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消息。”
李載彬看著手機上金明洙發過來的短信,開心地笑了。
他知道他已經成功促使金明洙改變自己固執的想法了,曆史很可能會因為李載彬這一次小小的任性,偏向另一個方向。
接著,李載彬把自己從卷宗上“看出來”的所有問題一一羅列好,給金明洙發過去當做他的線索,並且在結尾還寫了自己最懷疑的嫌疑人李春才以及懷疑原因。
隻要金明洙順著李載彬給他的路線查下去,絕對是可以查到李春才的DNA和犯罪現場的DNA的匹配程度的。
到那時,任李春才再怎麼狡辯也無濟於事了。
不過在整理羅列的過程中,李載彬再一次感受到了韓國人對血型的迷信程度。
比如前麵所說的,因為一次失誤判斷出來的“B型血”,讓國科搜一次次和真凶李春才擦肩而過。
第九次犯罪的過程中,凶手其實已經留下了自己的DNA,但是因為當時送往國科搜要求檢驗的樣本太多,加上人員不夠時間要求又緊迫,於是工作人員隻進行了B型血的樣本檢驗,其他的樣本都隻是粗略過了一遍。
至於後來李春才因為“在清州殺害小姨子案件”被捕之後,警方雖然因為他是“連環殺人案”的嫌疑人之一,而且李春才在殺害小姨子的時候也和“連環殺人魔”一樣用了長筒絲襪,但最終還是因為他的O型血,警方也是草草結案,李春才僅因為這一案件被判處無期徒刑,現在仍在釜山監獄服刑。
到2010年,韓國正式開始對全國範圍的受刑者采集DNA建立數據庫,但是依舊沒有人想過要把李春才的DNA和當初那些證物上的DNA進行比對,也僅僅是因為他的血型。
最後還是在2019年,DNA的增強和修複技術的進步,警方在試驗新技術的時候,在“華城連環殺人案”當初的證據上提取到了新的DNA,於是拿去和全國受刑者的DNA進行了一個比對,才巧合地發現了李春才這個真凶。
O型血的李春才曾經離被捕是那麼的近,卻又是那麼的遠。
如果本身就帶有偏見去調查的話,同樣的一份報告甚至能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
比如澳洲野犬咬人事件就是如此,一家五口人出去野營,隻有媽媽看到了野狗叼走了九個月大的小女兒,但是在人們的認知之中這種叫“丁戈”的澳洲野犬是非常溫順的,根本不會攻擊人。
所以人們寧願相信是這個媽媽親手殺了女兒也不願意相信是野狗吃了這個可憐的孩子,甚至所謂的專家還找出了一堆“證據”證明媽媽手刃女兒這一點。
結果呢?還是在十幾年之後,澳洲野犬傷人事件頻繁爆發之後,澳大利亞的皇家調查委員會才重新調查該案並將這位母親送出獄。
既然勸說金明洙這件事情這麼順利,李載彬也犯不著繼續糾結樸興圭是不是凶手這一點了。
本來還想著要不要當場去見一見金明洙才能說服他,沒想到他自己這麼痛快的答應了。
看來金明洙對待這個案子也有很多怨言啊。
他相信,最晚一年,最快幾個月,金明洙肯定就能把正在釜山監獄當“模範受刑者”的李春才給挖出來的。
……
接下來,李載彬就得擔心擔心拍戲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