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孫子兵法 第十九計釜底抽薪(1 / 3)

三十六計·孫子兵法 第十九計釜底抽薪

原文注譯

[原文]

不敵其力①,而消其勢②,兌下乾上之象③。

[注釋]

①敵:對抗,攻擊。力:強力、鋒芒。②消:削弱、消減。勢:氣勢。③兌下乾上之象:兌下乾上為《周易》六十四卦中的履卦。兌為澤,為陰柔之象;乾為天,為陽剛之象。整個卦象為陰勝陽、柔克剛。其卦辭為:“履虎尾,不癟人,亨。“履:小心躡足前進。癟:咬。亨:通達順利。其寓意是:虎為凶猛陽剛之獸,但隻要以陰柔克之,小心謹慎行事,即使踩著了虎的尾巴,它也不會咬人。若占得此卦,預示事情將經曆險阻而後通達,終於順利。此處借用此卦,意在說明,遇到強敵,不要去與之硬碰,而要用陰柔的方法去消滅剛猛之氣,然後設法製伏他。

[譯文]

不要迎著敵人的猛勁去與之硬拚,而要設法削弱敵方的氣勢,采取以柔克剛的策略製伏他。

按語注譯

[按語]

水沸者,力也,火之力也,陽中之陽①也,銳不可當;薪者,火之魄②也,即力之勢也,陰中之陰也,近而無害。故力不可當而勢猶可消。《尉繚子》③曰:“氣實則鬥,氣奪則走。”而奪氣④之法,則在攻心。昔吳漢為大司馬⑤,有寇夜攻漢營,軍中驚擾。漢堅臥不動。軍中聞漢不動,有傾⑥乃定。乃選精兵夜擊,大破之。此即不直當其力⑦而撲消其勢也。宋薛長儒⑧為漢州通判⑨。州兵數百叛,開營門,謀殺知州⑩、兵馬監押,燒營以為亂。有來告者,知州、監押皆不敢出。長儒挺身徒步,自壞垣入其營中。以福禍語亂卒曰:“汝輩皆有父母妻子,何故作此?叛者立於左,脅從者立於右!”於是,不與謀者數百人立於右,獨主謀者十三人突門而出,散於諸村野,尋捕獲。時謂非長儒,則一城塗炭矣。此即攻心奪氣之用也。或曰:敵與敵對,搗強敵這虛,以敗其將成之功也。

[注釋]

①陽:與下麵的陰相對。陰與陽,在中國古代哲學中,指貫穿於一切事物的兩個對立麵;兩者相反相成,對立統一。②魄:古代指人體中依附於形體而顯現的精神,以區別於可以離開形體而存在的魂。一說,魄指有精神的形體。火之魄:火賴以發生的物質。③《尉繚子》:中國古代兵書。傳為戰國中期尉繚所作。《漢書·藝文誌》有《尉繚》三十一篇,今存五卷二十四篇。下麵引文見該書《戰威》篇。④奪氣:削弱、瓦解敵方的氣勢和意誌。⑤吳漢(?—44年):東漢被宛縣(今河南南陽)人,字子顏。新莽末年亡命漁陽(今河北密雲),販馬為業。後歸劉秀,為偏將軍,征發漁陽等地騎兵,助劉秀滅王朗等割據勢力,並鎮壓銅馬等部農民軍。後住大司馬,卦廣平侯。大司馬:古官名,負責掌管全國軍事、漢時位列三公(司徒、司空、司馬)。⑥有傾:傾同頃,短時間、一會兒。⑦不直當其力:避開對方的鋒芒。⑧薛長儒(1000—1061年):宋代絳州(今山西新絳)人,字元卿。曆任州通判、知州。⑨通判:官名。宋初開始,於州、府設置通判,其地位略低於州、府長官,但握有連署州府公事和監察官吏的實權,號稱“監州”。漢州:今四川廣漢。⑩知州:官名。宋代掌管全州政事的文官。兵馬監押:宋代掌握全州軍事的武官。壞垣:破損的牆。以禍福語亂卒:向參與叛亂的士卒說明利害。尋:旅即、不允。塗:泥淖。炭:炭火。塗炭:比喻極困苦的境地。

[譯文]

水的沸騰,是靠的力量,即火力。猛火燒沸水,其銳氣自然是不可阻擋的。幹柴,是產生火力的燃料,猛烈的火勢就是靠著它形成的。但幹柴本身是溫和而柔弱的東西,人們靠近它是不會受到傷害的。所以,凶猛的火力雖然難以阻擋,但要削弱火勢還是有辦法的。《尉繚子》說:“士兵勇氣十足,就敢於戰鬥;勇氣喪失,就會潰逃。”瓦解敵軍氣勢的辦法,就是要在精神上征服對方。東漢初年,吳漢任大司馬時,有敵寇乘夜襲擊漢軍的軍營。軍營中因之一遍驚慌混亂,而吳漢卻安然在床上靜臥不動。將士們聽說吳漢這般冷靜沉著,情緒頓時穩定,不一會兒,軍營中也就安定下來了。這時,吳漢便起床挑選了一支精兵,乘夜出擊,從而大敗了敵軍。這裏,吳漢采用的就是不與敵人正麵交鋒,而是先設法削減對方氣勢的策略。北宋時,薛長儒做漢州通判時,數百名駐守州城的士兵叛變。他們打開營門,企圖謀殺知州和兵馬監押。有人前來報告,知州和監押都不敢出麵。長儒挺身而出,步行到軍營前,從破損了的營牆翻身入營,對參與叛亂的士卒曉以利害,說:“你們皆有父母妻兒,為什麼做出這樣的事情!凡策劃叛亂的都站到左邊來,凡被迫跟隨的站到右邊來。”於是,沒有參與策劃的數百名士兵都站到了右邊,隻有策劃叛亂時十三個頭頭衝出營門逃走,分散躲進野外的村莊裏,不久都被抓獲。當時人們說:如果不是薛長儒挺身而出,全城就要遭殃了。這裏就是用的攻心奪氣的計謀。或者說:當兩軍對壘時,突然攻擊強大敵軍的弱點,破壞它即將取得的勝利,這也是“釜底抽薪”計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