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癔症,我們知道,有一種一聲不吭,隻顧揚塵舞蹈;另一種喋喋不休,就不大揚塵舞蹈。不管哪一種,心裏想的和表現出來的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在北方插隊時,村裏有幾個婦女有癔症,其中有一位,假如你信她的說法,她其實是個死去多年的狐狸,成天和丈夫(假定此說成立,這位丈夫就是個獸奸犯)吵吵鬧鬧,以狐狸的名義要求吃肉。但肉割來以後,她要求把肉煮熟,並以大蒜佐餐。很顯然,這不合乎狐狸的飲食習慣。所以,實際上是她,而不是它要吃肉。至於文化革命,有幾分像場集體性的癔症,大家鬧的和心裏想的也不是一回事。但是我說的那些大學裏的男孩子其實沒有犯癔症。後來,我揪住了一個和我很熟的孩子,問出了這件事的始末:原來,在大學生宿舍的盥洗室裏,有兩個學生在洗臉時相遇,為各自不同的觀點爭辯起來。爭著爭著,就打了起來。其中一位受了傷,已被送到醫院。另一位沒受傷,理所當然地成了打人凶手,就是走在隊伍前列的那一位。這一大夥人在理論上是前往某個機構(叫作校革委還是籌委會,我已經不記得了)講理,實際上是在校園裏做無目標的布朗運動。
這個故事還有另一個線索:被打傷的學生血肉模糊,有一隻耳朵(是左耳還是右耳已經記不得,但我肯定是兩者之一)的一部份不見了,在現場也沒有找到。根據一種安加莎·克裏斯蒂式的推理,這塊耳朵不會在別的地方,隻能在打人的學生嘴裏,假如他還沒把它吃下去的話;因為此君不但脾氣暴燥,急了的時候還會咬人,而且咬了不止一次了。我急於交待這件事的要點,忽略了一些細節,比方說,受傷的學生曾經慘叫了一聲,別人就聞聲而來,使打人者沒有機會把耳朵吐出來藏起來,等等。總之,此君現在隻有兩個選擇,或是在大庭廣眾之中把耳朵吐出來,證明自己的品行惡劣,或者把它吞下去。我聽到這些話,馬上就加入了尾隨的行列,雙唇緊閉,牙關緊咬,並且感覺到自己嘴裏仿佛含了一塊鹹鹹的東西。
現在我必須承認,我沒有看到那件事的結局;因為天晚了,回家太晚會有麻煩。
但我的確關心著這件事的進展,幾乎失眠。這件事的結局是別人告訴我的:最後,那個咬人的學生把耳朵吐了出來,並且被人逮住了。不知你會怎麼看,反正當時我覺得如釋重負:不管怎麼說,人性尚且存在。同類不會相食,也不會把別人的一部份吞下去。當然,這件事可能會說明一些別的東西:比方說,咬掉的耳朵塊太大,咬人的學生嗓子眼太細,但這些可能性我都不願意考慮。我說到這件事,是想說明我自己曾在沉默中學到了一點東西,而這些東西是好的。這是我選擇沉默的主要原因之一:從話語中,你很少能學到人性,從沉默中卻能。假如還想學得更多,那就要繼續一聲不吭
有一件事大多數人都知道:我們可以在沉默和話語兩種文化中選擇。我個人經曆過很多選擇的機會,比方說,插隊的時候,有些插友就選擇了說點什麼,到“積代會”上去“講用”,然後就會有些好處。有些話年輕的朋友不熟悉,我隻能簡單地解釋道:積代會是“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積極分子代表大會”,講用是指講自己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的心得體會。參加了積代會,就是積極分子。而積極分子是個好意思。
另一種機會是當學生時,假如在會上積極發言,再積極參加社會活動,就可能當學生幹部,學生幹部又是個好意思。這些機會我都自願地放棄了。選擇了說話的朋友可能不相信我是自願放棄的,他們會認為,我不會說話或者不夠檔次,不配說話。因為話語即權力,權力又是個好意思,所以的確有不少人挖空心思要打進話語的圈子,甚至在爭奪“話語權”。我說我是自願放棄的,有人會不信──好在還有不少人會相信。
主要的原因是進了那個圈子就要說那種話,甚至要以那種話來思索,我覺得不夠有意思。據我所知,那個圈子裏常常犯著貧乏症。
二十多年前,我在雲南當知青。除了穿著比較乾淨、皮膚比較白晰之外,當地人怎麼看待我們,是個很費猜的問題。我覺得,他們以為我們都是台麵上的人,必須用台麵上的語言和我們交談──最起碼在我們剛去時,他們是這樣想的。這當然是一個誤會,但並不討厭。還有個討厭的誤會是:他們以為我們很有錢,在集市上死命地朝我們要高價,以致我們買點東西,總要比當地人多花一兩倍的錢。後來我們就用一種獨特的方法買東西:不還價,甩下一疊毛票讓你慢慢數,同時把貨物抱走。等你數清了毛票,連人帶貨都找不到了。起初我們給的是公道價,後來有人就越給越少,甚至在毛票裏雜有些分票。假如我說自己潔身自好,沒幹過這種事,你一定不相信;所以我決定不爭辯。終於有一天,有個學生在這樣買東西時被老鄉扯住了;但這個人決不是我。那位老鄉決定要說該同學一頓,期期艾艾地憋了好半天,才說出:哇!不行啦!思想啦!鬥私批修啦!後來我們回家去,為該老鄉的話語笑得打滾。可想而知,在今天,那老鄉就會說:哇!不行啦!五講啦!四美啦!三熱愛啦!同樣也會使我們笑得要死。從當時的情形和該老鄉的情緒來看,他想說的隻是一句很簡單的話,那一句話的頭一個字發音和洗澡的澡有些相似。我舉這個例子,絕不是討了便宜又要賣乖,隻是想說明一下話語的貧乏。用它來說話都相當困難,更不要說用它來思想了。話語圈子裏的朋友會說,我舉了一個很惡劣的例子──我記住這種事,隻是為了醜化生活;但我自己覺得不是的。還有一些人會說,我們這些熟練掌握了話語的人在嘲笑貧下中農,這是個卑劣的行為。說實在的,那些話我雖耳熟,但讓我把它當眾講出口來,那情形不見得比該老鄉好很多。我希望自己樸實無華,說起話來,不要這樣繞嘴,這樣古怪,這樣讓人害怕。這也是我保持沉默的原因之一。
中國人有句古話:敬惜字紙。這話有古今兩種通俗變體:古代人們說,用印了字的紙擦屁股要瞎眼睛;現代有種近似科學的說法:用有油墨的紙擦屁股會生痔瘡。其實,真正要敬惜的根本就不是紙,而是字。文字神聖。我沒聽到外國有類似的說法,他們那裏神聖的東西都與上帝有關。人間的事物要想神聖,必須經過上帝或者上帝在人間代理機構的認可。聽說,天主教的主教就需要教皇來祝聖。相比之下,中國人就不需要這個手續。隻要讀點書,識點字,就可以寫文章。寫來寫去,自祝自聖。這件事有好處,也有不好處。好處是達到神聖的手續甚為簡便,壞處是寫什麼都要帶點“聖”氣,就喪失了平常心。我現在在寫字,寫什麼才能不褻瀆我神聖的筆,真是個艱巨的問題。古代和近代有兩種方法可以壯我的膽。古代的方法是,文章要從夫子曰開始。近代的方法是從“毛主席教導我們說”開始。這兩種方法我都不擬采用。其結果必然是:這篇文字和我以往任何一篇文字一樣,沒有絲毫的神聖性。
我們所知道、並且可以交流的信息有三級:一種心知肚明,但既不可說也不可寫。
另一種可說不可寫,我寫小說,有時就寫出些漢語拚音來。最後一種是可以寫出來的。
當然,說得出的必做得出,寫得出的既做得出也說得出;此理甚明。人們對最後這類信息交流方式抱有崇敬之情。在這方麵我有一個例子:我在雲南插隊時,有一陣是記工員。隊裏的人感覺不舒服不想上工,就給我寫張假條。有一天,隊裏有個小夥子感覺屁股疼,不想上工。他可以用第一種方式通知我,到我屋裏來,指指屁股,再苦苦臉,我就會明白。用第二種方法也甚簡便。不幸他用了第三種方式。我收到那張條子,看到上麵寫著“龜頭疼”,就照記下來。後來這件事就傳揚開來,隊裏的人還說,他得了楊梅大瘡,否則不會疼在那個部位上。因此他找到我,還威脅說要殺掉我。經過核實原始憑據,發現他想按書麵語言,寫成臀部疼,不幸寫成了“電布疼”,除此之外,還寫得十分歪歪斜斜。以致我除了認做龜頭疼,別無他法。其實呢,假如他寫屁股疼,我想他是能寫出的;此人既不是龜頭疼,也不是屁股疼,而是得了痔瘡;不過這一點已經無關緊要了。要緊的是人們對於書麵話語的崇敬之情。假如這種話語不僅是寫了出來,而且還印了出來,那它簡直就是神聖的了。但不管怎麼說罷,我希望人們在說話和寫文章時,要有點平常心。屁股疼就說屁股疼,不要寫電布疼。至於我自己,絲毫也不相信有任何一種話語是神聖的。缺少了這種虔誠,也就不配來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