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活學曾國藩 第四章現實主義實幹精神——切行動以積極效果為指向(2 / 3)

曾國藩認為家族的興旺發達取決於家庭賢人的出現,曾國藩眼中的“賢人”是指能夠自立之人,他常說:“家中要得興旺,全靠出賢子弟。若子弟不賢不才,雖多積銀積錢積穀積產積衣積書,總是枉然。子弟之賢否,六分本於天生,四分由於家教。”又說:“所貴乎世家者,不在多置良田美宅,亦不在多蓄書籍字畫,在乎能自樹立子孫。”而這種“自樹立”之人,是指具有維護家風、興旺家族能力的子弟。

曾國藩一生崇尚自立於世,從他的成長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他曆經艱辛,但始終努力不棄,終有所成。他嚴於律己,對自己的子弟也是同樣要求。他做官不貪,不愛錢,更不為後代積財,在今天也是令人感歎不已的!

1854年2月上旬,曾國藩的父親命令他寫一副對聯掛在大廳之上,他寫道:

有子孫有田園家風半讀半耕,但以箕裘承祖澤;

無官守無言責世事不聞不問,且將艱巨付兒曹。

曾國藩對父親的見解十分讚同,他常說,他依靠祖宗的積善行德,年紀輕輕就“一帆風順”做了高官,深怕由於自己一個人享用而致使家道中落,因此極力勸誡各位弟弟和子女們:願咱家成為耕讀孝悌之家,而不願成為官宦之家。

他在給弟弟的信中也表達了類似的意思,說:“我們弟兄身處這樣的時代,名聲遠揚,應以錢少、產業少為好。一則平日裏可以避免別人眼紅,招人妒忌。二是看到家中窘迫的狀況,子孫們也不至於一味講究奢侈了。我們曾家曆代的立家氣象、格局沒有改變,從嘉慶末年到道光十九年,我見到祖父星岡公每天生活守常規。不相信醫藥、堪輿、和尚、巫師、禱祝等事,這也是老弟曾經親眼見過的。我們這一輩的人認真遵守家風,則家道便可多支撐些年,望老弟率紀澤及各位侄兒切實做好。家中木器還不齊備,請老弟幫兄購置一些,家具隻求結實耐用、不要超過三百兩銀子。不圖雕花鏤圖,但油漆要好一點,這樣能經久耐用、房屋不求華美,周圍要多種竹木鬆柏,多留些地做菜園,即使占去一些田地也不要緊,清貧儉樸就像窮苦人家,所領的養廉銀全部充公使用。沒有購置一廛房地、一區田畝,吃飯不過四簋,男女婚嫁,不過兩百銀子。”

別說古人了,即使是現在,多數人的觀念也是用盡辦法為子孫積聚財富。即使後代不能自立也不舍流落街頭,遭人恥笑。然而他們卻沒想過為子孫留下過多財產,反而是害了子孫。因錢多生活無憂,子孫就變得不思進取,最後導致坐吃山空。

補拙補心,勤必有成

在所有能促人成功的要素中,“勤”字是必備的,同時又是可以不受先天條件製約的。

人們常說業精於勤。勤是發展事業的唯一途徑。孔子反對“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的人生態度,孟子將四體不勤之人視為不孝之輩。曆代家訓中有一個共同的重要內容,便是“勤訓”。

為商者隻有勤於生意才能財源廣進;為官者隻有勤於政事才能造福於民。懶惰懈怠,必然使民受其弊。

同治四年(1865年)十一月十三日,曾國藩夜讀汪輝祖《學治臆說》等書,深為歎服。他在日記中寫道:“閱汪龍莊先生輝祖所為《佐治藥言》、《學治臆說》、《夢痕錄》等書,直至二更。其《庸訓》則教子孫之言也,語語切實,可為師法。吾近月諸事廢弛,每日除下棋看書之外,一味懶散,於公事多所延擱,讀汪公書,不覺悚然!”曾國藩同意汪氏的觀點,認為為官應以勤為首。

曾國藩對“勤”字的認識也很有深度。在他看來,“勤”字是人生第一要義,是修身、齊家、為官、治國乃至平天下的前提。他認為,千古以來,聖賢豪傑之士,立身於世能功成名就,無一不是因為勤。人如果勤奮,就沒有什麼做不到的,反之就會一事無成,還可能招致災禍。

曾國藩曾把治學為人之道概括為八個字,即“八德”,列於首位的就是“勤”,他認為勤字最為重要。所以他每當同時談論幾個字時,總是將“勤”字放於首位,如“勤廉”、“勤慎”等。後來他寫居官三箴,為“勤”字寫了四句注腳:“手眼俱到”、心力交瘁、困知勉行、夜以繼日。

曾國藩不是天資絕頂聰明的人。他所以能取得如此大的功勳,可以說全是“勤”字所致。這與其勤儉家風有密切關係,但同時也是曾國藩自身修養的結果。

在所有能促人成功的要素中,“勤”字是必備的,同時又是可以不受先天條件製約的。人們常說的“勤能補拙”就是這個道理。曾國藩說,居官應以“動廉明恕”四字為本,其中明字受先天因素影響較大,而其餘三字則可由學習而至。“勤”字是實踐所有事業的根本和前提,所以尤為重要。

曾國藩治學,認為除“勤”之外別無他途,勤奮方能有恒,才能點點滴滴,堅持不懈。他從青年起便養成了每天讀書的習慣,即使從軍之後仍舊不改。他教導手下將士說:“勤”字之義,在於平日勤加訓練,勤於治事,稍有餘暇,則讀書不輟。

曾國藩統領湘淮兩軍,如此繁重的職務下,他每天仍能利用閑暇讀書寫字。奏牘、書信、家書、批文、日記,幾乎都是他親手所寫或刪定,僅現在留傳下來的就達數千萬字。他寫家書,恐怕也是古往今來最多的。他自從向倭仁學習寫日記後,幾乎從未中斷。他的日記也有幾種,如《過隙影》、《茶餘偶記》、《求闕齋日記》等,僅留傳下來的就有百萬字之多。他所寫的奏章、批牘更加不可勝數。這種好學習慣,至老彌篤。在去世前的一年中,他作詩數首,文章十多篇。其中《湖南文征序》、《重刻茗柯文編序》,述古今以來文章源流,見解精辟,是傳世不朽的佳作。在去世前一個月,他還為湘軍後期的名將劉鬆山寫墓誌銘,但因病發而未能完稿。

曾國藩通過對曆史的研究,得出這樣的認識:盛世創業垂統之英雄,以襟懷豁達為第一義,末世扶危救難之英雄,以心力勞苦為第一義。他認為當時的清朝正處於動蕩不安的末世,而把自己比作扶危救難的英雄,若想完成平定天下的誌向,隻有勤奮而已。

本著這樣的原則,曾國藩真可謂勞心勞力,以一“勤”字終其身。即使偶爾有不夠勤奮的時候,他也要深刻反省,痛加改過。

同治元年(1862年)八月十九日,他在日記中自責:近日來公事上不是特別地仔細,訪客也很多,誌趣也比以前散漫了,軍事、吏事、糧餉事、文事每日都應盡心盡力,以求進步。因為一日沒有長進就是退步了。以後每日會更加留心吏事,勤見僚屬,多了解情況;留心軍事,從教訓將領,督察操練下手;留心糧餉之事,從人數上下手;留心文事,從廣征古訓開始。每天中午之前多留心吏事和軍事,午後多留心餉事,晚上看文事。

曾國藩辦事勤奮,在他任直隸總督時表現得最為突出。1869年初,他進京見陛,這是他自從離京後第一次回京,前後已十幾年。當時直隸雖是京畿重地,吏治腐敗卻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官員疲玩,訟案堆積如山,民怨沸騰。所以,曾國藩一上任,就拿吏治開刀。吳橋知縣王恩照、曲陽知縣萬亨泰、武強知縣王庶曾、遷官知縣周培錦、冀州知州宋炳文、保安州知州李作棠、懷安知縣穀洪德,這些人性情疏懶,不理訟獄,曾國藩一律奏請革職,大刀闊斧地進行整飭,吏治民風,為之一振。

在直隸總督任上,曾國藩最費心的便是處理積案。據吳汝綸記載:曾國藩辦理積訟,從同治八年(1869年)四月起到十一月止,結銷新舊各案40191起,從同治八年(1869年)十二月起到同治十年(1871年)十月止,連同閏月,共24個月,又結案90155起。平均算下來,前一段時間,每天180多件,後一段時間,每天也要處理120多件,其勤奮程度,實在令人瞠目。在他的倡導下,直隸吏治迅速改觀。清廷稱許曾國藩“辦事認真,幹吏治民風,實心整頓,力挽弊習”。

從曾國藩一生做事風格可知,“勤”字是他成功的主要秘訣。曾國藩說過的勤奮之道,“精力雖至八分,卻要用到十分,權勢雖有十分,隻可使出五分”。勤沒有限製,越勤越好。勤字不僅可以積善成多,還可激勵士氣,振作精神。

他把勤字的表現歸納為五到:身到,心到,眼到,手到,口到也。身到者,親巡鄉裏,治軍則親巡營壘,親探賊地是也。心到者凡是苦心剖析,大小條理始終清晰,理其緒而分之,可合並同類也。眼到者,著意看人,認真看公牘也。手到者,於人之長短,事之關鍵,隨筆寫記,以備遺忘也。口到者,使人之事,既有公文,又苦口叮囑也。後來他又總結出了三勤:口勤,處處察看;腳勤,事事體恤;心勤,勤思多動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