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說,我們現在去?”
“我隻是提個意見,我,我覺得你應該去一趟。如果你覺得太晚就算了,畢竟明天白天還要上班”,他的警服還穿在身上,想必工作也很辛苦吧。
“現在七點二十三,如果我們能趕上八點十分的客車,九點半左右就能到封伯村”,他看了看手表,站起來,把兩副碗筷放回廚房洗手池,洗了洗手,接著就用濕漉漉的手去解領口扣子,在襯衫上留下手指的水印,“等我換個衣服就出發。事出反常必有妖,你說的也有道理,雖然我不信有鬼神,但還是應該去弄個明白。”
他這是要脫衣服啊,可我還在他家,這樣不好吧。我趕忙別過頭,“我也換下衣服,十分鍾後在七樓集合,我家門口。”
我拿上鑰匙出了李魄的家門,獨自一人從安全通道走下樓。我的本意不是這樣啊,明明打算做個甩手掌櫃,借李魄之手調查曹可的死,怎麼就突然多了這趟封伯村之旅,還要和這個小警察一起去?這難道就是拿人家手軟,吃人家嘴短的道理?陳陳相因,冤冤相報,我的美好夜晚就是對那碗咖喱飯的支付。
我迅速回家,從衣櫃裏找出一身純黑色的寬鬆運動服,又穿了一雙深卡其色運動鞋。我把頭發紮成高馬尾,晃了晃頭仍覺礙事,便又改成了丸子頭。再加一個黑色口罩就完美了,我對著穿衣鏡照了照,拿出個口罩帶好。這下化妝步驟也剩下了。
門外響起敲門聲,想必是李魄已經下來。我開門出來,看見李魄正站在走廊等我。他換了一件牛仔布材質的棒球服,下身穿了一條墨綠色的休閑褲,身材勻稱得一切恰到好處,像樹一般挺脫。
“我們出發吧。”
他看到我,眼睛閃爍如水中的流光,忍俊不禁。“你穿成這個樣子,倒像個職業倒鬥的。”
我沒搭理他,尋屍還敢穿白鞋,等到了地方指不定要遇見什麼。我們兩個人並排坐電梯下樓,一路聊了些對所在街區建設的看法,還向他分享了幾家我常去的餐廳。街道上的人逐漸多了起來,華燈初上,一些西餐廳播放著旋律曖昧的西歐小調,映襯整個聲色犬馬的世界。
“客車來了,我們得跑幾步了。”馬上走到客車站點時,我們兩人正談論著赫爾曼·黑塞的小說,突然李魄拉住了我的胳膊。
客車吱吱嘎嘎停在站台,霎時間,等車的人們拚命向車門湧去,像被一網打盡的魚群。李魄拉著我胳膊的手沒有鬆開,可能是他覺得我看起來就跑不快的樣子,所以要手把手帶我趕車,直到抵達才鬆開。索性前麵乘客上車的速度緩慢,當我們跑到車門的時候,車門還沒關上。
李魄示意他先上車,然後很有風範得護著我上車,又很體貼得帶我擠過人群。現在是下班的晚高峰,車上擠滿了各種身份的人,又濕又熱的汙濁空氣幾乎令人窒息,人們的胳膊肘和膝蓋被迫擠來擠去。售貨員扯著嗓門大聲叫喊,擠過手握零錢的人群。我想拿手機掃碼付錢,李魄已經搶先一步,買好了兩個人的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