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所以……”
雖輕點頭認可了,但法官臉色依舊陰沉。
井炎卻也不再介意,反正目的已達到,你們兩口子有“把柄”捏在我手裏,嘿嘿!
便立馬接話:
“所以我就先放她一馬咯!”
嬉皮笑臉的將煙頭掐滅後,他轉向書記員,一改畫風,開始賣乖,
“香煙掐滅了,您老繼續!”
就這樣,單單這開庭的準備階段,就磨蹭了半小時……
而整個過程中,某被告一直是低著頭一言不發。除了不停在心裏念叨著“井炎,你敢再丟人點嗎?”,腦子裏隻有一個問題:
拋開兒女不講;也拋開“棋子”兩字;拋開各種恩怨……
就這樣一個傻叉男人,慕斯,你愛他嗎?
(某男:傻你大爺!!老子這是策略,你們女人家不懂!)
——
“被告人慕斯,女,1993年11月1日出生。大學本科文化,私營企業主,時任火火投資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
終於輪到公訴人宣讀起訴書,也標誌著真正的庭審開始,
“我國公民曹麗娜被殺一案,由寧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偵查終結,以被告人慕斯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18年11月11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
慕斯發誓,從某不靠譜的律師進場開始,她內心就一直是暴躁的。
不僅是某炎來個突然襲擊,做了她的“辯護人”;
更多是他把這裏當拍戲現場,當庭審是兒戲。這態度讓“向來恪守奉公、遵紀守法”的她,不能容忍,而且……
丟盡了臉麵!!
也許是想盡快結束這荒唐的鬧劇,在公訴人陳述案件後,警方的法醫等證人還沒登場。慕斯就突然接話,倏地抬頭衝法官大聲宣布道:
“我認罪!!曹麗娜就是我殺的,我認罪!”
“……”認你大爺!!
某炎垂著眸眉宇皺緊,如果不是有煩人的法庭紀律在,他發誓一定會把這句話惡狠狠的甩到那女人臉上!
法官也皺了皺眉,表示對這雙奇葩的“被告和辯護律師”很無語……
我還沒開口問呢!你這是認哪門子的罪?猴急個啥啊?!
依照法庭流程,在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應當由審判長即“法官”來詢問被告:起訴書中指控事實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願認罪?
被告人這才能對所謂的“犯罪行為”進行陳述……
罷了罷了,不跟他們計較!
“被告,起訴書中指控你過失殺人,是否自願認罪?”法官強壓著煩躁,言簡意賅的問道。
慕斯愣住……
過失殺人?
這讓她還有點意外,不該是故意殺人罪嗎?
滿腹疑惑的目光很自然的轉向阮劭中……
慕斯心想,難道他良心發現了?用“過失殺人”先草草結案,讓她留著一條命,等他度過這一劫、地位穩固後,再想辦法給她翻案?找出真凶?
畢竟“過失殺人”一般不會判死刑,也不會有死緩。
顯然,此刻她又想多了……
以田軍為代表的警方提交“過失殺人”,不過是因為這項罪名好判一些。畢竟故意殺人罪是有預謀的殺人,除了要找出慕斯的殺人動機外,他們還得找作案計劃和作案的交通工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