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輯 婚戀 5.亂離雜記
—序《蕭軍蕭紅外傳》
錫 金
已經記不清我和二蕭相逢的具體日期,但那一定是那年的“九·一八”前後,淞滬的前線已經緊張,而南京尚未淪陷的時候。蕭紅的最後一部小說《馬伯樂》是1941年在香港寫的,到年底她病重了,似沒有寫完。我在1982年才讀到此書,書中的第二部寫了馬伯樂一家由上海西站(過去叫梵皇渡車站。茅公說,鄭振鐸剛從鐵路學院畢業出來時曾在這車站打過紅綠旗)登車,經由當時的蘇嘉路轉滬寧路,再從南京登輪到漢口的經曆。此中,當然有不少是她自己的逃難經曆。不過,讀者不應該太拘泥,我們應該知道,她這一路是和蕭軍同行的,而在小說中的同行者,卻是馬伯樂,一位頗具性格的大少爺。 蕭軍這個人物,在第四章中也出現過,那就是他們去吃烤鴨前在隔壁被憲兵盤問的那個“客人”。那三個孩子當然也完全是為了襯托馬伯樂而平添上去的,我們知道,蕭紅一生隻生過兩個孩子,都沒有帶大。她寫的到達漢口,遇到江漢關的檢疫船的情節是真切的,我就是在那艘檢疫船上第一次見到二蕭的。
那時,我和乃超、羅蓀正在武漢辦《戰鬥》旬刊,他倆每天都要去民政廳和郵局上班,而我自由些, 因此跑印刷所發稿和校對之類的事都由我擔負了。我住在武昌,當時的輪渡是到夜晚十二時就停開了。我的事情多到幹不完時就回不去,要住旅店沒有那麼多錢,而且也嫌它髒,怕有傳染病,就隻好借江漢關的檢疫船“華陀”號過夜了(順帶說一句,那艘船漆得很特別,是嫩黃色的,不是白色的)。船上的檢疫官叫於浣非,是一位東北老作家,他的年齡好像比穆木天還大些。他也寫詩,取“國破家亡宇內飛”之意,所以當時的筆名叫宇飛,後來不知去向了。大約他是羅蓀他們在哈爾濱搞“蓓蕾社”時的同人吧。那時他在海關上當醫官,還在東北軍的《大光報》裏兼有職務,我就是這樣和他認識的。他吩咐船上的人接待我,讓我享用船上一個艙和一盞可以提來提去的桅燈;我在船上過夜時,就用它照亮。看完明早必需交出的校樣和寫完全部補白文字,到一切都搞齊後,我就合衣在船艙中窗下長條凳上睡一覺。我第一次見到二蕭,就是有一次在這條船上過了一夜的清晨。
那天,我醒來時覺得船身有些搖晃,已經離岸啟航了。我著急要登岸去送稿,宇飛卻說有船進港要去檢疫,放那些新來的難民登岸。船已開到江心,我也隻好跟著他去檢疫了。我們靠上了一艘不足千噸的黑色的不大的船,從船舷攀繩梯登上了甲板,宇飛檢疫去了,我就在甲板上觀望那一幅亂糟糟的流民圖。在我麵前,有一位年輕婦女坐在她的行李上,雙手支膝,捧著頭,在她的雙足之間是一灘嘔吐出來的穢物;在她的身旁,站著一位雙手叉腰的個子不高的精壯的漢子。我想,這裏不就是現成擺著的霍亂患者嗎?宇飛轉了一圈回來了,看到他倆,驚喜地叫起來:
“噢,是你們!不要緊,上我的小船。錫金,你先招呼一下他們,我就來。”
我就扶著那位婦女跨過欄杆下了華陀號,而那位漢子也把行李都搬下來了。宇飛那時蹲在那裏用一個玻璃盒把那灘穢物取了些樣。我把那婦女扶到艙裏,讓她在窗下的長凳上躺下,她卻搖著頭,表示不要躺,我也沒有勉強她躺。過了些時,宇飛回來了,華陀號也就向江漢關駛回了。他們三人談了一堆互相問訊和闊別的話,我也沒有聽,心裏隻著急早些登岸去印刷所送稿。船將攏岸,我沒等纜繩係定就跳上躉船匆匆走了。
再次到船上借宿時,宇飛和我商量,說那天難民船上遇到的兩夫婦是他的老朋友,在武漢要找個住處。——那時,各方麵的難民都自北、自東、自南向武漢湧來,有很闊氣的也有很艱難的,有從空中來,有從水上來,有從陸地坐火車來,也有步行而來的。這立時造成了武漢的房荒,居住成了問題,付很大的代價也找不到房子。碼頭的石壁上貼滿一塊塊紙條,有尋人的、找房的、召租的,還有“征求伴侶”的。後者惹得彭慧很生氣,她寫了一篇文章,題目叫《客氣一點好嗎?》。宇飛說他們要在武漢住下去,男的叫蕭軍,女的叫蕭紅,要找個可以安定下來的住處。他聽說我在武昌住得比較寬綽,問我能不能安置他們住下。對二蕭,當時我還沒有讀過他們的《八月的鄉村》和《生死場》,但我從上海的一些刊物上讀過他們的作品,覺得倒是應該幫他們一下忙的。我說我在武昌住兩間房都很窄小,分別做了臥室和書房;如果他們實在找不到住處,我可以把臥室讓出來,自己住書房。宇飛還問房金怎麼算?我介紹了那房子和自己的生活情況:那是一幢新落成的獨門獨戶的宅院,由我和在財政廳工作的(都是同鄉的同事)四家合租了,我分租了其中的坐西朝東的廂房兩間。在這之前,我原和兩位也是同鄉的獨身同事一起過共同生活,他們中有一位姓張的同事比我年長,看我不大會料理自己的生活,便把我的生活給包下來了:他代我領取薪金並支付生活費用,過幾個月結算一次,多退少補,對我照顧得很周到;這樣的生活方式我還得維持下去,不然對我不方便。房金在我的生活費用中隻占五分之一,如果我收取二蕭的房金便變得要自己管理生活了,倒反增加麻煩。況且,他倆在逃難中,不如我的生活安定,所以,不必計算這區區的房錢。這樣便談定了,二蕭搬進了我在小金龍巷住處的內間,而我遷入了外間。
我原在巷口水陸後街武昌美專對門的一個包飯作裏包飯,洗衣作裏洗衣,包的飯當時是最低價格的,每月隻花費四元五角;因為我經常要跑漢口,回不來,去吃的時候並不太多,而到無錢在外吃飯時,又非有個吃飯的地方不可,免得在外麵撞飯吃。二蕭在家做飯吃,蕭軍當采辦,蕭紅做。蕭紅看我每天的飯吃不好,就說反正我吃不多,隻要略加點米麵,就在家吃得了;天氣漸冷,她不習慣到廚房去和鄰居在一起做飯,就在臥室裏安了個爐子做。這樣我就和他們一起吃飯了,如果出外回不來,就告訴她少做些。她給自己和蕭軍洗衣服時,也帶著把我的衣服洗了。
我們三人在一起生活很和睦。我不在家的時候多,正好每間屋裏都有個書桌,好讓他們寫作。我那時在財政廳有個第一科科員的職位,辦公處雖近我卻不每天去上班, 因為從1935年起,我已摸出了國民黨政府的一些門道和規律了。我把好些事都托付給一位叫張富祥的“工役”辦,每天早上都應該去“畫卯”(在簽到簿上簽到),張富祥恰好是管“卯簿”的,我便交個名章給他,讓他拿出卯簿來時給我蓋上一個,這樣,我就變得每天都到得最早了,“考勤”時,我居然以“最優”被從辦事員升任為科員。我是辦全省的囚糧和恤金報銷的,湖北省那時有七十個縣,另外還有“反省院”等特種監獄,每個月總有一百四十多份表冊由各縣呈送上來,由我核算無誤再轉給審計處去再審核報銷。我思忖:我能審核出什麼呢?縣政府要從這兩項上舞弊的話,是決不會在報銷冊上反映出來的,表冊上的數字決不會錯,——如果查出偶有差錯打發回去改正了再送回來,如果原來內中有弊的話豈不是幫同他們掩蓋了嗎?——我打了好幾個月的算盤,果然一份錯的也沒有。表冊是一式兩份,我就用油印公事把一份轉去給審計處,另一份批上“存候備查”四字歸檔,如果出了什麼問題還可以提出來複查。這都是一些富有經驗的同事教會我的,我把那些簡單的事都托了那位工役代辦,每月給他一定的錢作為酬勞。這樣,我就能騰挪出許多時間來,讀自己要讀的書報,幹自己要幹的事。我經常跑漢口,有時半夜回來燈還亮著,蕭軍還在寫他的《第三代》未睡,懶得站起來給我開門,喚蕭紅起來開。她披著棉襖睡眼惺忪地到後門打開讓我進來,悄悄地罵我一聲:“你這個夜遊神!”
《馬伯樂》中寫到的一段武漢的生活,幾乎完全是為刻畫馬伯樂這個人物而虛構的。雖然一個作家無論如何也不能排除掉把生活的經曆寫一些進作品去。例如,在我們住處的附近確有一處賣包子的地方,在附近一帶很有名, 因而買賣很好。它在一個深宅大院裏,由一個老寡婦領著兩個女兒每天中午發賣包子,顧客把那胖胖的大姑娘叫“大包子”,把那嬌小玲瓏的小姑娘叫“小包子”,生意做得“古板”,就像小說裏寫的那樣。可是門口並不掛什麼“未必居”的牌匾。又如,小說裏寫到在江岸有成千上萬的軍隊開赴前線去,十冬臘月還穿著單褲,凍得個個打抖,這也是實景。可是地點是在漢陽門,而不能是江漢關;同時,記得那是雲南軍,不是廣西軍,我問了的。廣西軍的裝備要好些。還有紫陽湖那個地名,那是乃超當時的住處,二蕭去臨汾前也曾在那裏住過,不過小說裏的情節是虛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