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 管仲(2 / 3)

曰:民知禮矣,而未知務,然後布法以任力。任力有五務。五務者何?曰:君擇臣而任官,大夫任官辯事,官長任事守職,士修身功材,庶人耕農樹藝,君擇臣而任官,則事不煩亂;大夫任官辯事,則舉措時;官長任事守職,則動作和;士修身功材,則賢良發;庶人耕農樹藝,則財用足。故曰:凡此五者,力之務也。夫民必知務,然後心一,心一然後誌專,心一而意專,然後功足觀也,故曰:力不可不務也。

曰:民知務矣,而未知權,然後考三度以動之。所謂三度者何?曰:上度之天祥,下度之地宜,中度之人順,此所謂三度。故曰:天時不祥,則有水旱;地道不宜,則有饑饉;人道不順,則有禍亂。此三者之來也,政召之。曰:審時以舉事,以事動民,以民動國,以國動天下。天下動,然後功名可成也。故民必知權,然後舉錯得;舉錯得則民和輯,民和輯則功名立矣。故曰:權不可不度也。

五經既布,然後逐奸民,詰詐偽,屏讒慝,而毋聽淫辭,毋作淫巧。若民有淫行邪性,樹為淫辭,作為淫巧,以上諂君而不惑百姓,移國動眾,以害民務者,其刑死流。故曰:凡人君子所以內失百姓,外失諸侯,兵挫而地削,名卑而國虧,社稷滅覆,身體危殆,非生於淫訁舀者,未之嚐間也。何以知其然也?曰,淫聲訁舀耳,淫觀訁舀目。耳目之所好,諂心。心之所好,傷民。民傷而身不危者,未之嚐聞也。曰:實壙虛,墾田疇,修牆屋,則國家富;節飲食,撙衣服,則財用足;舉賢良,務功勞,布德惠,則賢人進;逐奸人,詰詐偽,去讒慝,則奸人止;備饑饉,救災害,賑罷露,則國家定。

明王之務,在於強本事,去無用,然後民可使富;論賢人,用有能,而民可使治;薄稅斂,毋苛於民,待以忠愛,而民可使親。三者霸王之事也。事有本,而仁義其要也。今工以巧矣,而民不足於備用者,其悅在玩好;農以勞矣,而天下饑者,其悅在珍怪;女以巧矣,而天下寒者,其悅在文繡。是故博帶梨,大袂列,文繡染,刻鏤削,雕琢平,關幾而不征,市鄽而不稅。古之良工,不勞其智巧以為玩好。是故無用之物,守法者不生。

君臣下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別,未有夫婦妃匹之合,獸處群居,以力相征。於是智者詐愚,強者淩弱,老幼孤獨不得其所。故智者假眾力以禁強虐,而暴人止。為民興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師之。是故道術德行,出於賢人。其從義理兆形於民心,則民反道矣。名物處,韙非分,則賞罰行矣。上下設,民生體,而國都立矣。是故國之所以為國者,民體以為國;君之所以為君者,賞罰以為君。

致賞則匱,致罰則虐。財匱而令虐,所以失其民也。是故明君審居處之教,而民可使居治、戰勝、守固者也。夫賞重,則上不給也;罰虐,則下不信也。是故明君飾食飲吊傷之禮,而物屬之者也。是故厲之以八政,旌之以衣服,富之以國稟,貴之以王禁,則民親君可用也。民用,則天下可致也。天下道其道則至,不道其道則不至也。夫水波而上,盡其搖而複下,其勢固然者也。故德之以懷也,威之以畏也,則天下歸之矣。有道之國,發號出令,而夫婦盡歸親於上矣;布法出憲,而賢人列士盡歸功能於上矣。千裏之內,束布之罰,一畝之賦,盡可知也。治斧鉞者不敢讓刑,治軒冕者不敢讓賞,聵然聵然:聵,天生耳聾。聵然指家庭之間容忍和睦相處。若一父之子,若一家之實,義禮明也。

夫下不戴其上,臣不戴其君,則賢人不來。賢人不來,則百姓不用。百姓不用,則天下不至。故曰:“德侵則君危,論侵則有功者危,令侵則官危,刑侵則百姓危。而明君者,審禁淫侵者也。上無淫侵之論,則下無冀幸之心矣。

為人君者,倍道棄法,而好行私,謂之亂。為人臣者,變故易常,而巧言以諂上,謂之騰。亂至則虐,騰至則北。四者有一至,敗,敵人謀之。故施舍優猶以濟亂,則百姓悅。選賢遂材,而禮孝弟,則奸偽止。要淫佚,別男女,則通亂隔。貴賤有義,倫等不逾,則有功者勸。國有常式,故法不隱,則下無怨心。此五者,興德、匡過、存國、定民之道也。

夫君人者有大過,臣人者有大罪。國所有也,民所君也,有國君民而使民所惡製之,此一過也。民有三務,不布其民,非其民也。民非其民,則不可以守戰。此君人者二過也。夫臣人者,受君高爵重祿,治大官。倍其官,遺其事,穆君之色,從其欲,阿而勝之。此臣人之大罪也。君有過而不改,謂之倒。臣當罪而不誅,謂之亂。君為倒君,臣為亂臣,國家之衰也,可坐而待之。是故有道之君者執本,相執要,大夫執法,以牧其群臣。群臣盡智竭力,以役其上。四守者得則治,易則亂。故不可不明設而守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