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老夫婦現在並沒有其他證據加以證明,他們當時是不可能讓兒媳給他們打借條的。但法律又規定,如果原告手中有轉款記錄主張借貸關係的,被告如果否認是借貸關係,應當拿出反證,證明轉款係其他原因,而不是借貸,否則被告就要承擔敗訴的責任。
現在兒媳主張這一百萬元是贈與,那麼她就要拿出反證,證明這一百萬確實是贈與才行,否則就要認可老夫婦的主張。
熊天明查閱了半天法律規定,又琢磨了半天,便向梁千雅報告他對案子的分析情況,梁千雅聽了,連連點頭。
而江憶南此時仍然在那裏看來看去,顯然她沒有什麼法律經驗,還沒有研究出解決問題之道。
臨近下午下班的時候,梁千雅把他們倆給叫住,讓他們晚點走,二人答應了。
等下了班,梁千雅對他們說:“晚上有個應酬,你們跟我一起去吧。”
聽說有應酬,熊天明沒說什麼話,江憶南說:“梁律師,我就不去了吧?”
梁千雅看了她一眼說:“當律師要學會應酬,你要是沒事,還是去去為好。”
江憶南聞言,睃了熊天明一眼,最後說:“那好吧。”
江憶南是不想跟他一起去應酬,熊天明也不知她為什麼對自己這麼有意見,實在搞不懂什麼原因,難道說是因為之前在電梯裏頭碰見她,給她的第一印象不好了?
梁千雅今天要跟銀行的人員一起吃飯,因為銀行有個大案子,標的額五百多萬,如果能拿下這個案子,收費會不少。
因而她便約銀行的幾個負責人一起吃飯。
請客的地方是南江頂尖的飯店,他們三人到的時候,銀行的人還沒有來。梁千雅把他們叫來,是想讓他們陪酒的,不喝太多,但是少喝一些是必須的,不然沒氣氛,銀行的人不高興,案子就有可能拿不下來。
劉正榮與銀行的關係不錯,在這個案子上也幫她不少,但是要想讓銀行方麵心甘情願地把案子交給她,她自己也要做努力。
半個小時後,銀行的人員來了。
來了四個人,一女三男,梁千雅出門迎接。
見到她後,銀行的人員熱情非常,尤其是領頭那個男的,表現地與梁千雅非常親近。
社交場合的虛情假意,熊天明不是沒見過,但今天他看上去,總覺得那男的不懷好意,似乎對梁千雅有不軌之心。
這也難怪,職場上的漂亮女性,要想獲得成功,難免要與成功的男人打交道,如果成功的男人品行好還好,如果品行差,不知會發生什麼事情。
這樣一想,他對梁千雅很同情,做到成功女律師這一步,她應付出很多。
“梁律師,這兩位是?”看到熊天明與江憶南後,銀行的人員略是一怔問道。
“他們是熊律師,江律師,我的助理。”梁千雅笑著介紹道。
“原來是梁律您的助理,不錯,不錯,都很年輕。”銀行的人員笑嘻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