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其一,“鑒定”,能將看清或者承受的術法能力進行鑒定分析,並可以選擇進行記錄。
鑒定數量沒有上線,但是隻能在一本鑒定錄上刻錄十個能力,滿了之後要再加必須移除已有的能力,被移除出鑒定錄的能力不能再次被刻錄。
能力其二,“典當”,凡屬於自己的力量,不管是身體的機能,包括視覺,聽覺甚至於生命力,還是某種能力,諸如單純的靈力,術力,掌握的特殊力量或者持有的具有特殊力量物品,隻要具備超凡的屬性,都能當。
典當之後,將會視使用者典當價值,賦予使用者一種“鑒定錄”上的能力,其威力會跟使用者自身的實力掛鉤。
典當期最少十天,至多三十天,典當期越久,價值評估時會越大。
假設典當聽覺,那麼起碼要當十天的聾子。
使用者要拿回自己典當物時,要付出相應的術力上限來贖回典當物。
能力三,“借貸”,使用者掌握一萬格自身不可支配的術力,可接受他人的典當,會根據對方的典當物來給予他人相應數額的術力。
同樣十天起步,至多三十天。
對方贖回之時,同樣必須用自身的術力上限來支付費用,數額是借取術力的二十分之一。
這一筆費用,其中百分之八十歸屬不可支配的術力,另百分之二十加到大德寺真希的術力上限上麵。
能力四,“發賣”,自己典當的東西或者他人確定不贖回的東西可以賣出,賣出之後會永久消失,同時得到一定術力,其中百分之八十會加入不可支配術力額度,百分之二十會加入使用者自身的上限。
“……以上就是我的能力。”
大德寺真希向西門解說了一番她的能力,至於說誓言的內容,她並沒有說。
她基本透析了自己的能力,唯一的疑問就是這所謂的術法感覺一點都不像是什麼法術,尤其還有數據化的力量單位,反倒像是那種帶有科幻元素的超能力漫畫中角色的異能。
也就是大德寺真希不玩遊戲,否則她的第一反應應該是遊戲角色才對。
“這不就是個黑心商人嗎。”林田光下意識吐槽,接著看向大德寺真希,“很契合你的風格。”
從大德寺這裏借點術力用用,自己的術力上限就要損失。
假如她借一千術力暫用,那麼就要損失五十術力上限,轉給大德寺真希。
打死她都不借。
大德寺真希完全沒聽林田講話,她正在盤算自身的定位。
“大概就是一個輔助角色吧。”
大德寺真希自認為她是這樣一個定位。
因為自己不論是借還是賣,都不劃算,唯有把不可支配的術力借給別人才賺。
不過,大德寺真希認為比起戰鬥係的人,一個輔助角色在團隊之中應該更容易占據主導地位。
她,不差。
“很不錯的能力。”
西門評價道。
會這麼說,是因為西門已經發現了一個可以給大德寺狂刷術力的方法。
這場賭鬥,已經有了三成勝算。
怎麼才三成?那是因為林田和大德寺兩人原本的勝算一成都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