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心的升華(2 / 3)

就這樣慢慢地到了四十歲之後,有一天,我反觀自照,略有所得:過去所有的祈願也是自私自利,不盡如法啊!因為我請求佛菩薩庇佑的對象,無一不是圍繞在“我的”這兩個字上麵,這仍然是一種自私的貪求。從四十歲到五十歲,我的祈禱有了一番突破:

慈悲偉大的佛陀!

慈悲偉大的觀世音菩薩!

祈求您給世界帶來和平,

祈求您給國家帶來富強,

祈求您給社會帶來安樂,

祈求您給眾生得度因緣。

每次念完這段祈禱文,心中沽沽自喜,覺得在修行上又更上一層樓,因為我不是為我自己祈求,也不是我的親友信徒祈求,而是在實踐《華嚴經》所說的“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為自己求安樂”。

從四十歲到五十歲這十年當中,正值創建佛光山期間,在開山伊始,我就發願“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在願心的支持下,不管是山洪台風的來襲,或財務困難的危機,我都勇往直前,不曾退縮,不知不覺中突破了許多困難。後來在美國設立道場,也處處遭逢困境,憑著“佛光普照,法水長流”的願心,終於忍辱負重,克服萬難。

時光荏苒,心中的體會也不時遞嬗。五十歲過去了,我忽然心有所感:學佛應該是效法諸佛菩薩“代眾受苦,難行能行”的精神,為什麼自己卻總是祈求諸佛菩薩做這做那?因此,五十歲以後,我開始向諸佛菩薩做如是的告白:

慈悲偉大的佛陀!

慈悲偉大的觀世音菩薩!

請讓我來負擔天下眾生的業障苦難,

請讓我來承受世間人情的辛酸冷暖,

請讓我來延續實踐佛陀的大慈大悲,

請讓我來學習如來世尊的示教利喜。

回想這二十多年來,我雖然開刀多次,卻未曾間斷弘法工作;我奔走斡旋,終於讓海峽兩岸佛教的代表首次坐在同一個會議廳裏商討議案;我走訪大陸,為兩岸和平統一及福利眾生而祈願;我多次溝通協調,說服諸方大德,在印度佛陀成道處舉行國際三壇大戒,恢複南傳國家比丘尼僧團製度;我不辭辛勞,在世界五大洲遍設道場及佛光會,實現僧信平等,光大佛教的理想。清夜自捫:凡此艱巨使命一一的完成,若非蒙我佛加被,以願心為力量,何能致此?所以,當名畫家李自健先生為我畫了幾幅肖像,請我題字時,我毫不思索地寫下:

心懷度眾慈悲願,身似法海不係舟,

問我平生何功德,佛光普照五大洲。

省庵大師曾說:“入道要門,發心為首;修行急務,立願為先。願立則眾生可度,心發則佛道堪成。”自古以來,諸佛菩薩無不以“願心”成就無上菩提,像藥師如來的十二大願、觀世音菩薩的十二大願,願願饒益有情,普利世間,他們的慈悲是多麼的深宏廣大。有感於此,我曾經將普賢菩薩的十大願望,改以現代的口語來作為自己的“發願”:

一者禮敬諸佛,我願自今以後實踐人格的尊重;

二者稱讚如來,我願自今以後實踐語言的讚美;

三者廣修供養,我願自今以後實踐心意的布施;

四者懺悔業障,我願自今以後實踐行為的改進;

五者隨喜功德,我願自今以後實踐善事的資助;

六者請轉法輪,我願自今以後實踐佛法的弘傳;

七者請佛住世,我願自今以後實踐聖賢的保護;

八者常隨佛學,我願自今以後實踐真理的追隨;

九者恒順眾生,我願自今以後實踐民意的重視;

十者普皆供養,我願自今以後實踐圓滿的功德。

我也效法阿彌陀佛的四十八願,為自己擬出了四十八個大願:

第一:我願做一隻蠟燭,燃燒自己,照亮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