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天明吃驚地從床上拿起小瓶,研究半天,打開一看,隻見裏麵有三粒藥丸,有黃豆般大小,聞了聞,無色無味。
不知什麼情況,尋思了一會兒,熊天明把藥丸放了回去,蓋上瓶蓋,握在手中,心想,這有什麼用處?能讓別人說出實話?
生活在一個謊言滿地、缺少真誠的世界裏,讓別人說出實話,是一件多麼強人所難的事,特別是麵對利益之爭的時候,立場決定真相,謊言成為必須。
實話實說?嗬嗬,大概隻有在上節目的時候才會有。
不知這真話藥丸吃下去後,能幫助人類殺死多少不實之詞,然後讓一個撒謊成性的成年人說出自己的心聲?
天快蒙蒙亮時,熊天明終於迷迷糊糊地睡去。
……………………
早上七點四十,熊天明掙紮著起了床,洗刷完畢,在馬路邊買了一個煎餅果子,就匆匆向律所快步走去。
他租住的單身公寓,離正榮律師事務所不遠。到了律所後,屁股還沒坐熱,有個電話打來:“小熊,你過來一下。”
熊天明慌忙起身,這是律所合夥人律師梁千雅打來的電話,梁千雅是職場女性,年輕貌美,漂亮溫柔,事業有成,年齡比他略大幾許,是他實習的指導律師。
到了梁千雅的辦公室,梁千雅正坐在辦公桌前,見他來了,吩咐說:“小熊,安排你一個事情,有個當事人的老公出軌,讓我們負責起訴,但目前沒有她老公出軌的證據,你想辦法去跟蹤她的老公,找到她老公出軌的證據,錄音、拍照都行。”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有的人槍頂腦門上都不說實話,如果沒有證據,官司必輸。
但跟蹤他人調查取證這事,熊天明從來沒有做過,因而有幾分驚訝地說:“梁律師,我沒有跟蹤過人,我怕這事辦不好。”
“不要緊,你嚐試一下,如果能跟蹤到,案子就好處理了,如果實在跟蹤不到,再想別的辦法,你注意一下安全,去吧。”梁千雅說。
熊天明皺著眉頭正想著該怎麼辦,這時,腦門前的屏幕忽然亮起黃燈,他掃了一眼,發現案件任務一欄亮起了黃色的【?】。
當他看個人屬性的時候,【?】是綠色的,而此時的【?】是黃色的,他心裏奇怪,順手就點了一下,馬上出現一則提示:
【主辦律師梁千雅發布案件任務:幫助完成調查取證,完成後獎勵:1、案件收費的三分之一將作為律所收入;2、將進行收入返比;3、與梁千雅的親近度+5;4、經驗+5;5、調查取證能力+10】
旁邊還出現了一個【是否接受?是?否?】
熊天明看到這裏有點怔,原來係統還有發布任務的功能,並且根據任務完成情況給予相應的獎勵。
“小熊,你考慮的怎麼樣?事成之後,我會給你一部分提成,好幾萬塊錢呢。”梁千雅又催促說。
梁千雅是正榮所的頭牌律師,深受律所主任劉正榮信任,跟著她實習,以後律途前景光明,難得梁千雅安排他這麼一個重要的任務,他即使辦不好也要答應,何況事成之後係統和梁千雅都有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