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黨人還大力倡導勞動光榮的觀念。1950年9月25日至10月2日,在北京召開了全國戰鬥英雄和勞動模範代表會議。許多在舊社會被人瞧不起的普通勞動者因其成績突出而受到政府的嘉獎,大大激發了人們當家作主的責任感和自豪感。勞動人民的社會地位日益提高,為國家富強勤奮勞動、積極工作、建功立業成為全社會崇尚的美德。
隨著人與人之間平等關係的確立,舊時代遺留下來的“老爺”、“太太”、“先生”、“小姐”等稱呼為“同誌”、“老某”所取代。人們的服飾、發式也發生著變化。中山裝、列寧裝大為流行,舊式的長袍馬褂和瓜皮帽開始銷聲匿跡,西裝、旗袍和禮帽作為“資產階級生活方式”的象征日漸減少從70年代末開始,隨著改革開放和人們觀念的變化,“先生”、“小姐”等作為一種尊稱,又日益流行起來;西裝、旗袍、禮帽等服飾也日益時興起來。“剪發頭”、“分頭”、“小平頭”成為最時興的發式。經過愛國公約運動和增產節約運動的教育,人們的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精神得到發揚,同時也促成了樸素節儉風氣的形成。
新中國的建立及其所呈現的蓬勃奮發的嶄新社會風貌,使眾多海外遊子欣喜若狂。為投身新中國的建設,他們拋棄優厚的待遇,衝破重重阻力,飛越大洋,返回祖國。到1952年底,陸續回國的留學生和學者即達2400餘人。在1949年後回國的學者中,有許多卓有建樹的著名科學家,如華羅庚、吳階平、鄧稼先、錢學森、汪德昭、趙忠堯、葛庭燧、林蘭英、張文裕等,為發展新中國的科學技術事業和工農業生產做出了重大貢獻。在國內的學者中,即使像梁漱溟那樣不願與新政權積極合作的知名人物,由於他對幾個省區的參觀考察,“親眼看見許多新氣象”,而不禁暗自點頭承認:“這確是一新中國的開始!”梁漱溟:《國慶日的一篇老實話》,《光明日報》1950年10月1日。
中國的巨變也吸引了全世界的注意力。有的外國人驚歎道:“(中國)革命意味著什麼呢?它意味著在工廠裏整天工作;意味著學習;意味著一個小姑娘把剛在學校學會的漢字教給她的奶奶;意味著青年從城市奔向農村;意味著一個解放軍軍官為生病的士兵洗襪子。革命又是健康的身體、冗長的會議、新架的鐵路橋梁以及外國元首對人民中國的致敬。”【轉引自秦小鷹:《百歲青春》,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1993年版,第119頁。】
三、新政權的組建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宣告了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也標誌著中國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真正步入了新民主主義社會。
新民主主義的理論構想是共產黨領導的中國民主革命經曆了兩次曆史性轉折、由毛澤東在30年代末40年代初總結出來的。這一獨具中國特色的著名理論指出,革命勝利後所要建立的既不是歐美式的資產階級專政的資本主義社會,也不是蘇聯式的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社會,而是一個由無產階級領導的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的新民主主義社會。當然,新民主主義社會是過渡性的社會形態,它的前途必然是社會主義。根據這一理論和當時的形勢,1944年中國共產黨明確地提出了結束國民黨一黨專政、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主張;1945年毛澤東又在中共七大上專門作了題為《論聯合政府》的政治報告。就一定意義上說,正因為“聯合政府”的主張深得民心,中共才得以在蔣介石發動的全麵內戰中迅速打敗了國民黨。
勝利前夕,毛澤東曾多次論述過如何組建新中國人民政權的問題。他在1948年9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指出:“我們政權的階級性是這樣: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但不僅僅是工農,還有資產階級民主分子參加的人民民主專政。”“我們采用民主集中製,而不采用資產階級議會製。議會製,袁世凱、
曹錕都搞過,已臭了。在中國采取民主集中製是很合適的。我們提出開人民代表大會……不必搞資產階級的國會製和三權鼎立等。”【薄一波:《若幹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9頁。】這裏所說的新政權的性質和構成形式,指的就是新中國的國體和政體。兩個多月後,毛澤東在為新華社撰寫的1949年新年獻辭中向全國人民承諾:即將成立的新中國的中央政府“是一個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之下的、有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的適當代表人物參加的民主聯合政府。”不久,斯大林的特使米高揚來華,毛澤東對其強調說:“我們中國共產黨有一條成功的經驗,那就是在各個時期一貫實行的統一戰線。”“正因為此,我們要召開政治協商會議,成立聯合政府。在這個政府裏擔任要職的,很多不是我們南征北戰的共產黨的有功將領,而是那些在艱難困苦的日子裏,長期與共產黨合作做出了貢獻的有代表性的人物,他們中間,有國民黨左派,有著名的民主黨派領袖,有民族資產階級的代表人物,有華僑資本家。少數民族中也有這類人物。因此,可以說,我們民主聯合政府的組成,與蘇聯及東歐的社會主義國家組成形式有很大的不同。但是,這個政府的性質和宗旨,仍然是在共產黨的領導下,走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道路。”【舒雲:《開國紀事》,中國華僑出版社1991年10月版,第133~134頁。】這一年的6月30日,毛澤東又發表了《論人民民主專政》的著名論文,直接指導了新政權的組建和新中國的建國工作。
中國共產黨人關於新民主主義的理論構想和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承諾,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所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以下簡稱《共同綱領》)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人員組成中得到了具體的體現。
《共同綱領》是一部新民主主義的建國綱領,在當時起著臨時憲法的重大作用。其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新民主主義即人民民主主義的國家,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團結各民主階級和國內各民族的人民民主專政,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為中國的獨立、民主、和平、統一和富強而奮鬥。”這就表明新中國是一個新民主主義國家,國體為工人階級領導的各民主階級的聯合專政,而非“無產階級專政”。《共同綱領》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政權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政權的機關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人民用普選方法產生,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各級人民政府。”“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人民政府為行使國家政權的最高機關。”並規定各級政權機關一律實行民主集中製的原則。這又表明新中國的政體並不允許以黨代政、個人高於集體【參閱林蘊暉、範守信、張弓:《凱歌行進的時期》,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7頁。】。
《共同綱領》包括了中共的全部最低綱領,但卻沒有明確地把新民主主義向更高級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這個發展前途寫進去。其所以如此,正如周恩來指出的,是因為考慮到:“應該經過解釋、宣傳特別是實踐來證明給全國人民看。隻有全國人民在自己的實踐中認識到這是惟一的最好的前途,才會真正承認它,並願意全心全意為它而奮鬥。”“現在暫時不寫出來,不是否定它,而是更加鄭重地看待它。”【《周恩來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12月版,第368頁。】劉少奇也說:“有些代表提議把中國社會主義的前途寫進共同綱領中去,但是我們認為這還是不妥當的。因為要在中國采取相當嚴重的社會主義的步驟,還是相當長久的將來的事情。”“在中國采取社會主義的步驟,必須根據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和全國最大多數人民的要求。”【《劉少奇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12月版,第435頁。】由此可知,中共在當時確實要搞一段較長時期的新民主主義。然而後來由於種種原因,中共卻過早地拋棄了《共同綱領》中的有關規定,急於跨入社會主義,給中國的各項建設帶來了一係列新的問題。
1.中央人民政府的組建
建國初期,新民主主義國家的中央行政製度,即組織係統【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大辭典編纂處編著:《學習辭典》,天下出版社1951年5月版,第14頁。】,具有明顯的特點和過渡性質。
一是實行兩級政府體製。根據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尚未經普選正式產生之前,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既主要行使全國人大的職能,又有決定整個國家施政方針等方麵的職權,具有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和最高行政機關的雙重性質。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同時又規定,政務院為國家政務的最高執行機關
,對下統一領導全國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這樣,在中央一級就形成了中央人民政府下轄政務院的兩級政府體製。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選舉的63名委員組成;毛澤東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劉少奇、宋慶齡(孫中山先生夫人、著名民主人士)、李濟深(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主席)、張瀾(中國民主同盟主席)、高崗當選為副主席。
另外的56名委員有:陳毅、賀龍、李立三、林伯渠、葉劍英、何香凝、林彪、彭德懷、劉伯承、吳玉章、徐向前、彭真、薄一波、聶榮臻、周恩來、董必武、賽福鼎、饒漱石、陳嘉庚、羅榮桓、鄧子恢、烏蘭夫、徐特立、蔡暢、劉格平、馬寅初、陳雲、康生、林楓、馬敘倫、郭沫若、張雲逸、鄧小平、高崇民、沈鈞儒、沈雁冰、陳叔通、司徒美堂、李錫九、黃炎培、蔡廷鍇、習仲勳、彭澤民、張治中、傅作義、李燭塵、李章達、章伯鈞、程潛、張奚若、陳銘樞、譚平山、張難先、柳亞子、張東蓀、龍雲;其中非中共人士幾乎占一半。
除政務院外,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還下轄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署,並設有中央人民政府辦公廳。林伯渠當選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秘書長。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任命周恩來為政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長,董必武、陳雲、郭沫若(無黨派民主人士,1958年重新加入中共)、黃炎培(中國民主建國會主任委員)為政務院副總理,李維漢為政務院秘書長;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程潛(原國民黨元老派、湖南省主席兼戰區司令)為副主席,朱德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徐向前為總參謀長;沈鈞儒(民盟負責人之一)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羅榮桓為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長。
二是政務院為國家政務的最高執行機關。這與後來國務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是有所不同的。政務院的組成及其主要成員的人選,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決定和任免。政務院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閉會期間,則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主席負責並報告工作。政務院下設部、會、署、行、院等部門,分管各項行政工作。在政務院與各部、會、署、行、院之間,設有3個指導性委員會(政治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文化教育委員會),負責指導、聯係有關部門的工作。同時還設有相當於指導性委員會一級的人民監察委員會,作為國家行政監察的最高機關。
政務院的總理、副總理、政務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共26人,非中共人士占14人;如15名政務委員中,就有譚平山、章伯鈞、馬敘倫、陳劭先、王昆侖、羅隆基、章乃器、劭力子、黃紹等非中共人士9人。在政務院所轄4個委員會和30個部、會、署、行、院副部級以上的人員中,非中共人士約占1/3,並且許多民主黨派人士和無黨派民主人士擔任了正職。如郭沫若為文化教育委員會主任、中國科學院院長,譚平山(屬中國農工民主黨)為人民監察委員會主任,黃炎培為輕工業部部長,朱學範(屬民革)為郵電部部長,章伯鈞(屬民盟、農工民主黨)為交通部部長,李書城(原同盟會發起人之一,民主人士)為農業部部長,梁希(教授)為農墾部部長,傅作義(起義將領)為水利部部長,沈雁冰(著名作家,後重新加入中共)為文化部部長,馬敘倫(屬民盟、中國民主促進會)為教育部部長,李德全(屬民革,馮玉祥夫人)為衛生部部長,史良(屬民盟)為司法部部長,何香凝(屬民革,廖仲愷夫人)為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胡愈之(民主人士,後恢複中共黨籍)為出版總署署長。當時,他們都有職有權地獨立負責各自領導部門裏的工作。
上述中央人民政府的所有組織機構的人員組成和各部門負責人的確定,都經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充分討論和協商。可以說,中央人民政府集中了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少數民族、國外華僑以及其他愛國民主分子的代表人物和專家學者,是名副其實的“民主聯合政府”。它的建立,不僅兌現了共產黨人許下的諾言,顯示了中國共產黨立黨為公的寬廣胸懷,而且由此正式形成了符合中國國情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
三是采取中央集權與分區管理的方式。建國初期,為適應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加強中央對各解放地區的集中統一領導,鞏固人民政權,中央人民政府將全國分為6個大行政區,實行大行政區的行政區域管理體製。開始,在華北和東北兩大行政區內設立人民政府,在西北、華東、中南、西南4大行政區內設立軍政委員會,作為大行政區的政權機關。其中,華北人民政府早在1948年8月已經成立,以董必武為主席。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決定,任命高崗為東北人民政府主席,彭德懷、
饒漱石、林彪、劉伯承分別為西北、華東、中南、西南軍政委員會主席。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又決定將大行政區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一律改為行政委員會,代表中央人民政府領導、監督所轄省、市、自治區政府,貫徹中央政策,實施民主建政工作,進行各種社會改革運動,恢複和發展國民經濟。直到1954年6月,為加強中央對省、市、自治區的直接領導,減少組織層次,中央人民政府乃決定撤銷大行政區一級的行政機構。
需要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政體,是議行合一的政體。它通過民主集中製的原則以實現國家立法、司法、行政的統一。很明顯,它不同於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三權分立製。這種議行合一的政體,來自於戰爭年代根據地和解放區政權建設的經驗,是與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都由人民選舉並向人民負責相一致的。但在法製不健全的情況下,它缺乏行之有效的製約機製和監督機製,主要依靠執政黨的良好作風提供保障。
2.地方各級人民政權的組建
隨著各地舊政權的被摧毀,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共同綱領》的規定,立即領導各族人民建立地方的各級人民民主政權。
地方政權的建立有一個逐步過渡、準備和完善的過程。在人民解放軍初解放的地方,一律實施軍事管製,由中央人民政府或前線軍政機關委任人員組成軍事管製委員會。軍管會是在戰爭尚未結束情況下首先建立的地方人民政權的特殊形式,具有強烈的軍事色彩和臨時過渡性。它的任務主要是肅清反革命殘餘勢力,維護革命的社會秩序,建立中共黨的組織和基本群眾組織,恢複生產。軍管時間的長短,一般根據各地的社會狀況以及軍管任務的完成情況而定。
在實行軍事管製製度的同時或稍後,通過自上而下委任的方式,組建各級人民政府,並使權力逐步由軍管會向人民政府轉移。由於當時還不具備召開普選的人民代表大會的條件,因而決定先由群眾團體推薦和軍管會、政府邀請若幹人士為各界代表,召開各級的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鄉村稱農民代表會議),作為引導人民參政議政的過渡形式,逐步代行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在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休會期間,設立協商委員會作為常設機構,以協助人民政府貫徹實施代表會議的決議。隨著各方麵條件的具備,經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的代表日漸增多,人民代表會議開始代行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包括選舉產生同級人民政府的負責人員。
從1950年1月起,在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地方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通則的指導下,全國各地掀起了民主建政的熱潮。到1951年10月,即新中國成立兩周年之際,全國28個省、8個相當於省的行署、154個市和2068個縣中,有27個省、8個行署、146個市和2038個縣召開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其中有17個省、69個市、186個縣的人民代表會議代行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通過民主選舉的辦法產生了省、市、縣人民政府的主席、副主席、市長、副市長、縣長、副縣長,以及人民政府的委員。在東北、華北等老解放區,人民直接選舉的會議代表已達80%~90%。到1952年底,除台、港、澳地區外,全國所有的省、市、縣、區、鄉都召開了人民代表會議,省、市、縣人民代表會議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已分別增至19個、85個、436個,絕大部分鄉的人民政府委員會已由鄉人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從領導體製上看,建國初期雖然采取大一統的中央集權模式,不過當時的中央集權還沒有達到後來那樣高度集中的程度,地方的權力相對來說是比較廣泛的。
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新中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會議的召開和各級人民政府的建立,改變了舊中國分裂混亂的局麵,實現了中國大陸真正意義上的統一,擴大了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加強了人民民主專政,鞏固了人民革命成果,為經濟恢複和大規模建設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3.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中國是一個統一的以漢族為主體的多民族國家。除漢族外,還有壯、蒙古、回、藏、維吾爾、苗、彝、布依、朝鮮、滿等50多個少數民族。他們約占全國總人口的6%,居住麵積約占全國總麵積的60%,大部分在邊疆地區。
在過去的歲月裏,由於反動統治階級實行民族歧視、民族隔離和民族壓迫政策,我國各民族之間存在相當程度上的隔閡、對立和不平等;某些少數民族內部的矛盾和糾紛也時有發生。同時,各少數民族因種種原因,經濟、社會、文化發展比較落後,有的尚處於刀耕火種、結繩記事的原始社會末期。如何正確地解決民族問題,是新中國麵臨的又一個重大問題。
中國共產黨解決民族問題的一貫主張和基本政策就是實行民族平等和民族區域自治。早在抗日戰爭時期,陝甘寧邊區就進行了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政府的初步實踐。1941年頒布的《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中規定:“依據民族平等原則,實行蒙、回民族與漢族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的平等權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區。”1947年5月1日,內蒙古人民在中共領導下建立了省一級的內蒙古自治區(以烏蘭夫為自治區政府主席)。這就為解放後進一步在全國推行民族區域自治樹立了成功的榜樣。
籌建新中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不僅有10多個少數民族的代表出席,而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還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實行團結互助……反對大民族主義和狹隘民族主義,禁止民族間的歧視、壓迫和分裂各民族團結的行為。”“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應實行民族的區域自治”。從而以國家立法的形式將民族平等和民族區域自治的基本政策和根本製度正式確定下來。
為了增進了解,溝通感情,中央人民政府從1950年起先後派出四個少數民族訪問團到西南、西北、中南、東北、內蒙古等地訪問少數民族。各少數民族也派出參觀團到北京等地參觀訪問,並應邀參加國慶觀禮。1951年5月,政務院發出指示,要求
對曆史上遺留下來的帶有歧視和侮辱少數民族性質的稱謂、地名、碑碣、匾聯等必須禁止、更改、封存或收管。
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以下簡稱《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對民族區域自治的實施、原則、辦法和少數民族享有的自治權利作了具體的規定。在《共同綱領》和《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的指導下,陸續建立了一大批民族自治區域。當時就其轄區的行政地位而言,分為相當於省,介於省與縣之間,相當於縣、區、鄉等五種形式,但都一律稱為自治區。到1953年3月,全國建立了相當於縣級和縣級以上的民族自治區共47個,如桂西壯族自治區、西康省藏族自治區、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區、延邊朝鮮族自治區、海南苗族黎族自治區等。另有寧夏回族、甘肅回族、新疆維吾爾族等地的自治區也在籌建中。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製度,使少數民族根據本民族的特點自己管理自己的內部事務,保證了他們在國內的平等地位,調動了他們建設祖國的積極性,加快了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文化發展,對祖國的統一和各民族的團結具有重要意義。
4.人民團體和基層群眾組織
在新中國成立前夕,一些人民團體已經恢複、統一或建立。這些人民團體主要有:中華全國總工會,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劉少奇任總工會執行委員會名譽主席,以陳雲為主席,李立三為副主席、黨組書記,朱學範(屬民革)為副主席,劉寧一為副主席、黨組副書記;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任弼時任團中央委員會名譽主席,中央常務委員會名譽會長,書記馮文彬,副書記廖承誌、蔣南翔。1952年設立團中央書記處,書記有馮文彬、廖承誌、蔣南翔、李昌、榮高棠、宋一平;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主席謝邦定;中華全國民主青年聯合總會,主席廖承誌;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由何香凝任名譽主席,主席蔡暢,副主席鄧穎超、李德全、許廣平(屬中國民主促進會,魯迅夫人);中華全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郭沫若,副主席茅盾(沈雁冰)、周揚。在中共的領導下,這些團體既是群眾自己教育自己的學校,又是黨和政府聯係各界群眾的橋梁和紐帶,真正成了人民民主政權的堅實基礎和有力支柱。它們對於推進各種政治運動、民主改革和經濟文化建設發揮了極其巨大的作用。不過發展到後來,它們的獨立性日漸薄弱,且滋長了一種機關化、行政化作風,難於正確反映自己所代表的群眾的意願。同時需要指出,從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民主青聯、民主婦聯等的名稱來看,中共的初衷確實是要搞一段較長時期的新民主主義,而並不急於過早地跨入社會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