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莉扳動了她拿在右手中的槍。
西的驚訝永遠定格在了臉上。
他倒下了,倒在了她腳下,就這麼死了。
“活見鬼。”蜜莉輕聲說道。老天對她確實很不公平,就在剛才,她又失去了一位丈夫。自始至終,她根本就不想要那把該死的的槍。曾經她強烈抗議西給她那把槍。西是她的丈夫,他其實叫西蒙,但他喜歡別人管他叫西。當然,她的抗議沒有奏效。西一直堅持他的意見,要求她必須學會射擊。在她這麼多的丈夫裏,西是最固執、最喜歡發號施令的一個。西的決心已定。看來這下子蜜莉必須要去學習怎樣專業地使用槍支了。西由於工作的原因,他出差的時間變得一次比一次長,所以他的妻子蜜莉森特——簡稱蜜莉,一個人待在家裏很不安全。她必須要學會保護自己,也就是說,她要學會使用槍支,能夠用槍射擊一個不速之客。
可問題是,蜜莉對於槍支根本就不感興趣。不管它們是叫左輪還是叫手槍,這似乎跟她沒有什麼關係,對於槍,她甚至有一種近乎病態的恐懼。因為不願意和一支槍一起待在家裏,她要求西在出差時帶上她,如此一來,她就能夠隨時隨地地得到西的保護,而不是心驚膽戰地守著一支破槍。可西壓根兒就沒有動過這樣的念頭。他不想讓蜜莉放棄安穩的家居生活而和他一起居無定所,四處漂泊。
終於,西不顧蜜莉的極力反對,買回來了一支槍,並且開始給她示範,教她使用。
“親愛的,你看,就這麼簡單,”他說道,“就像我這樣,拉開槍栓。”他以相當標準的姿勢給蜜莉做了一個優美的示範。接著,他把槍遞給了蜜莉,要求她重複一遍自己的動作。可蜜莉就那麼輕輕一碰,槍就開火了。
蜜莉的另一任丈夫——可憐的阿奇博德,人們叫他阿克,他喜歡這麼叫他,他的死亡也同樣突然。他非常喜歡水。就像蜜莉的叔叔亞當說的那樣,也許,阿克出生的時候,身上帶著魚鰭,哦,不,也許是魚鰓?總之,他對水的喜愛達到了近乎瘋狂的程度。
可蜜莉怕水。有一些東西會讓她害怕。閃電嚇不著她,她也會覺得老鼠是可愛的。甚至,她還特別喜歡蛇。可她不喜歡水。準確地說,她不喜歡麵積很大的水。在小小的遊泳池裏遊泳,她覺得還是相當愜意的。假如現在還是沒有飛機的年代,蜜莉肯定不會去美國以外的地方。阿克喜歡水,而蜜莉也從不反對他在閑暇時間,長時間地待在湖邊。她隻有一點請求:允許她坐在岸邊,看他劃船。那樣的話,她會一邊觀看,一邊不時地向他揮手致意。
可阿克並不滿足。他想幫助蜜莉克服對水的恐懼。他告訴蜜莉,如果她不下水陪他一起劃船,就說明蜜莉並不愛他。話都說到了這個份上,蜜莉還能拿他怎麼辦呢?
於是,蜜莉心驚膽戰地爬上了船。盡管如此,當他們離開碼頭時,蜜莉還是一再懇求阿克送她回去。當時,她簡直快要被嚇瘋了。阿克見到她這副樣子,不由得哈哈大笑起來。而她,實在忍受不了那強烈的恐懼,那恐懼壓得她隻想跳進湖裏淹死自己,以尋求解脫。她站了起來,阿克也站了起來,想要伸手扶她,可她卻把阿克推了下去。
隻聽 “撲通 ”一聲水響,船上隻剩下了她一個人。“救命啊!”她大叫起來。
附近的人們聽到了叫喊聲,都把船劃了過來。得知情況之後,他們潛水下去救人,並且還叫來了一些幫手。
可這一切都於事無補。經過了四個小時的尋找,他們找到的已經是阿克的屍體。
喬納森是另一個不幸的人。如果蜜莉的記憶力還算可靠的話,他應該是阿克死後,她嫁的下一任丈夫。喬納森喜歡別人叫他喬。他對蜜莉的母親很有意見,因為他的嶽母總是把他的名字叫錯,總是喚他為約翰,他總是想不通,一個其他方麵都令他十分滿意的嶽母,為什麼要執意叫他約翰而不是喬。可憐的家夥,這個問題不會困擾他太久的。
喬非常喜歡野餐,而且是很有原始風格的那種。當然,蜜莉也不討厭。想象一下,在野外,麵對一張折疊桌、一把小帳篷、許多椅墊、銀餐具、餐巾紙、美味的雞胸肉、火腿,再加上充足的冰鎮香檳,誰會不為此心動?每每想起這個,她總是對這種活動充滿了向往。
但喬在野餐時,喜歡取材於自然。他一直認為,隻有自己在野外采摘食物,那才能稱得上是真正的野餐。因為野外就餐,通常是可以大顯身手的時候。
最後一次野餐,喬負責釣魚,他讓蜜莉去采集蘑菇和野草莓。可蜜莉並不知道怎樣挑選蘑菇。因此,喬非常詳細地給她講了哪種類型的蘑菇能吃,哪種類型的蘑菇有毒。她完全按照喬給她說的辦法去采摘蘑菇。可那天,她沒有戴眼鏡。因為,喬不喜歡她戴眼鏡的樣子。在喬的眼裏,她佩戴眼鏡隻是為了趕時髦,追求時尚,以為她的眼鏡隻是一個可有可無的裝飾。所以,在沒戴眼鏡的情況下,她竭盡所能地去采摘蘑菇和野草莓。
喬回來了,跟她炫耀著自己釣到的魚。接著,他們對著瓶子喝波旁威士忌,那是他們的開胃酒。酒喝得一滴都沒剩下,兩個人都有些醉了,開始像小孩子一樣歡欣雀躍、不斷傻笑起來。沒過一會兒,他們折騰得饑腸轆轆,於是,就從四處收集樹枝,用來生火做飯。他們把魚埋在灰堆裏。蜜莉不喜歡生吃蔬菜,所以她就拿一些野草莓來充饑。而喬就一邊烤著魚、一邊吃著蘑菇。
蜜莉采摘的蘑菇中大部分都是好的,隻有少數是有毒的。而僅僅這些,足夠結束喬那脆弱的生命了,蜜莉確信這個。
接下來是潘——其實是潘勒頓的簡稱。一回想起,發生在他身上的事,蜜莉真想把眼珠給哭出來。當時,要是潘往旁邊站一點,哪怕是一點點,不管是前後左右的哪一個方位,隻要他挪動一英寸也不到的距離,那個半身像也不會砸到他的頭骨。
潘一直夢想著成為一名室內設計師,但是,他的父親很反對他從事這個職業,所以,後來,他成為了一家銀行的職員。和蜜莉結婚後,蜜莉從不幹涉他的興趣。於是,他埋沒了很久的房屋設計天分,就得到了極大的發揮。特別是在大廳裏,那裏簡直成了他施展才華的天堂。按攝政時期的風格裝修完工以後,他又想把它換成維多利亞或現代風格。緊接著他又開始了新的裝修計劃。這是規模最大的一次計劃,他準備把大廳按古典風格裝飾,並把這一主題順著樓梯延伸到樓上,甚至包括樓梯的平台。在平台上,他準備放置六個古羅馬將軍的半身像,目的是能與樓下那六個立像遙相呼應。設計草圖完成後,他拿來給蜜莉過目,那些人像看起來很莊嚴,但也冷冰冰的。很短時間,潘的計劃付諸實踐了。家裏來了許多搬運工,他們按照潘的要求,把他需要的像山一樣重的半身像扛到家裏。
可是,慘劇很快就發生了。那是在裝修完工不久的一個晚上,一個對於潘而言,倒黴至極的晚上。那晚,蜜莉正要上樓,而潘剛好站在樓下。他叫住蜜莉,說他希望看見她穿上那件藍色的睡袍。蜜莉俯身給他一個飛吻回應他,就在這時,不知怎麼回事,她竟然碰翻了愷撒的半身像!
事情發生以後,她父母依然一如既往地站在蜜莉一邊。但當她母親聽完事情的來龍去脈後,她很巧妙地提到了一件很讓人尷尬的事。
“蜜莉,親愛的女兒,”她母親說道,“我非常不願意提起這件事,也不想讓你認為我太冷漠,一想起要跟你說的事情,我的心都快碎了。但是,我們家的墓地裏已經沒有潘的地方了。親愛的,你瞧,你叔叔亞當和嬸嬸貝斯、你爺爺、你父親和我,當然,還有你,以後都要葬在那裏。盡管我們一直非常樂意接納你的丈夫們,但現在,我們確實已經沒有地方可以容納潘了。”
因此,到最後一刻,蜜莉還在為買墓地的事情而四下奔走,可是她隻找到一塊墓地,而且那塊墓地距離河對岸很遠。潘的葬禮過後,她的心裏非常難過,因為她不得不把潘一個人孤零零地留在那麼遠的地方。
不過,等不了多久就會有人去和潘做伴了。
他叫艾爾——全名是艾羅西斯,又是一個特別固執的人。像喬堅持要在野餐時自己采集食物一樣,他堅持要蜜莉學習打壘球。
艾爾非常喜歡體育運動,而蜜莉則不然。但是,如果隻是要求她靜靜地坐在陰涼的場地裏觀看網球比賽,那麼她當然也不會介意。在她上高中和大學時期,她曾經觀看過不少的足球比賽,其中還有兩次,她贏得了“賽場女皇”稱號。可她並不擅長參加那些體育運動。她的手腳很容易磨出趼子,而且還經常抽筋,更何況她還是一個近視眼。她近視的程度相當高,球都快要打到她臉上了,她才能看清楚。為此,她跟艾爾解釋了許多次,可艾爾就是不聽。他全然不顧蜜莉地反對,執意去俱樂部報了名,準備參加那裏舉行的夫妻壘球比賽。
於是,蜜莉就無可奈何地去了俱樂部。在壘球場地上,蜜莉舉著球棒站在那裏,整個人看起來,像極了一條出水的魚。艾爾就站在她身後,鼓勵道:“來吧,擊球,親愛的。狠狠把球打出去!”
她聽從了艾爾的建議,用盡全力揮起球棒。由於動作幅度過大,她來不及收手了。球棒不偏不倚地飛向了艾爾。艾爾當即倒地死亡。
雖然,不幸再一次降臨到了蜜莉的頭上,可不幸中的萬幸是:蜜莉沒有打中負責接球的穆爾,或者其他的什麼人。原本是穆爾站在那兒的,因為輪到了蜜莉擊球,艾爾要求和他調換了位置。可以設想一下,假如當時負責接球的仍然是穆爾,如果蜜莉失手殺死的是他,那麼,他的妻子——瑪麗·穆爾一定會跟蜜莉拚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