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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熊天明一到律所,梁千雅就把他和江憶南叫了過去。
江憶南昨天離席而去,讓大家很不爽,尤其是羅陽,臉上很沒麵子,算是知道她不是那麼好接近的了。
熊天明此時也沒和她說話,而她則也不怎麼理會他。
到了梁千雅辦公室,梁千雅道:“小熊,我這裏有一個案子,你和小江一起研究研究,準備一下材料,到時候去開庭。”
熊天明聞言,走過去問是什麼案子。
梁千雅就把案情講了,有一對老夫婦,兒子與兒媳離婚了,在離婚之前,他們轉了一百萬給兒媳,用於兒媳開公司,現在兒媳跟兒子離婚了,他們想把這一百萬給要回來。
熊天明聽完案情,暫時拿不出什麼意見,便說回去研究,他剛說完,江憶南扭頭看了看他,對梁千雅說:“梁律師,我……能不能不跟他一起辦理這個案子,有沒有其他案子需要我處理的?”
此話一出,熊天明生氣了,她居然不屑於跟自己一起辦案!
梁千雅聞聽此言,笑了笑說:“你們各自研究一下,拿出一個代理方案出來,好吧?”
江憶南聞言這才罷休,熊天明氣的不想再理會她,人長的再漂亮有什麼用,性格脾氣不好,男人也不會喜歡。
而就在這時,係統傳來了案件任務:
【主辦律師梁千雅發布案件任務,任務完成後獎勵:1、案件收費的一半作為律所收入;2、將進行收入返比;3、經驗+10;4、與梁千雅的親近度+10,是否接受?是?否?】
看了看,熊天明點了接受。
說完話,熊天明回到辦公室,江憶南也跟著回來了。
熊天明沒理她。
他開始研究起這個案子來。
這對老夫婦是南江本地的土著,雖然不是什麼大老板,但老夫婦都有正式的工作,而且有房子,因而經濟條件不差。
兒子與兒媳結婚有三年,還沒有孩子,兒媳是外地人,二人結婚後,兒媳辭職創辦了公司,因啟動資金不夠,便問老夫婦要了一百萬元。
這一百萬元當時算是給他們小夫妻了,然而現在一離婚,老夫婦就覺得吃了虧,因為這錢是打入兒媳的帳戶的,這錢一直在兒媳的手裏,現在離婚了,他們憑什麼讓兒媳白得這一百萬?
子女成年後,父母便沒有了養育他們的義務,給子女的錢算是一種贈與,因而現在兒媳便主張,這一百萬是贈與,贈與行為已經完成,無法再撤銷。
所以,兒媳是堅決不願意還這筆錢的,老夫婦這才找到律師要起訴兒媳。
打官司一方麵需要證據,而另一方麵則需要理順法律關係,找準法律關係,才能確保官司能贏。
老夫婦現在想把錢要回來,隻有一條路可走,即主張他們給兒媳這一百萬,是一種借貸的法律關係,而非贈與。
如果是借貸,欠債還錢,那是天經地義。
但是老夫婦的手中並沒有借條,隻有轉款記錄,根據司法解釋,轉款記錄並不是證明借貸關係成立的全部證據,如想證明是借貸關係還需要其他證據補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