的紅豆,就如西方的情人節取代了中國的元宵節(“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那是中國式情人節的浪漫),就如《鐵達尼號》取代了梁祝故事(梁山伯鬱鬱而終,祝英台隨之殉情;傑克魂歸冰海,露絲卻長命百歲)。滿城滿街都在叫賣誇張的玫瑰,可是什麼地方可以買到低調的紅豆呢?

很喜歡一副對聯:“書似青山皆亂迭,燈如紅豆最相思。”可是,雖然身在南國,紅豆似乎已無處采擷;而一燈如豆、夜雨相思的詩意,也不可複現於今世了。

但我寧願選擇紅豆。

倒不是愛情觀的問題,是風格的問題,也是安全的問題。玫瑰花團錦簇,明擺著要製造一起事先張揚的戀愛事件;紅豆細細粒,容易藏,絕不外露,正好避開狗仔隊的耳目。而且,最關鍵的,玫瑰往往是追求者給被追求者的禮物,甚至是一廂情願的示愛行為;而紅豆是相愛者之間的信物,是你情我願,是傷別離,是長相思——送紅豆給情人,絕不會被拒絕;可送玫瑰,風險就大了!曾看到過一條軟新聞:意大利北部城市維羅納是莎士比亞悲劇《羅密歐與朱麗葉》的故事發生地,一男子羅伯托四年多前與一女子訂婚,但後來該女子取消婚約,羅伯托為重獲伊人芳心,決定送給她1480朵玫瑰——每一朵玫瑰代表他們訂婚四年多來的每一天。這天,該女正在一家餐廳吃飯,羅伯托支付了約6000美元,讓花店先將1479朵玫瑰送去餐廳,隨後,他親自上陣,向她送上最後一朵玫瑰……結果呢,該女子隻淡淡地說了聲“謝謝”,就回餐廳繼續吃飯去了。慘!

沒有十成把握,不送玫瑰也罷。

2月14日玫瑰事件

事情是這樣發生的:2月14日,夜幕降臨,如果你是個男子,不太老也不太小,且正好走在大街上,就會發現無數的玫瑰在不同地方從不同角度向你誘惑地伸過來,仿佛古龍小說中防不勝防的美麗暗器。買,還是不買?這個問題一次又一次地在你身後追逐著。

在這一天送花,女友不可能有什麼意外驚喜。買花並不能說明多少問題,並不足以證實你的熱愛,隻不過年晚煎堆人有我有罷了;可不買似乎就有問題了,這麼點錢都不花,又何以見得你的誠意?別的妙齡女子手中都捧著大支小支的花束,為什麼就讓她妙手空空?

那就買吧。可買貴了,讓賣花的太賺便宜;討價還價吧,又未免太不浪漫……表白愛情還這麼精打細算,豈不是讓你們的愛情顯得不夠昂貴?

於是就隻管買。太貴也好,太多也好,拿著太不方便也好。於是玫瑰無比鮮豔地招搖過市,點亮了城市的暗夜。

是的,你也完全可以質疑這個節日。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愛情紀念日,所有的愛情可以在同一天共度生日嗎?滿大街的紅男綠女捧著花團錦簇,煞有介事地消費浪漫,是不是有些幼稚,並且老套?一過完這晚,玫瑰的屍體就會遍布城市的角落,那一場風花雪月的事,既然會結束,又何必開始?

可是你再想想,假若事情反過來,滿街的玫瑰賣不出去,沒有玫瑰的情人節,城市像任何一個晚上那樣平平淡淡冷冷清清,那麼大家又是多麼世故,或者多麼故作雅皮啊。沒有幼稚,也沒有老套,滴水不漏,這個世界就成熟得太沉悶了。玫瑰固然隻能絢爛一夜,但第二天還會有新的盛開,新的絢爛,就如女子的芳唇,每個早晨都會有新的紅豔。愛情就是這樣隨著玫瑰的不斷凋謝和不斷盛開而生生不息。

玫瑰就是愛情的口紅,在2月14日夜晚,塗抹得分外明豔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