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孫子兵法 第十八計擒賊擒王
原文注譯
[原文]
摧其堅,奪其魁①,以解②其體。龍戰於野,其道窮也③。
[注釋]
①奪:搶奪、抓獲。魁:第一、大,此處指首領、主帥。②解:瓦解。體,軀體、整體、全軍。③龍戰於野,其道窮也:語出《易·坤·上六象辭》。坤,卦卦是坤上坤下,為純陰之象。上六爻是本卦的最終爻,為純陰發展到極盛階段之象。坤卦上六爻的爻辭是:“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龍,本為乾卦(純陽之卦)的象征物,為什麼作為純陰之象的坤卦,其上六爻卻以原本屬純陽之象的“龍”為象征物呢?按照朱熹《周易本義》的解釋是:“陰盛之極,至與陽爭。”《易·文言》在闡釋坤卦上六爻辭時則說:“陰疑與陽必戰。為其嫌於無陽也,故稱龍焉。”按照《周易》物極必反的矛盾轉化思想,上六爻表示純陰已發展到極盛,故必然向陽轉化。雖然此時尚處於轉化前夕,但卻已急於以陽自比,以龍自稱了。故有“龍戰於野,其道窮也”之說。野,郊野。道,道路;道窮,無路可走。群龍戰於郊野,相互殺傷,血漬斑斑,以至陷入窮途末路。本計引用此語,其意當為:賊王被擒,群賊無首,其戰必敗。
[譯文]
擊潰敵人的主力,抓獲其首領,便可互解其全軍。好比群龍無首,戰於郊野,必然陷於窮途末路。
按語注譯
[按語]
攻勝則利不勝取①。取小②遺大,卒之利③、將之累④、帥之害⑤、功之虧⑥也。全勝而不摧堅擒王,是縱虎歸山也。擒王之法,不可圖辨旌旗⑦,而當察陣中之首動⑧。昔張巡與尹子琦戰⑨,直衝敵營,至子奇麾下⑩,營中大亂,斬賊將五十餘人,殺士卒五千餘人。巡欲射子琦而不識,剡稿為矢。中者喜,謂巡矢盡,走白子奇,乃得其狀,使霽雲射之,中其左目,幾獲之。子琦乃收軍退還。
[注釋]
①攻勝:進攻取得了勝利。利:利益、其利益在於。不勝取:不乘著勝利去掠取過多的敵方裝備、資財等戰利品。②取小:貪取小利。遺大:遺忘了戰爭的大局。③卒之利:士卒可得到物質小利。④將之累:對為將的來說,是增加了拖累、包袱。⑤帥之害:給統帥造成危害。⑥功之虧:虧損了戰功、丟掉建立戰功的機會。⑦圖辨旌旗:旌旗,指揮旗。全句意為:隻看敵軍的指揮旗在什麼方位。⑧首動:這裏是指首先發號施令之處。⑨張巡:(709—757年)唐開元間進士。安史之亂時,以真源縣(今河南鹿邑縣東)令的身份起兵守雍丘(今河南杞縣),抵抗安祿山軍。757年移守睢陽(今河南商丘),與太守許遠共同作戰,在內無糧草,外無援兵的情況下堅守數月不屈。睢陽失守後遇害。尹子琦:安祿山部將。⑩麾:古代用以指揮軍隊的旗幟。麾下:主帥的指麾之下。此處指敵軍的中軍帳。剡:削、刮。稿:穀類植物的莖稈。剡秸為矢:削秸稈做箭用。白:稟吉。狀:形狀、相貌。霽雲:南霽雲,唐天寶末年抵抗安祿山叛軍的名將。安祿山反,隨钜野尉張詔起兵,提拔為將。後從張巡守睢陽,曾射中叛將尹子琦左目。城中斷糧,引精騎三十,突破圍敵萬餘人,往賀蘭進明處求援。賀蘭進明拒不發兵,再突圍返睢陽,後城破被俘,誓死不降,被殺。幾:幾乎。
[譯文]
打了勝仗,不急於乘勝掠取敵方的裝備、資財,這樣對我方才會比較有利。貪取小利而遺忘了戰爭的大局,其結果,隻能是讓士卒得些小利,給為將的背上包袱,對主師造成危害,以至前功盡棄。取得了全麵勝利,卻不致力於摧垮敵軍的中堅,捉拿敵軍的主帥,那將等於放虎歸山。捉拿敵軍主帥的方法,不能隻看敵軍的指揮旗在何處,而應仔細觀察敵軍軍營中的行動首先是從哪裏發出的指令。昔日張巡與尹子琦打仗,張巡直衝敵軍陣營,殺到尹子琦的指揮旗下,敵營頓時大亂,被張巡軍斬將五十餘人,殺死敵軍士兵五千餘人。張巡想要射死敵主將尹子琦,但卻又不認識他。於是張巡便命令部下削秸稈做箭,被射中的敵軍發現後很高興,以為張巡軍的箭已射盡了,便跑去稟告尹子琦。張巡抓住這個機會看清了尹子琦的麵貌,立即叫部將南霽雲用箭射他。南霽雲一箭射中了尹子琦的左眼,幾乎抓獲了他。這樣,尹子琦才被迫收兵退回去了。
傳世典故
擒賊擒王。擒:抓,提拿。王:為首的;頭領。抓賊要先抓住賊中的首惡分子,比喻做事先要抓住關鍵,要先抓住或處治主要人物。軍事上指首先殲滅敵人的主力或主要的指揮人員,借此影響並動搖敵人的全軍,使敵軍遭到徹底失敗。
該語出自唐代詩人杜甫的《前出塞》一詩。
挽弓當挽強,用箭當用長。
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
殺人亦有限,立國自有疆。
苟能製侵陵,豈在多殺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