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著攝像機鏡頭,楊樂將當天的經曆完完整整地陳述了一遍,並說出了自己的推斷。於是,這種經常出現在法庭的“一個故事、兩個版本”的情形竟鬼使神差地發生在了楊樂身上。但相對而言,楊樂的處境更加不利,因為他開的是一輛社會車輛,這更容易引發聯想和猜測,會讓人誤以為他沒有開著公務車輛去,就是為了方便索賄受賄。
問完了楊樂,方樹坤和鄧寅又叫來了劉明浩,結果兩人陳述的情況完全一致。
方樹坤和鄧寅都犯愁了,因為這更像是一個無頭案,無論是舉報材料,還是楊樂的口述,都合乎邏輯,卻也都沒有足夠的證據。現在看來,最要緊的是落實那箱齊江特曲是否確有其事,因為這是最關鍵的證據,如果酒放在楊樂家裏,那就意味著楊樂索賄受賄的嫌疑更大;如果酒還在楊承業的車後備箱裏,沒有動過,那就說明楊樂受誣陷的可能性更大。
“那箱齊江特曲你見過嗎?現在在哪兒?”方樹坤問。
楊樂回答說:“我沒見過那箱酒。我堂兄楊承業昨天晚上拿備用鑰匙把車開走了,如果真有而且我堂兄沒動過的話,那箱酒應該還在他的車裏。這個時間,他應該在公司上班,車應該也在公司。”
方樹坤琢磨了一下,說:“這樣吧,我們一起去看看。至於你的領導嘛,他們早晚要知道這件事的,那就一塊去吧,順便也讓他們做個見證。”
方樹坤所說的領導自然是指東州法院分管執行工作的執行局長陳默雷和分管紀檢工作的紀檢組長杜清明。這兩位領導楊樂都是信得過的,自然也沒有意見。
楊樂的堂兄楊承業的工作單位是亞龍鑄造有限公司,位於東州城郊,距離法院不算近也不算遠。路上,陳默雷開著自己的私家車載著眾人,杜清明坐在副駕駛上,方樹坤和鄧寅一左一右坐在後排,把楊樂夾在中間。
不開公車,是方樹坤的主意,如果紀委的車和法院的車同時出現在一起民營企業,不免會引起非議或者猜測。
上車之後,楊樂便電話聯係了楊承業。遵照方樹坤的安排,楊樂在電話裏這樣說:“哥,我上周五不是去齊江出差了麼。我有個同事喜歡喝酒,非要我給他捎箱齊江特曲。那天我回來晚了,把酒落在你車子的後備箱裏了。你在公司嗎……在,那好,那我這就過去取。”
楊樂的語氣與平時相比,略顯生硬和不情願,但這種細微的差別,不知情的楊承業絲毫沒有察覺:“嗨,你在法院執行局忙成那樣,還用著過來嘛。我中午提前下班,給你送過去就行了,你不用專門跑這一趟。”
楊樂看了眼方樹坤,見他搖了搖頭,立刻心領神會:“我是出來辦個事,順便過去一趟,再有10多分鍾就到了,你就在公司等我吧。”
“行,那我等你。”隻聽楊承業繼續說:“我的車還停在老地方,辦公樓後麵第一排,你到了就看見了。”
“行,那我們直接去你車子旁邊吧。”楊樂說:“到了之後我給你打電話,到時你再下來。”
“行呀!我這還有點活兒,那我就先掛了。”說完,楊承業那邊便掛斷了電話。
車裏沒人作聲,但楊樂心裏卻打起了鼓,他覺得這種沉默是對他的不信任。他似乎已經忘了,真相未明之前,裁判者是不能發表傾向性意見的。
亞龍公司東州的民營企業,也是東州的規模企業和重點企業,專門從事采礦機械部件的生產,公司董事長柳亞龍還是東州的市人大代表。也許是真的有錢,也許是出於麵子,公司大門和辦公大樓都建得格外氣派。不過,這不算稀奇,稀奇的是,大門以內還豎著一道高大的迎門牆,據說是風水先生的功勞。迎門牆的正麵鐫刻著“團結、奮進、智慧、創新”八個鮮紅醒目的楷體大字。楊樂第一次到亞龍公司,還是大四實習的時候,那次楊承業指著那八個大字對楊樂說,這就是亞龍公司的核心文化,他還滔滔不絕地講述這八個字是如何融入和體現在公司的生產經營中的。當時楊樂隨口問了一句為什麼不把守法兩個字也刻上,楊承業尷尬地笑了笑,不知道怎麼回答。後來是偶然路過的銷售部經理張向傑說了一句“法律是放在心裏的,而不是刻在牆上的”,才緩解了楊承業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