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度的目標才有強烈的激勵作用,假如一個人的抱負水平低,他固然容易達到目標,但是那種成就並不能給他帶來滿足感,對於增強他的自信心,提高他的自尊幾乎沒有什麼影響,他的身心潛能沒有得到發揮,處於埋沒狀態,就會空虛、苦悶;如果抱負過高,超過了自己的能力,雖然他會全力以赴,但仍感力不從心,如果最終未能實現目標,挫敗感就會產生,使得他的自尊水平降低。
7. 一個健全的人格———認識人格結構“你的人格有缺陷!”“你的人格不健全!”“你有人格障礙!”
如果你聽到別人對你這樣的評論,你會不假思索,本能地反擊過去“你的人格才不健全呢!”“你的人格才有問題呢!”很顯然,他人說你人格有缺陷,並不是什麼好事,也是你極力否認的;而當你聽到他人讚揚你有“人格魅力”的時候,你常常會欣然接受,並高興不已。
那麼,到底什麼是人格呢?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人格是一個人的獨特思維、情感和行為模式。每個人都是由獨特的才智、價值觀、期望、感情、仇恨以及習慣構成,這就使得我們形成了一個與眾不同的自己。人格不僅具有獨特性,同時也具有穩定性,這也決定了你以前是什麼樣,現在和將來都是什麼樣。
奧地利心理學家弗洛伊德將人格分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部分。
“本我”是人出生時就有的固著於體內的一切心理積澱,是被壓抑的、非理性的、無意識的心理本能,如生命力、內驅力、本能、衝動、欲望等。它就像一個小孩子一樣,不考慮其他因素,隻想滿足自己。
“超我”與“本我”相反,是人格係統中專管道德的“司法部門”。
它淩駕於“自我”之上,仿佛是社會道德訓條、高尚道德的代表,來監督控製“自我”。它遵守的是一種道德原則。它就像一個執法機關,隨時監督你的道德準則和行為。
“自我”則介於“本我”和“超我”之間,是一個人後天學習形成的,是對自身與社會的理智的認識。它正視現實、符合社會需要、按照常識和邏輯行事。它遵照現實原則,壓抑本我的種種衝動和欲望以進行8自我保存,另外也盡量使本我得以升華,將其盲目衝動、欲望引入社會認可的渠道。比如,抑製自己的性欲;雖然餓,但知道什麼能吃,什麼不能吃。這都是“自我”的控製和壓製。
那些對自己要求嚴格,容不得絲毫錯誤的人,往往“超我”過於強大,經常對過去的事情懊悔、自責,感到抑鬱;而那些隨心所欲,無所顧忌的人往往“本我”過於強大,“自我”在現實麵前無能為力,動不動就摔東西、發怒;有強迫症的人多是“超我”與“本我”都非常強大的人,“自我”夾在中間左右為難,總要強迫自我去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反複洗手、做過的事情不停地檢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