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叮咚——”有人按響了門鈴。“啊,他回來了。”莫蘭笑著說了一句,奔過去開門。
難道是莫蘭那個當警察的男朋友回來了?淩戈的心頭一陣興奮。
謎底快揭開了。
到底會是誰呢?
【4】
門開了,一個高個男人拄著手杖走了進來,一看見那張臉,淩戈的心就往下一沉,完了!是的高科長,曾經因為她開槍走火差點受傷的高競高科長,曾經罵她是最不稱職警察的高科長!唉,要是不來就好了。
不過,令她感到意外的是,一向在她麵前一本正經、一臉嚴肅的高科長,一進門,竟然像個小孩子一樣向莫蘭抱怨。
“以後還是你跟我一起去買東西吧,那些大媽都嫌我付賬慢,她們一直說我,一直說我,煩死我了,還有人插隊,我真想一槍斃了那個插隊的人!”高競一邊說話,一邊氣呼呼地把一包從超級市場買來的調料丟在地上。
“是你自己要一個人去的。”
“其實我還是希望你跟我一起去,我隻是沒說。桂花糖芋艿燒好了沒有,我好餓啊。”高科長伸長脖子在空氣裏嗅了嗅。
被他這麼一說,淩戈也感覺屋子裏有股桂花的香味。
“高競,我們有客人。”莫蘭溫柔地替他取下圍巾提醒道。
“找電腦的人來了?”高競馬上問,他的頭轉了過來。
淩戈真希望有個地洞可以讓她鑽下去,好尷尬啊,想想看,她曾經因為分不清左右,差點用槍打爆他的腦袋,幸虧她槍法太爛。
“淩戈?”高競大驚。
淩戈看見領導向來害怕,更何況是曾經罵過她的高競,她可從來沒覺得他帥,隻覺得他凶,而且凶得不得了,在那一刻,她覺得自己的腿都發軟了,她身不由己地站起身向他敬了個禮。
“高,高科長。”她聲音都發抖了。
高競一下子笑了出來。這還是淩戈第一次看見他笑,她覺得他好像刹那間小了10歲。
“小淩,這是在家裏,不用拘束。”他溫和地說。
屋子裏的人都在笑,淩戈覺得自己好傻。
“高競,你先去洗手,桂花糖芋艿早就燒好了。”莫蘭拍拍他的肩膀像哄小孩似的,“等會兒咱們一邊吃一邊說。”
“放多點桂花。”高競叮囑了一句,便一瘸一拐進了盥洗室。
淩戈覺得高競比上次見麵瘦了很多,大概是受重傷的原因吧。她正在琢磨等會兒該跟高競說些什麼,就聽到簡東平湊到她耳邊,低聲問道:
“你怎麼啦?沒事敬什麼禮啊!”
“他就是以前罵過我的那個黑皮虎。凶得要命呢。”淩戈小聲答道。
簡東平笑道:“你別怕,我們現在是娘家人,高競再凶也凶不過莫蘭。”
“莫蘭凶?我怎麼沒看出來。”淩戈看見莫蘭走進了廚房,她一定是去盛桂花糖芋艿了,可惜跟高科長一起吃一點味道都沒有了。
“好了,別說了。”簡東平說了一句,淩戈一抬頭,看見已經換了一件藍色毛衣的高競正一瘸一拐地朝他們走來,今天的他看上去頗為親切。
“你好,我是莫蘭的朋友。是我在找那台電腦。”簡東平站起身跟高競握了握手。
“我本來想練習打字的,我的手不太好,莫蘭說,既然隻是練習打字就買個便宜的吧,所以我就去了二手電器市場,恰好那台電腦擺在外麵,我看挺小巧的,分量比較輕,就買下了。”高競在簡東平對麵的沙發上坐了下來,“莫蘭說,你可能會來,果真沒錯。”
“莫蘭為什麼會這麼認為?”簡東平拉著淩戈重新坐下,“難道電腦裏有我的資料?”
“那上麵有你的很多照片。”高競爽朗地笑了,淩戈發現他的目光一直在她跟簡東平之間移來移去。
“什麼照片?”簡東平皺了皺眉頭。
“等你把電腦拿回去後自己看吧。”高競又看了一眼淩戈,遲疑了一下,還是說了下去,“是你跟那女孩在一起的時候拍的照片,有二十幾張。”
“二十幾張?!都是……我跟她的?”簡東平好像很意外。
“對,都是你跟她的。莫蘭說,她認識那個女孩,她是個模特,以前是你的……嗯,女朋友。”高競說到這兒又忍不住看看淩戈。
淩戈明白高競為什麼說話吞吞吐吐的,他一定誤會她跟簡東平的關係了,她不想讓這種誤會影響破案,所以她決定澄清一下。
“高科長,你別誤會,我跟簡東平隻是普通朋友,你有什麼話就說吧。”她鼓起勇氣說。
簡東平不太高興地回眸盯了她一眼,好像在責怪她不該多嘴。
高競笑了笑,沒說話。
這時候,莫蘭和一個鍾店工模樣的中年婦女走了過來,鍾點工端著盤子,裏麵放了三個小白瓷碗,正冒著熱氣,不待她走近撲鼻的桂花香就讓淩戈食指大動。
“來,來,來,吃糖芋艿了。”莫蘭熱情地吆喝了一聲,一邊指揮鍾點工把餐盤放在茶幾上,一邊把一個沉甸甸的布包擱在高競的腿上。她看見淩戈好奇地看著她,便解釋道,“這是我爸做的黃豆包,熱了之後,可以去濕活血,對身體很有好處。”
“你老爸想得真周到。”簡東平笑著歎息道。
“是啊,要不是我老爸每天給他做針灸,他哪能恢複得這麼快。”莫蘭說,淩戈看見高競正用左手哆哆嗦嗦地端起糖芋艿的碗,那碗抖得厲害,眼看著碗就要打翻了,莫蘭很自然地握住他的左手向上輕輕一托,他立刻就拿穩了,雖然這隻是一個很簡單的動作,在他們之間可能已經重複過無數次了,但看在淩戈眼裏,卻覺得無比感動。
“莫蘭,我想問你,”簡東平一邊吃著糖芋艿,一邊問道,“你為什麼不直接打電話給我,卻要留個電話在電器行?”
“這是有原因的。”莫蘭道,“第一,你跟江璿已經分手很多年了,我不知道她的事應不應該找你。第二,她在她的博客裏提到三個人,不包括你,我不知道那三個人會不會來找那台電腦,所以我隻是留了電話,我想等等看。想不到,最後還是你找來了。”
“等一等,你說,‘她的事’……是什麼意思?”簡東平問道。
“高競那天把電腦買回來,我一翻開,就發現裏麵竟然有我認識的人,所以我就插了網線上了網,結果,我從收藏夾裏找到了她的博客。從她的博客裏,我發現了一些有趣的東西,她提到了金紐扣。”
金紐扣?那是什麼?淩戈回頭看看簡東平,發現他臉色不太好。
“淩戈,別客氣,吃啊。”莫蘭熱情地招待淩戈。
“謝謝。”淩戈端起糖芋艿一邊吃,一邊聽他們說話。
“她曾經三次因為匿名告發電話被帶到警察局問話,後來警方證明她跟那些事都無關,但這三次經曆對她的傷害好像很大,她有一段時間一直處在驚恐中,總覺得有人要害她。後來我完全是出於好奇,想核實她在博客裏說的這三次匿名電話的事是否屬實,所以我找我的表姐查了江璿的檔案。東平,你別介意。”莫蘭說。
“當然不會,請繼續。”
“我發現她說的都是真的,警方真的三次盤問過她,具體內容你看她的博客就明白了。”莫蘭回頭看著高競吃糖芋艿,隨手遞了張紙巾給他,他哆嗦著接了過去,“而昨天,我表姐告訴我,江璿自殺了,於是我又回頭看了一遍她的博客。東平,我敢肯定她是被謀殺的。雖然我還不太了解她,也沒去過她的家。但我敢肯定。”
“你怎麼知道她是被謀殺的?”簡東平立刻問道。
“她是左撇子,但她的左手燒壞了,不可能寫遺書。我聽表姐說,她有份手寫的遺書。”莫蘭說。
“你怎麼知道她是左撇子?”
“她的博客裏有句話,說她有一次給人打電話,右手握著電話,左手在記錄,那她當然是左撇子嘍。”莫蘭笑著說。
簡東平跟著笑了起來。
“真不愧是莫蘭,好吧,那麼可以告訴我嫌疑人的名單嗎?我想你早就心中有數了。”
“可以啊。一共有三個嫌疑人。”莫蘭興致勃勃地說起來,淩戈發現莫蘭跟簡東平一樣對破案非常感興趣,“第一個是她曾經的戀人名叫宋傑,第二個是她的多年的異性朋友海東,第三個是她的女鄰居兼義務輔導員李雲。”
簡東平跟莫蘭對視了兩秒鍾。
“你是不是已經知道凶手是誰了?”過了一會兒,他問道。
“是啊,我知道了,你很快也會弄明白的。其實很簡單。”莫蘭笑著聳了聳肩。
簡東平不說話,好像陷入了沉思。
“你幹嗎不直接告訴我,好讓我省點力氣?”片刻之後,他道。
“我本來也想這樣,但是看了她的博客後,我覺得於情於理,你都應該自己去解決這問題。”莫蘭意味深長地說,“好了,我們把電腦借給你,到時候別忘了還,別弄壞了。我們可是花了1500塊錢買的。”
“你是富家小姐,1500塊算什麼!”簡東平開玩笑道,隨後又話鋒一轉,“隻是我覺得奇怪,她出售電腦的時候怎麼沒格式化?”
“這很正常,我也不會格式化,很多人都不會,尤其是平時不怎麼上電腦的人,更是如此。再說,她也把電腦裏的東西刪得差不多了,隻保存了你們的幾張舊照片。”莫蘭看出簡東平一臉緊張,捂嘴笑道,“放心,James,沒有露點照。”
“我也沒拍過那種照片。不過,保不準她趁我不注意的時候會偷襲,我那時候根本管不住她。”簡東平說。
他說到最後一句時,聲音忽然低沉了下來。
【5】
半小時後,簡東平提著莫蘭送他的大堆年貨跟淩戈一起走出了莫家,莫蘭和高競把兩人送下了電梯。
“你表姐現在怎麼樣了?”簡東平在電梯裏隨口問莫蘭。
“她結婚了,現在不住在這裏了。不過今晚她要跟表姐夫一起來吃年夜飯,我的表姐夫淩戈應該知道,就是你們的鄭恒鬆副局。”莫蘭回頭跟淩戈說。
“鄭局長我知道,他是好人。”淩戈連忙說。鄭恒鬆有一次曾經跟她坐在一張飯桌上吃過飯,雖然他自始至終一直在跟她的上司說話,但臨走時,他問她的上司,什麼時候局裏也招洋娃娃當女警察了?說完,他朝她一笑。自從那次以後,淩戈對鄭恒鬆一直印象極好。她決定,如果以後局裏進行選舉,她第一個投鄭局長的票。
“你們家真熱鬧,我們家加上淩戈也才三個人。”簡東平好像在歎苦經。
“其實我覺得你們家三個人也嫌多,如果隻有兩個人,那就正好了。”莫蘭笑著看看她們兩個,隨後用胳膊捅捅身邊的高競,“你說呢?”
“我覺得也是。”高競笑道。
哎呀,他老這麼笑,我都快不認識他了,淩戈想。這時候她看見高競用不拄拐杖的左手握住了莫蘭的手。
“淩戈,”忽然,高競叫她,把她嚇了一跳,“有空要多練練槍法,不管怎麼說,當警察還是要把基本功練好。”他嚴肅地說。
“是,高科長。”淩戈響亮地回答。
簡東平拉開車門,把年貨放在後座,然後替淩戈打開了副駕駛座的車門。
“好了,好了,我們走了,再不走,我的淩戈又要敬禮了,憑什麼呀,大過年的。”簡東平一邊說一邊把淩戈推進了車。
“到時候,別忘了跟我對答案。”淩戈聽到莫蘭在車外麵對簡東平說。
簡東平向她作了一個OK的手勢,便發動了車子。
簡東平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打開了江璿的電腦。
果然,在“我的照片”文件夾中存有二十幾張他和江璿的合影,但大部分都是以前他們出去旅遊時照的,最親熱的也就是他摟著她的肩站在小河邊了,沒有令他擔心的勁爆照片,他記得那時候,她非常愛玩他的照相機,有一次他還沒睡醒,她就趁機一連給他拍了十幾張睡姿,想想,如果她收藏了那些照片……他現在終於鬆了口氣。
接下來他準備好好看看江璿的博客,他真的很好奇她究竟在那裏麵寫了些什麼,那三次匿名電話又是怎麼回事,為什麼莫蘭隻看了兩遍博客就已經猜出答案了呢?正好淩戈被局裏叫去開會了,他可以一個人好好研究一番。
江璿的博客裏文章並不多,隻有五篇。
第一、二篇寫的是他們過去的那段戀情——
我和J(上) 2007年11月3日
最近這幾天,我常常會想起James。不知道他現在過得好不好,不知道他還會不會時常想起我。如果他知道我已經找到了那三顆金紐扣,他會不會跟我一樣高興呢?我還記得那三顆金紐扣是一個紐扣收藏家送給他的,為的是答謝James幫他找回了他失蹤三年的女兒。James曾經笑眯眯地把那三顆金光閃閃的漂亮紐扣放在我的手心裏,他說:“璿,你好好收著,它們是獨一無二的。”那口氣多得意啊,可是後來我竟然把它們都當了,換成了白粉和高級化妝品,那時候我們還沒有完全分手,我想他一定非常失望。“紐扣呢?讓我看看。”他問過我,我沒回答他。
我跟James在一起的時間一共是一年零六天,其中快樂的日子真多,我有時候躺在床上一個人慢慢地回憶,竟然想一夜都想不完。
我第一次看見J是在一個秀場裏。
那時候我剛剛高中畢業,沒考上大學,跟著姐姐一起當業餘模特。我很喜歡這一行,可以穿很多漂亮的衣服,還能認識很多人。James是記者,我在做一場服裝秀的時候認識了他。他走到我麵前問我肯不肯給他們的雜誌拍些照片,他正說著話,忽然像是嚇了一大跳,一個箭步躲到了我身後,我一看,原來是隻蟑螂。我沒想到男人還有怕蟑螂的,他說:“你既然救了我,我請你吃飯吧。”後來我才知道,他根本不怕蟑螂,他是裝的,裝得可真像。
James長得一般,但他很聰明,什麼都瞞不過他,他知道的東西也很多,也教了我很多,有的事,他自己也是第一次做,但仍舊可以當老師,這是我最佩服他的一點。我喜歡他的狂妄和自以為是,我覺得他好強大。
其實,我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我們兩個都是第一次,但他好像比我老練得多,我問他為什麼會這樣,他先說,他有想象力,過了一會兒他又笑著說,因為他在前世跟我做過。他很少說甜言蜜語,但是一旦說了,就讓我覺得好溫暖。我知道他那時候非常愛我,但是我太小了,我不明白他,我太多次傷了他的心。
我們共分過三次手。每次都是因為我做了錯事。第一次我服了搖頭丸;第二次我跟海東睡在了一起,其實我們什麼都沒做,但是吸過那東西後,人就變得暈乎乎的,什麼都忘了;第三次,我吸了白粉。那時候,我不覺得自己是在越變越壞,我隻知道很多人都跟我一樣,在尋求刺激,在我們那裏,這很平常,但是James對我的事深惡痛絕。
我們第二次分手後,他有一個多月沒理我。我本來也想放棄的,但是我越來越想他,所以後來我隻能自己去找他了。
我爬上他的車,坐在副駕駛座上望著他,他正好要去拔車鑰匙,我搶先一步奪過那把鑰匙放在我背後。我知道在他的手邊,他可以隨時拿到備用鑰匙,我等著他做決定,我想如果他真的不要我,他會去拿那把備用鑰匙,然後把我趕走。但是,他什麼也沒做,既沒把我趕下車,也沒來搶我背後的鑰匙,一秒鍾,兩秒鍾,三秒鍾過去了,他隻是望著前方,一動不動。我覺得我的身體都快爆炸了,他真狠心,他真狠心,他真的不理我了,我在心裏一遍遍罵他,但罵不出口,不知道等了多久,我實在等不下去了,終於把鑰匙從背後拿出來放到了擋風玻璃前麵。我想我們完了,他看都不看我。
我拉開車門,準備下車,就在這時,他忽然拉住了我的手臂,然後,讓我意外的事發生了,他從駕駛座上坐過來,一下子把我抱在懷裏。一時間,我說不出話來,泣不成聲,我轉身打他,我怪他狠心,怪他小心眼兒,讓我難過了一個多月,他沒還手,也不笑,隻是抱著我。他並不魁梧,但被他抱著,我覺得自己正在逐漸消失。
我撫摸他的臉,他的頭發,他的脖子,我發現他每天都很幹淨,失戀也沒能把他變得髒一些,最後我小心翼翼地把手向下移,我想碰碰他的敏感部位,我們已經一個多月沒在一起了,我想知道他是否想念我,但是他握住了我的手,他用低啞的聲音對我說:“我們現在去你家吧。”那一刻,我知道他回來了。是的,James 很聰明,但是我覺得他更性感,而且在很多時候,他都顯得比美男子更俊。
我和J(下) 2007年11月4日
我傷James最深的一次是在第二次和好之後。
我無法戒除白粉和搖頭丸,但我明白如果讓他知道我還在吸,他一定會跟我翻臉。我問海東該怎麼辦。海東說,隻要讓他也吸上這玩意兒,他就不會管你了。我覺得他說得很有道理,正好那一次,J感冒了,我趁給他拿藥的時候,混了一顆搖頭丸在他的感冒藥裏。他吃完藥後,我就故意放起了快節奏的音樂。
那天晚上他痛苦的模樣把我嚇壞了,他的頭猛烈地搖撼著,撞著床欄,好長一段時間,他都捧著他的頭無助地在問,怎麼回事?怎麼回事?其他人搖頭我也見過,但別人都沉醉其中,那應該是一種享受,但是唯有他顯得那麼痛苦、無奈和瘋狂,我嚇壞了,同時也明白自己闖了禍。等他終於清醒過來後,他精疲力竭地倒在床上,我想過去抱抱他,卻被他一把推開了,當時他猛然抬起頭看著我的眼神我至今難忘,陌生、憤怒、傷心,什麼都有。
他提著他的睡袋離開我家的時候,我看見他用手擦了擦眼睛,他哭了嗎?J也會哭嗎?我跟上去,在車旁邊拉住了他,我看見他的眼睛裏滿是淚水,我本來想求他不要走的,但是我說不出口,我不敢說了,他就這樣流著眼淚走了。我從來沒見他那麼傷心過。
一個星期後,他來拿他剩餘的東西,我正好吸了幾口,癱在那裏。他要走的時候,我撲在他腳邊拉住了他的褲腳,我本該更有自尊的,但是白粉讓我喪失了自製力。我什麼都顧不上了,但是他這次沒有留下。這也是我意料中的事。
我們就這樣分手了。
往事如煙,這兩段回憶看得簡東平心裏很不好受,是的,他曾經服過搖頭丸,那種腦袋不受控製亂搖的感覺讓他至今想來心有餘悸,他也曾經因為她的行為痛不欲生,她不知道,他那天開車回去,一路上流了多少眼淚,現在想想都覺得不可思議,他想他這輩子都不可能那麼失控了。
還好,他慶幸後麵三篇博文並沒再回憶他們之間的那些往事。
第三篇是金紐扣失而複得的經過,第四篇是戒毒心得,第五篇就是那三個匿名電話。
簡東平收拾了一下心情,繼續看下去——
金紐扣回來了! 2007年11月20日
金紐扣回來了!
上個星期,我在一場皮鞋秀上認識了一個男人,他長得很普通,胖頭胖腦的,要在平時,我壓根兒不會看他一眼,但這一次,我卻真的被他吸引住了,當然不是因為他的長相,而是他襯衣上的金紐扣。一開始,我以為那不過是普通的黃銅紐扣,但是我越走近,就越覺得它們眼熟,等我走到他跟前,我一眼就認出那三顆紐扣就是我當年當掉的金紐扣。我一抬頭,看見那個男人在朝我笑,於是我就跟他攀談了起來。
他叫宋傑,是做服裝生意的。那天晚上,我跟他回了家。
我們好了一個星期,宋傑最大的優點是,他並沒有因為我吸毒而看不起我,在這一點上,他比J強百倍。但是,他跟大部分臭男人一樣喜新厭舊,隻有一個星期,他就對我厭倦了,他嫌我瘦,我才不在乎他怎麼想,我隻想要回我的金紐扣。
有一天,我趁他的衣服拿去幹洗的時候,用剪刀剪下了那三顆金紐扣,他一點都沒發現。當天晚上,他跟我提出了分手,並且甩給了我1萬元,分手的時候,很多男人都顯得很小氣,宋傑就是這樣的。我不在乎。
金紐扣回來了!我忽然想到了J,我想立刻把這好消息告訴他,我打車去了他家。
可是,我卻看到了我最不想看到的一幕,他跟一個紮馬尾辮的女孩在馬路小吃攤上吃東西,他以前從來不逛這種小攤,他變了嗎?不,他沒吃,隻是在旁邊看著她吃,他還在說話,一邊說話,一邊還歪著頭拉她的辮子,那大概是他的女朋友,他手指上的那個戒指好亮,還是我送他的那個嗎?真想走上去看清楚,可是,他笑得好開心。我沒去叫他,隻好走了。
今天真是悲喜交加的一天。
我開始戒毒了 2007年12月1日
今天好開心,認識了李雲,她是個義工,是專門幫助人家戒毒的那種義工。更幸運的是,她竟然住在我們的樓道裏,她住4摟,我住3樓,以前我怎麼從來沒注意到她?原來,她是最近才住過來的。
其實我早就想戒了,但是我總是沒恒心,而且癮上來的時候,太痛苦了,就好像有千百個螞蟻在啃我的骨頭,好癢好難受,我曾經用煙頭燙自己,還曾經用鍋鏟打自己的腿,不知道J看到我那醜惡的樣子會怎麼想。
不知道為什麼,每次我燙自己的時候,眼前就會浮現當年他流淚離開的樣子。好想知道,他手上的戒指是不是我送的那個。
我想戒,但戒不了。再說,最近一直跟海東混在一起,他也想戒,也戒不了,我們兩個一開始說好一起戒的,後來一個人複吸了,另一個人也馬上吸了起來。我們總是互相影響,彼此討厭,又誰也離不開誰。他痛苦的時候,曾經用頭撞牆,撞掉兩顆門牙,我們兩個也不知道誰比誰更恐怖。我不想再繼續這樣的日子了,三天前,終於把他趕了出去。我對他說,我們不能再住在一起了。他走的時候有些生氣,但是我不在乎。他走以後,我想起一件事,我不應該把金紐扣的事告訴他。但是我忍不住,那天回來看見J跟那個女孩在一起,我很傷心,一不留神,猛吸了一通,就把什麼都告訴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