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涉外交往禮儀 11.10其他涉外禮儀
11.10.1稱呼禮儀
稱呼主要是指人們交往中彼此的稱謂語。各國各民族由於語言的不同、風俗習慣的不同、社會製度的差異,在稱呼上差別很大。國際上的稱呼要求有:
1.一般對男子統稱“先生”,對已婚女子稱“夫人”或“女士”,對已婚年紀較大的稱“太太”,對未婚女子統稱“小姐”,對不了解其婚姻狀況的女子可泛稱“小姐”或“女士”。這些稱呼前均可冠以姓名、職稱、頭銜等。
2.對地位較高的,一般為部級以上的官方人士,可稱“閣下”,或職銜加先生,如“部長閣下”、“總理先生閣下”等。對有高級官銜的婦女也可稱之為“閣下”。但對沒有稱“閣下”習慣的美國、墨西哥、德國等貴賓,男士可稱“先生”,女士稱“夫人”或“小姐”。
3.對來自君主製國家的貴賓,習慣上稱國王、王後為“陛下”,稱公主、王子為“殿下”。對有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人既可稱其爵位,也可稱“閣下”,一般也稱“先生”。
4.對醫生、律師、法官、教授、博士等,均可單獨稱其職務或學位,也可加上姓氏和“先生”,如“法官先生”、“約翰教授”、“羅伯特博士先生”等。
5.對軍人一般稱其軍銜加“先生”;知其姓名的,可加上姓與名。有些國家對將軍、元帥等高級將領也稱“閣下”。
6.對教會中的神職人員,一般可稱其教會內的職稱,或者是姓名加職稱,或職稱加上“先生”。對主教以上的神職人員,有時可稱為“閣下”。
總之,既要注意世界通用的習慣稱呼,也要考慮賓客所在國的具體情況,使用適當的稱呼在外事交往中尤為重要。
11.10.2服飾禮儀
國際社交場合,服裝大致分便服與禮服。服裝的種類、式樣、花色千差萬別,因場合不同、季節變化、個人愛好而穿著上有差異。正式的、隆重的、嚴肅的場合多著深色禮服,一般場合則可著便服。
1.西方國家的服裝。西方國家日常穿著大同小異,如各式外衣、襯衣或各式西裝等均為便服。在正式或較隆重的場合著禮服,禮服可分為晨禮服、小禮服、大禮服。
⑴晨禮服:上裝為灰、黑色,後擺為圓尾形,下衣為深灰色底、黑條子褲。係灰領帶,黑皮鞋,黑禮帽。一般在白天參加典禮、星期日教堂禮拜及參加婚禮時穿用。
⑵小禮服:亦稱晚餐禮服或便禮服,為全白色或全黑色西裝上衣,衣領鑲有緞麵,腰間僅有一紐扣,下衣為配有緞帶或絲腰帶的黑褲。係黑色領結,黑皮鞋。一般為參加晚餐後舉行的晚會、音樂會、劇院演出等活動時穿用。
⑶大禮服:即燕尾服。黑色或深藍色上裝,前擺齊腰剪平,後擺剪成燕尾樣子。翻領上鑲有緞麵。下衣為黑或藍色配有緞帶、褲腿外麵有黑絲的長褲,係白色領結。配黑皮鞋、黑絲襪、白色手套。一般是參加較正式的舞會、酒會時穿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