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沈陽、太原審判 5(1 / 2)

二十一 沈陽、太原審判 5

早在1955年末,周恩來總理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偵訊日本戰犯工作彙報時就明確指示:“日本戰犯的處理,不判一個死刑,也不判一個無期徒刑,判有期徒刑的也要極少數,起訴書要把基本罪行搞清楚,罪行確鑿後,才能起訴。對犯一般罪行的不起訴,這是中央的決定。”

1956年4月29日,在戰犯們議罰論死的氣氛中,戰犯管理所奉命用廣播器向他們宣讀了中共中央關於對日本戰犯寬大處理的精神和全國人大關於處理日本戰犯的決定。

1956年6月19日至7月20日,特別軍事法庭根據查明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處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國戰爭中戰爭犯罪分子的決定》,對於日本戰爭犯罪分子按照寬大政策分別予以處理和不判死刑、無期徒刑的精神,對45名被告人進行最後宣判。

6月19日,特別軍事法庭第一批在沈陽宣判日本侵華戰爭犯罪軍事案,判處鈴木啟久等8人以13年至20年有期徒刑。

6月19日,特別軍事法庭第二批在太原宣判日本侵華戰爭犯罪華北特務案,判處富永順太郎有期徒刑20年。

6月20日,特別軍事法庭第三批在太原宣判日本侵華戰爭犯罪山西反革命案,判處城野宏等8人以8年至18年有期徒刑。

7月20日,特別軍事法庭第四批在沈陽宣判日本侵華戰爭犯罪官吏案,判處武部六藏、古海忠之等28人以12年至20年有期徒刑。

沈陽、太原兩批審判,各判兩案,均為終審判決。全體受審戰犯個個謝罪,無一賴罪,在國際審判中史無前例。

在審判時,麵對證人的血淚控訴、在中國人民莊嚴起訴麵前,被告席上的日本戰犯們捶胸頓足,深深鞠躬,跪倒在地,對自己在中國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供認不諱,深感死有餘辜。沒有一個否認侵略罪行的,沒有一個要求減輕或免除懲處的。寬宏大量的曆史判決,戰犯們洗耳恭聽,感動得匍匐在地,泣不成聲。

偽滿三江省警務總局特別處調查科科長島村三郎,當過偽滿濱江省肇州縣副縣長。1939年他糾結同夥射殺抗日武裝人員130多人,抓捕和平居民2393人,一次集體槍殺居民42人,將19人捆穿著鐵絲投入鬆花江冰窟,製造血染江紅的“三肇(肇源、肇州、肇東)慘案”,又親手建立秘密殺人場“三島化學研究所”。在庭審時,他雙膝跪地誠懇謝罪,承認自己是人麵獸心的鬼子。他說:“我痛恨自己是一個已經沒有資格活在人世的鬼子,是個死有餘辜的戰爭罪犯,請求判處死刑。”在宣判時他聽到判處15年有期徒刑時,他說:“ 有說不出的高興和激動。當我走出法庭眼望不掛一絲浮雲的蔚藍天空,心想我的第二次生命是中國人民給予的。”這完全是發自肺腑的毫無虛假成分的真摯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