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煙鬥(1 / 3)

第三十八章 煙鬥

王對鄰國宣戰,出乎所有人意料。

近年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國家距離戰爭,已經太過遙遠。鄰國也是。兩個王的爺爺便是莫逆之交,到了王這一代,更是親如手足。——鄰國之王送王一匹千裏馬,王馬上回送鄰國之王十箱赤足金,鄰國之王再回送王百位絕色美女,王無以回報,便將一隻煙鬥送給了他。那隻煙鬥曾是王的爺爺的爺爺的心愛之物,僅一個煙嘴便價值連城。叼上它,立刻就有了王的樣子,可以一統江山,目空一切。

作為大將軍,我第一個站出來反對。我說我們的百姓並不需要江山,他們需要的,隻是安穩的日子。王瞅我一眼,說,我已經決定了。我說可是我們需要一個宣戰的理由。王說,解放鄰國受苦的臣民,便是理由。我說最為重要的是,以吾國之力,根本沒有取勝的把握。王再瞅我一眼,說,我已經與西北四國立下盟約,到時候,五國握成拳頭,十天之內,必取之。

可是戰爭並非如王想象得那般輕鬆。單是打過鄰國邊界,就耗費半月有餘。鎮守邊關的鄰國將士完全以死相拚,似乎王將他們送來,就是讓他們與我們同歸於盡。到最後,他們高呼著王的名字,將身體塗滿油脂,點上火,嚎叫著衝進我們的炮營。爆炸聲和哭喊聲驚天動地,到處都是殘肢斷臂和淩亂纏繞的腸子,場麵恐怖慘烈,我們損傷慘重。單是這樣的代價,我想,縱是明天就將鄰國占領,也不值。

但其實,戰爭才剛剛開始。隊伍每推進一步,都會受到最為頑強的抵抗。鄰國自知不是我們的對手,他們采取的戰術,便是戰至一兵一卒。幾乎每一座被我們攻下的城池都是空城,既見不到士兵,亦見不到百姓。房屋被燒毀,騾馬被宰殺,糧食被掩埋,兵器被折斷——他們不想給我們留下任何東西。

每一座城池的外圍,山一般堆滿我們的屍體。我多次請求王放棄這場戰爭,終於將王惹惱,他說你再胡說八道,我就將你斬首。我不想被斬首,更不想看著我們的士兵毫無意義地死去。每一天,戰場上的我,心如刀絞。

一年以後,我們終於打到鄰國國都。那裏聚集著鄰國所剩無幾的軍隊和所剩無幾的國民,那是他們最後的希望。防線被一次次撕開,又被一次次補上,終於,當最後一名士兵死去,我們撲進了城。

城已經空空如也。

吾王和西北四國之王信步狼籍的皇宮。

我們找到了鄰國之王。當然,那隻是一具屍體。當最後一名士兵死去,他絕望地將一把尖刀捅進自己的胸膛。

王看到了那個煙鬥。煙鬥躺在鄰國之王的身邊,距鮮血,咫尺之遙。王將煙鬥揀起,擦了擦,迫不及待地裝上煙,大口吸起來。

西北四國之王卻在屋角展開鄰國地圖,將一個國家像蛋糕那樣切成四塊。他們每人分到其中一塊,卻完全沒有把我和王放在眼裏。

作為大將軍,我當然提出抗議。他們卻異口同聲地說,這是與王早就簽定的協議。你的王,不需要一磚一瓦,一針一線。

我驚愕,問王,真是這樣?

王滿足地吐出一口煙,說,是這樣。

可是這怎麼行呢?我說,為這場戰爭,我們耗盡千兩黃金,戰死百萬士兵。而當戰爭勝利,你卻什麼也不想得到。吾王能否告訴我,這到底為什麼呢?

為了我的煙鬥。王再一次將煙鬥裝滿,說,戰爭隻是借口——我需要一個借口來討回我心愛的煙鬥。

下篇 山穀之城

第三十九篇 吉慶街

吉慶街是武漢一條普通的小街。

去武漢,夜裏,兩友人請我去吉慶街喝酒。大排檔延伸了整條小街,幾乎座無虛席。席間來往穿梭著眾多賣藝者,隻需十塊錢,便可以為你唱上一首。與友人邊喝邊聊,女孩就湊過來了。她懷抱一把琵琶,落落大方之中,稍有羞澀。她問我們要不要點首歌,聲音很輕。我說,不要了。她說,是三十塊錢一首。她的話讓我意外,我想她應該說“八塊錢一首”或者“五塊錢一首”。將價錢高當成賣點,她可能是這條街上唯一敢這樣做的歌手。

女孩嬌小白淨,橢圓臉,頭發盤在頭頂,很有些古典氣韻。她獨自一人,這並不多見。賣藝者多為組合,一奏一唱,更有七八個人的樂隊,能演奏聲勢浩大的《土耳其進行曲》或者《黃河》。孤身一人的女孩和她懷裏的琵琶很是紮眼,她站在我的麵前,我聞到若有若無的丁香氣息。

我說,那來一曲吧。她說謝謝,坐下來,遞我一張塑封的曲目單。曲目很少,且多是黃梅戲唱段。我說就來《十二月調》吧!我打出一個醜陋的酒嗝,那時我的模樣或許就像孟薑女過關時把守關口的老爺。然女孩並不計較,她向我彎腰致謝,然後,琵琶如珠簾般響起,我聽到世界上最美妙的聲音。

正月裏來是新春,家家戶戶掛紅燈。老爺高堂飲美酒,孟薑女堂前放悲聲……五月裏來是黃梅,梅雨漫天淚滿腮。又怕雨濕郎身體,又怕淚灑郎心懷……

我發誓我從未聽到過如此動人的聲音。聲音婉轉淒美,彈性十足,催人淚下,直讓人肝腸寸斷。隨著歌聲,女孩眼角開始濕潤,然後,突然間,淚如雨下。

……六月裏來熱難當,蚊蟲嘴尖似杆槍。願叮奴身千口血,莫咬我夫範杞良……

女孩變成孟薑女。孟薑女就是女孩。我想她哭過多次。在這條街上,在她唱到這裏時。我不知道她是為孟薑女而哭,還是為她自己而哭。可是我堅信那不是表演。她的哭泣真誠,眼淚清澈。我無法不被她打動。

我掏出三十塊錢,與友人匆匆逃離。我本來想給她五十塊錢,可是我怕她傷心。

與友人尋得一處酒吧,彈了鋼琴,喝了啤酒,我很快忘掉悲傷的女孩和悲傷的孟薑女。我甚至與友人玩起骰子,我總是輸,便不停地喝。後來我喝多了,偶爾贏一次,也喝。我想那天我喝掉至少三十瓶啤酒——我喜歡紙醉金迷的感覺。

從酒吧出來,已是淩晨。天空飄起雨,飄忽不定的燈光如同滴落宣紙上的淡彩。我們需要穿過吉慶街去對麵馬路打車,於是,我再一次看到女孩。

因了雨,街上食客已經很少。然女孩仍然暗在角落,懷抱她的琵琶,安靜地坐著,我想她也許被拒絕過多次。本不想再打擾她,可是她看到了我們。她衝我們招招手。嗨。

鬼使神差般,我們再一次坐到小吃攤前。女孩禮貌地湊上來,於是我們有了一些閑散的交談。

怎麼還不回家?

再守守。

一個人住嗎?

幾個女孩一起。都在這條街上唱歌。

唱幾年了?

八年。

天天這樣唱?

天天這樣。

我盯住她。她多大?十八歲?二十歲?二十二歲?其實她完全不必在這裏受苦,她那樣年輕,麵容嬌美,能彈會唱,機會很多。可是八年裏,幾乎每一天,她都會懷抱一把琵琶,在一群頓著酒嗝的人的麵前,進入到孟薑女或者自己的世界。

我告訴她,你唱得非常好,你應該參加一些選秀節目,你肯定迅速成名。她看看我,笑了。她說,謝謝。我不知道這一聲“謝謝”,是表示讚同,還是表示拒絕。

那天我非常世俗地要走她的電話。我對她說,我認識或者可能會認識一些電視台的導演,如果有類似節目,我可以給她打個電話。她再一次笑笑,說,謝謝。

我回到我的城市,日日奔忙。手機裏的電話號碼很快擠滿,刪了幾次,終於將她刪掉。我從沒有給她打過電話,我想我以後也不會給她打電話。我或許並沒有讓她成名的能力,她或許會非常認真地拒絕成名。懷抱一把琵琶,在嘈雜中演繹一曲《十二月調》,或許就是她最踏實最安然的生活——吉慶街便是她的世界。

可是每隔一段時間,我便會想起她,想起她的歌聲。也曾動了去武漢看她的念頭,但每一次,我都被自己說服。她還認識我嗎?這麼多年,有多少個類似的我在酒後許下的多少個類似的諾言,或者,在長長的吉慶街,有多少個類似的她一邊哭泣一邊演唱著類似的《十二月調》?我不知道。我不想知道。

可是假如去武漢,假如我去,我一定要在夜裏去吉慶街喝酒。我希望在那裏遇見她。我希望在那裏遇不見她。

第四十篇 伊河路

鄭州於我們,大概隻剩下一條伊河路。伊河路與小小說有關,與文學有關,與夢想有關,與快樂和痛苦有關。伊河路與憂傷有關。

夜裏朋友約我喝酒,在伊河路上的一個小吃店裏。這裏距我們開會的酒店很近,距邀我們前來的雜誌社很近。是夏天,吊扇在我們頭頂吱嘎嘎地旋轉,我和朋友,很快喝到醉眼朦朧。筆會上的啤酒特別容易醉人,後來朋友說,他忘記了自己不會喝酒。

朋友是山東人,留著平頭,戴著眼鏡,身材稍胖,性格耿直。朋友做過很多事情,扛包,送奶,畫畫,經商,現在,他選擇了寫作。我知道朋友活得很累——僅憑低的可憐的稿費養活一家人的生活狀態,不用說也能猜得出來。朋友對我說,他越來越覺得自己做的是一件毫無意義的事情。

因為我沒能讓家人生活得更好。朋友說,所以,其實我很自私。他打出一個酒嗝,將頭扭向窗外。大街上的行人三三兩兩,男人們說著酒話,姑娘們嬉戲打鬧,出租車鳴起喇叭,蟬在夜裏唱起了歌。喧囂讓城市更像城市,又讓城市變得膚淺。朋友轉回頭,盯住我的臉,問,我們比他們,多些什麼?我說我不知道。朋友說,快樂。

朋友所說的快樂,是指寫作的快樂,文學的快樂。當然我們都反感諸如“文字從指尖間流淌而出”、“美麗的句子跌落指尖”等此類華而不實的句子,我們認為這是杜撰,因為真正的寫作,絕不是這樣。當然真正的寫作是快樂的,傾訴的快樂,表達的快樂,以及思考的快樂。朋友又打開兩瓶啤酒,朋友說,為了快樂,幹杯。

夜很深,大街上的行人漸漸變得稀少。朋友站起來去洗手間,我見他中途拐開,然後在門口的凍青叢裏解開褲子。他回來,坐下,表情認真地盯住一對邊走邊笑的青年男女,然後扭頭,問我,我們比他們,多了什麼?我說不是快樂嗎?你剛才說過的。他說,不全是。我說還有什麼?朋友說,痛苦。

朋友所說的痛苦,是指寫作的痛苦,文學的痛苦。當然我們都反感諸如“文字就應該擲地有聲,一砸一個坑”、“每一篇作品都應該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等這樣的巨型語言,我們認為這隻是一些人的願望,而真正的作品,真正的作家,隻能是痛苦。傾訴的痛苦,表達的痛苦,思考的痛苦,以及由痛苦所帶來的惶恐、沮喪乃至絕望。最起碼,對我和朋友來說,是這樣。朋友衝我舉舉酒杯,說,為了痛苦,幹杯。

為了痛苦,幹杯。這句話的本身就充滿痛苦。後來我頭痛欲裂,一口酒都不想再喝,朋友卻意猶未盡。他說他好久沒這樣喝過了,他說他一沒有興致,二沒有時間,三沒有錢。搞了這麼多年文字,卻活得越來越疲憊越來越艱難,所以我決定,不寫了。他說。我問他不寫了幹什麼?他說幹什麼不可以?扛包,送奶,畫畫,經商,都比寫作舒服。他認真地看著我,他的表情,不像在開玩笑。

真不寫了?

不寫了。

你敢發誓?

我發誓。

徹底放棄?

再寫我是孫子。

他碰翻一個酒瓶,我懷疑他是故意的。他起身結賬,被椅子絆倒。他爬起來,鼻孔裏流出鮮血。他抹一把臉,衝我笑,又跑到門口花壇,吐得昏天暗地。我扶他回到酒店,將他送回房間,他很快睡著。為他關好房門,我長歎一聲,為又一個作家離開文學,為又一種深邃流於膚淺。

淩晨時候,我被人推醒,睜開眼,見他的臉,近在咫尺。我問他酒醒了?他說,過來看看你。我說快回去睡覺吧!他問我,剛才咱倆喝酒,都聊什麼了?我說文學,當然是文學。這是我們不喝酒的時候從來不曾聊及的話題。他問我,那我說什麼了?我說,我忘記了。他說,我也忘記了,一句都想不起來。我說真的一句都想不起來?他衝我笑笑,說,想起來我是孫子。

他起身,走到門口,關門,卻留下一條縫隙。他的腦袋擠在縫隙裏,似乎在等待我說點什麼。我說,好好寫吧。他說,遵命。腦袋便消失了。他的腳步很輕,卻穩,像節奏感強烈的文字。既令人痛苦,又給人快樂。

然後,那天,我再也沒能入眠。

老來巷

老來巷擠在市區,與繁華的城市不太協調。說是巷,其實是一條小街,“巷”隻是延續了以前的名字。老人喜歡“巷”這樣的叫法,他認為“巷”才是曆史,才是生活。

老人喜歡老去的東西。

老人的攤位緊貼著一棟大樓的外牆,那裏終年不見陽光。我以為是老人租不到合適的攤位,老人卻告訴我,他是故意將攤位選在這裏的。好東西不能見陽光,老人說,曬一次,品相就壞了。

老人的東西非常雜亂:小人書、古書、字畫、門票、郵票、糧票……更多的是紙幣。老人守著他的寶貝,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小城搞收藏的人不多,有時候整整一天,也不會迎來一個真正的顧客。老人對我說,老來巷似乎被世間遺忘了,包括他的藏品,包括他。

每隔一段時間,我就來老人這裏一趟。逢這時,老人便會跟我一一講解他近來的收獲:一張上海世博會的門票,某個工廠的菜票,一張小麵值外幣,或者,一本上世紀七十年代的小人書。我問老人,您大概有多少藏品?老人說,滿滿八大箱。我問他,能值多少錢?老人想了想,說,沒法估計。可能值幾百萬,也可能會一文不值。我問他,您的藏品不是都保真嗎?老人說,保真也可能一文不值。說著話,他翻開一本集鈔冊,指著裏麵的一張“大團結”,說,這張錢在當時,可以讓一家人舒舒服服地過個好年。現在呢?就算它能賣到一百塊錢,也不過是一頓飯的花銷。十塊錢和一百塊錢,哪個更值錢?我說,可是剛才您說的是,一文不值。老人說是這樣。當時,這樣一張錢可能是一家人生活乃至生命的保障,現在呢?不過是一件玩物而已。玩物有價值嗎?可以價值千金,也可以一文不值。收藏錢,就是懂錢;花錢,就是不懂錢。或者說,收藏錢,就是不懂錢;花錢,就是懂錢。

老人常常說些高深莫測的話。高深莫測的另一層意思也許是,故弄玄虛。

我知道老人非常反感那些幣商。不管他們出多高的價錢,隻要老人知道他們不為收藏隻是賺錢,就不會賣給他們。曾有幣商看上老人的一張紙鈔,連磨老人三天,價錢從三百塊提到五千塊,老人就是不賣給他。後來幣商改變策略,讓他十幾歲的兒子前來,終如願以償。老人得知實情以後大病一場。他說他的錢落到不懂錢的人手裏,那既是錢的悲哀,也是他的悲哀,更是曆史的悲哀。從此以後老人更加小心翼翼,買他的藏品,得接受他近似苛刻的審問。

最讓老人引以為榮的,是他從沒有收過贗品。也許老人有些眼花,但僅憑感覺,他就能夠辨別一張紙幣的真偽。前段時間老人打電話給我,說有好東西給我看。去了,才知是一張建國初期的“大黑十”。老人一直試圖收藏一套完整的第二套人民幣,終如願以償。老人笑得很開心,我看到,兩顆牙齒在他的牙床上輕輕地晃。

可是我很快發現了問題。盡管那張紙幣非常逼真,我還是感覺它不太對勁。它通體閃爍著“賊光”,全然沒有歲月的包漿。老人當然不肯同意我的看法,可是慢慢地,我發現老人的底氣,開始變得不足。我安慰老人說,您應該不會看錯……反正您又不打算賣掉它,自己收藏,開心就好。老人盯著手裏的“大黑十”,不說話。老人的表情一點一點變得黯淡,直至悲傷。後來他告訴我,這張“大黑十”是他從一位朋友手裏換來的,用掉他整整一箱的藏品。

老人太信任他的朋友了。老人太喜歡這張錢了。

——老人沒有脫俗。對他喜歡的東西,對他喜歡的曆史,他有著無比強烈的欲望。——當欲望太過強烈,他便失去了判斷的能力。

從此,再沒有見過老人。據說老人再一次病倒,半個月不吃不喝,終於逝去。我寧願相信老人的逝去與這張“大黑十”無關。

老人的攤位空了半年,後來,終被一個早點攤占據。我不知道老人的幾箱藏品去向何處,但我知道,它們肯定不會落到不懂收藏的人的手裏,比如他的兒子,比如那些早對他的寶貝垂涎三尺的幣商。

昨天去博物館,竟然欣喜地發現,老人的“第二套”安安靜靜地躺在展櫃裏。我記得那些紙幣的每一個號碼和每一個汙漬,我深刻地認識他們。我還見到,本應插放著“大黑十”的位置空空如也,如同一段無故失蹤的歲月或者曆史。

我朝那個位置,深躹一躬。

第四十一篇 周四十

東方人喜歡先靈魂到肉體,即兩個人先要相愛,然後才能發生關係;西方人則喜歡先肉體到靈魂,即兩個人先發生了關係,然後難舍難分,最終結為連理。所以說東方人的觀念和處事多是理性的、雌性的、女性的,而西方人的觀念和處事則多是感性的、雄性的、男性的。

這是我在席間的高論,聽者冬玲。說完後我喝下一大杯紮啤,問冬玲,有道理嗎?冬玲瞪瞪我說,周四十可以改寫詩歌了。

我不寫詩歌,隻寫小說。我是一位作家,我的外號叫周四十。這外號是朋友們送給我的,一半是玩笑,一半是嘲笑。我一天裏大約可以寫下一千字,四十塊錢正好是我一天的稿費。這個外號讓我蒙羞,誰都知道山東威海有個叫做周四十的作家是個窮光蛋。

我有一位女朋友,叫做於丹。於丹鳳眼櫻唇,令我癡迷。我還有一位替補女朋友,她就是冬玲。冬玲不是特別漂亮,卻非常年輕。後來於丹拋棄了我,冬玲於是進入到我的生活。九零後的女孩和七零後的男人談起戀愛,這件事的本身就讓我的虛榮心得到空前滿足。四十歲的男人已經很老了,又老又醜,肚腩就像案板上的豬下水;而冬玲,她的臉上甚至還點綴著暗紅色的粉刺。她的腿白皙並且筆直,小蠻腰扭動著,千種清純,萬種風情。

可是我養不起她。她要的並不多,酒吧裏的伏特加,專賣店裏的卡文克萊,一包聖羅蘭,一台新款蘋果機。可是我辦不到。這些東西並不是千字四十可以消受得起的。我知道寫作必然會變得越來越窮,可是我沒有想到後果會如此嚴重。我甚至想,四十歲男人的魅力,就是鈔票的魅力吧。最起碼,鈔票是組成魅力的一部分並且是極其重要的一部分。鈔票是美妙的,迷人的,堅挺的,高貴的。鈔票可以換來愛情。我說的是愛情,不是女人。

冬玲常常取笑我。她為我買來手機,買來鋼筆,買來早點,甚至買來內褲。然後她就坐在旁邊,看著我笑。我問她笑什麼,她說,我感覺你像我的小白臉。她讓我幸福並且難堪。我愛她。

決定做生意,在一個憂傷的夜裏。那天冬玲丟了錢包,那天我們沒有吃的。我們擠在床上喝白水取暖,冬玲給我唱她新學的歌。後來冬玲問我明天怎麼辦,我說,可能會來筆稿費吧。冬玲問不來呢?我說我去借錢。冬玲問你還能借到錢嗎?我笑。我能,或者不能。能與不能都正常。我有朋友,很多。可是朋友不是為借錢給我而成為我的朋友的。我害怕失去他們。

我害怕失去他們,更害怕失去冬玲。我愛上二十歲的女孩,我就有責任。賺錢或者借錢的責任,愛與被愛的責任。我想一生擁有她,我害怕她成為第二個於丹。記得那夜所有的花朵都凋謝了,記得那夜有風擠進我們的屋子。我抱著冬玲,冬玲說我冷。我抱緊她,冬玲說我冷。我用了力氣,冬玲說我冷。我起身,去燒第三壺熱水,卻發現煤氣已經停了。

……我殺回生意場,如魚得水。其實寫作以前,我就是做生意的。做生意讓我討厭別人,寫作又讓我討厭自己。烈婦一旦做了婊子,絕對比婊子無恥。我將生意做得很好。我很聰明,很勤奮。我很無恥。

我不再寫作,可是朋友們依然喚我周四十。這外號讓我極不舒服,讓我與舊我不能夠徹底兩斷。我希望兩斷,我不希望別人叫我作家。很多時候,過去或者現在,或者將來,我認為,作家是一個貶義詞。

我買了很大的房子,冬玲搬過來住。那天是她十九歲的最後一天,我給她買了伏特加,買了卡文克萊,買了聖羅蘭,買了新款蘋果機。冬玲伏在我的胸前,璞玉般的小鼻子就像鴿子的喙。我說東方人喜歡先靈魂到肉體,即兩個人先要相愛……冬玲說那我們呢?你認為我們是先有了靈魂,還是先有了肉體?我說我不知道,先有雞還是先有蛋?其實雞與蛋,是上帝同時創造的。然後雞生蛋,蛋生雞,雞再生蛋……冬玲說我聽不懂。我說我也不懂。現在,我隻想和你好好過日子。冬玲再一次把頭埋在我的胸前,眼睛一眨一眨。她的臉頰閃動著青春的光澤,幾顆漂亮的粉刺熠熠生輝。

可是冬玲沒有和我好好過日子。後來她愛上了我的朋友,一位並不成名的作家。那作家沒有錢也沒有地位,可是他有靈魂。冬玲把自己嫁了,好像並不傷心。愛上作家太過正常,後來冬玲對我說,因為我長大了,因為你很老了。

卻沒有人知道,在賺下第一個四十萬時,那天,我哭得像個絕望傷心的孩子。

因為我知道,一切都結束了。

第四十二篇 女青年呼啦啦

應該把女青年呼啦啦稱為文學女青年呼啦啦或者大齡文學女青年呼啦啦。呼啦啦是她的外號,因為她既矮且胖,走起路來兜風,如同滾過去一團肉球,沉甸甸,油汪汪,水嫩嫩,晃顫顫,呼啦啦響。其實她有一個好聽的名字叫做項蕊雲,一個好聽的筆名叫做蕊蕊,但圈子裏,我們都叫她呼啦啦。

呼啦啦寫詩。每天一首或者多首。她喜歡請朋友們吃飯,更喜歡在飯間朗誦她的詩歌。她聲音顫抖,表情豐富,至動情處,涕淚交零。可是我們都不太喜歡她。不僅因為她長得醜,還因為,她總是給我們帶來壓力。假裝津津有味地欣賞一個醜女人朗誦詩歌是很痛苦的事情,況且那些詩歌,寫得並不好。

呼啦啦說,她每一天,都在努力。她說得很認真,她越是認真我們就越是肉麻,幾近恐懼。寫作絕非僅憑努力就可以成功,這道理我們懂,但呼啦啦不懂,或者假裝不懂。她仍然每天寫詩,仍然在每一個飯局中給我們朗誦新作。至動情處,她甚至給一盤九曲大腸跪下。她說,大腸,哦,我的大腸。這是那首詩的最後一句,她讓我把剛剛填飽的胃再一次清空。

呼啦啦的最大願望,就是有一本她的集子。她聯係了很多出版社,很多出版社都願意幫她。幫她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她需要支付很大一筆錢。說白了就是花自己的錢,買自己的詩歌。無情的現實讓呼啦啦每天愁眉不展。她說她做夢都盼著潛規則,她說她希望哪家出版社領導是一個奇醜無比品味低下的男人。這句話讓我們替她憂傷。因為品味低下的男人大多並不醜。因為她認為隻有品味低下的男人才會對她潛規則。因為她對自己已經絕望。對自己已經絕望的她仍然說,每一天,她都在努力。我不知道她是在努力出書,還是在努力讓自己變得習慣。

可是奇跡般地,呼啦啦傍上一個大款。這件事情非常詭異,因為那個大款既不醜,也不品味低下。當然大款並非出版社領導,可是大款有能力擺平出版社領導。他承諾給呼啦啦出一本詩集並為此支付一大筆稿酬,條件是封麵上得署上兩個人的名字。你的名字在前,我的名字在後。席間,大款大聲對呼啦啦說。我們都聽到了這句話,我們認為男人的話就應該像放手榴彈,拋地有聲,一炸一片。呼啦啦含情脈脈地看著大款,她愛上了他。

後來我們都認為這是一個陷阱,至於陷阱裏麵藏著什麼,我們猜測不到。然而呼啦啦一意孤行,她說大款不但支付了預付款,還發來封麵效果圖。書的名字叫做《驢行千裏》,封麵上,她的名字在前,大款的名字緊隨其後。封麵上還畫了一頭遠行的驢子,呼啦啦說,她太喜歡這種意境啦。

我不知道她是喜歡一頭驢子的意境,還是兩個名字的意境。

再後來,她拿來她與大款的合同。白紙黑字,我們認為這一次,呼啦啦的集子板上釘釘。我們為她擺酒祝賀,呼啦啦開始朗誦詩歌。大款,哦,我的大款。呼啦啦聲情並茂,涕淚交零。這次我沒有吐,我差一點流下眼淚。

但最終還是出事了。書印出來,封麵上隻剩下大款的名字。我們問呼啦啦怎麼回事,呼啦啦說,出版社弄錯了。我說,那你們找出版社理論啊!呼啦啦說,算了。我說不是有合同嗎?呼啦啦說,算了。我說出現這樣的事情,按合同他應該賠你多少錢?呼啦啦說,十萬。我問,官司能打贏嗎?呼啦啦說,肯定贏。我說那找他賠啊!呼啦啦低著頭,說,算了。

大款靠這本詩集出了名,成為“企業家詩人”,然這本書,再與呼啦啦無關。每當我們為她鳴不平,她總是說,算了。集子裏的詩歌全是呼啦啦精挑細選出來的,約六百首。呼啦啦說,這六百首詩,記錄了她無望並且迷茫的青春。

某一個深夜,呼啦啦招呼我們過去,強迫我們喝掉她珍藏多年的好酒。酒間她掏出那紙合同,朗誦一遍,撕碎,塞進嘴裏,然後用一口酒送下。呼啦啦被噎住了,喘息了很久,然後她告訴我們,她不再寫詩。我們問她以後靠什麼打發時間,她想了很久,伸手擦擦眼睛,說,回憶。

呼啦啦果真不再寫詩。可是有一天,我們去她的新居參觀,在書架的角落裏,發現一本《驢行千裏》。署名當然是大款,可是,在大款的名字前麵,我們見到,呼啦啦用鉛筆工工整整地寫下三個字:呼啦啦。

第四十三篇 剃頭

春節前,下了大雪。我和滿倉縮在屋角,有一搭沒一搭地閑聊。

我說滿倉回家過年嗎?滿倉抱一本沒頭沒尾的書邊看邊說,國外有個人,竟拿菜刀給自己做了闌尾炎手術。我說滿倉,我問你過年回不回家?滿倉說這家夥還沒打麻藥,隻是嘴裏咬一根雪茄。我說滿倉!滿倉抬了頭,額前的抬頭紋張牙舞爪。我說你過年,回不回家?滿倉好奇地盯著我,回家?這模樣能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