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孫子兵法 第十三計打草驚蛇
原文注譯
[原文]
疑以叩實①,察而後動。複②者,陰之謀③也。
[注釋]
①叩實:叩,詢問,查究。叩實,問清楚、查明真象。②複:反複、一次又一次地。③陰之謀:隱秘的計謀。
[譯文]
真象不明就應查實,洞察了實情之後再采取行動;反複偵察,是實施隱秘計謀所必需的。
按語注譯
[按語]
敵力不露,陰謀深沉,未可輕進;應遍探其鋒。兵書①雲:“軍旁有險阻、潢井②、葭葦③、山林、翳薈④者,必謹複索之,此伏奸之所也。”
[注釋]
①兵書:這裏是指《孫子兵法·行軍篇》②潢井:低窪沼澤地帶。③葭葦:蘆葦叢生之地。④翳薈:翳,蔭蔽。薈,草茅繁衍。翳薈,指被繁茂草茅遮蔽的地方。
[譯文]
當敵方的實力還沒有顯露,而將其陰謀深藏著的時候,切不可輕敵冒進;此時,應先采用多種方式從各個不同方麵去探明其鋒芒所在。《孫子兵法》上說:“軍隊近旁如有險地阻隘、低窪沼澤、叢生蘆葦、繁草蔭蔽的地方,必須仔細地反複搜索,因為這些都是可能隱匿伏兵和奸細的地方。”
傳世典故
打草驚蛇:打草時驚動伏在草中的蛇。比喻甲乙事情相類似,甲受到打擊懲處,就使乙感到驚慌。後用以比喻做事不機密,使對方知道了自己的意圖而有所戒備。
計名“打草驚蛇”,原是借用了一句民間俗語來喻指某種軍事謀略。原意是蛇在草叢中,草被攪動,蛇便受驚而走。也有人認為,“打草驚蛇”一語,源出宋代鄭文寶《南唐近事》:“王魯為當塗宰,瀆物為務,會部民連狀訴主簿貪,魯乃判曰:“汝雖打草,吾已蛇驚。”意思是說:南唐時,有個叫王魯的人任當塗(今安徽當塗)縣令。他生性愛財,貪汙受賄。手下的衙吏們也跟著效法,索取賄賂。百姓們怨聲載道,苦不堪言。
有一天,王魯得知上司要來察訪民情,整肅治吏,不禁擔憂起自己頭上的烏紗帽來。他在批閱公文當中,正好看到本縣百姓聯名告發他的主薄受賄的一遝狀子。更是憂上加憂,神情恍惚。憂慮之中,他不由自主地在一張狀子上批了八個字:“汝雖打草,吾已驚蛇。”
後人將這個故事歸納為“打草驚蛇”,用作成語比喻行動不謹慎,使對方事先有所察覺;用作計謀則反其意而用之,字麵意義為,用打草這一小行動,使隱蔽的蛇驚動而暴露。
也就是說,無意識地打草驚蛇,會使對手有所警覺,預作防範;而有意識地打草驚蛇,卻可以促使對手驚慌失措,顯露原形。
因此,打草驚蛇之計,便是通過偵察性的佯動,逼迫隱藏著的對手顯露原形的謀略。它的訣竅是:對可疑的地方要偵察實情,在完全掌握情況之後才采取行動。反複察明情況,是發現隱秘敵情的重要手段。
公元前627年,秦穆公發兵攻打鄭國,他打算和安插在鄭國的奸細裏應外合,奪取鄭國都城。大夫蹇叔以為秦國離鄭國路途遙遠,興師動眾長途跋涉,鄭國肯定會做好迎戰準備。秦穆公不聽,派孟明視等三帥率部出征。蹇叔在部隊出發時,痛哭流涕地警告說,恐怕你們這次襲鄭不成,反會遭到晉國的埋伏,隻有到崤山去給士兵收屍了。果然不出蹇叔所料,鄭國得到了秦國襲鄭的情報,逼走了秦國安插的奸細,做好了迎敵準備。秦軍見襲鄭不成,隻得回師,但部隊長途跋涉,十分疲憊。部隊經過崤山時,仍然不作防備。他們以為秦國曾對晉國剛死不久的晉文公有恩,晉國不會攻打秦軍。哪裏知道,晉國早在崤山險峽穀中埋伏了重兵。一個炎熱的中午,秦軍發現晉軍小般部隊,孟明視十分惱怒,下令追擊。追到山隘險要處,晉軍突然不見蹤影。孟明視一見此地山高路窄,草深林密,情知不妙。這時鼓聲震天,殺聲四起,晉軍伏兵蜂擁而上,大敗秦軍,生擒孟明視等三帥。秦軍不察敵情,輕舉妄動,“打草驚蛇”終於遭到慘敗。當然,軍事上有時也可故意“打草驚蛇”而誘敵暴露,從而取得戰鬥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