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著明,睢寧令襟卓先生公子也。為人豪爽無餒怯。為新城王季良先生內弟。先生家多樓閣,往往睹怪異。公常暑月寄宿,愛閣上晚涼。或告之異,公笑不聽,固命設榻。主人如請。囑仆輩伴公寢,公辭言:“喜獨宿,生平不解怖。”主人乃使炷息香於爐,請衽何趾,始息燭覆扉而去。公即枕移時,於月色中,見幾上茗甌,傾側旋轉,不墮亦不休。公咄之,鏗然立止。即若有人拔香炷,炫搖空際,縱橫作花縷。公起叱曰:“何物鬼魅敢爾!”裸裼下榻,欲就捉之。以足覓床下,僅得一履;不暇冥搜,赤足撾搖處,炷頓插爐,竟寂無兆。公俯身遍摸暗,忽一物騰擊頰上,覺似履狀;索之,亦殊不得。乃啟覆下樓,呼從人爇火以燭,空無一物,乃複就寢。既明,使數人搜屨,翻席倒榻,不知所在。主人為公易屨。越日,偶一仰首,見一履夾塞椽間;挑撥而下,則公履也。公益都人,僑居於淄之孫氏第。第綦闊,皆置閑曠,公僅居其半。南院臨高閣,止隔一堵。時見閣扉自啟閉,公亦不置念。偶與家人話於庭,閣門開,忽有一小人麵北而坐,身不盈三尺,綠袍白襪。眾指顧之,亦不動。公曰:“此狐也。”急取弓矢,對閣欲射。小人見之,啞啞作揶揄聲,遂不複見。公捉刀登閣,且罵且搜,竟無所睹,乃返。異遂絕。公居數年,安妥無恙。公長公友三,為餘姻家,其所目觸。
異史氏曰:“予生也晚,未得奉公杖屨。然聞之父老,大約慷慨剛毅丈夫也。觀此二事,大概可睹。浩然中存,鬼狐何為乎哉!
【譯文】
李著明,是睢寧縣縣官李襟卓先生的兒子。他為人豪爽,沒有畏懼的東西。他是新城縣王季良先生的內弟。王季良先生家裏有很多樓閣,樓閣裏常常能夠看見一些很奇怪的現象。李著明曾經在炎熱的夏天到這裏寄宿,喜歡這些樓閣晚上涼爽。有人告訴他,說閣樓上常有異常的怪現象,他笑嗬嗬的不聽,很固執地叫人把床鋪設在閣樓上。主人隻好同意。囑咐幾個仆人陪他睡覺,他辭謝說:“我喜歡一個人住宿,生來不曉得什麼叫害怕。”主人就叫人在香爐裏燒上一炷安息香,又告訴他睡覺的時候兩隻腳應該朝著什麼方向,然後才熄了燈燭,關上房門走了。他在枕頭上躺了一會兒,在月色之下,看見桌子上的茶碗,傾斜著旋轉不已,既不掉下去,又不停止轉動。他大喝一聲,便鏗的一聲,馬上就停下了。緊接著,好像有人從香爐裏拔出了安息香,眼花繚亂地在半空中旋繞著,左右縱橫,繞出一縷縷的花樣。他爬起來大喝一聲說:“什麼妖魔鬼怪,敢於這樣放肆!”就袒胸露臂地下了臥床,想去捉住那個怪物。用腳在床下找來找去,隻找到一隻鞋子;他沒有工夫再去搜尋,就光著一隻腳,去打搖晃香火的地方,那炷香火馬上就插進了香爐,居然靜得沒有一點聲息。他彎腰摸遍了各個黑暗的角落,想要抓住那個怪物,忽然飛起一個東西打在他的腮上,覺得很像鞋子的形狀;摸了半天,什麼也沒有摸到。他就推開房門下了閣樓,招呼仆人,點起燈燭,拿到樓上一照,空空如也,沒有發現一樣奇特的東西,才又躺下睡了。天亮以後,他叫來幾個人給他找鞋子,翻席子挪床也沒找到。主人就給他換了一雙鞋子。過了一天,他偶然一抬頭,看見一隻鞋子塞在房箔上的椽縫裏;把它撥拉撥拉挑下來,原來就是他的鞋子。李著明是益都縣人,僑居在淄川縣一家姓孫的宅子裏。那個宅子很寬敞,全都廢置不用,空閑著,李著明僅僅住了一半。南院對著一座高大的樓閣,僅僅隔著一堵大牆。時常看見樓門自開自閉,他也置之度外。有一天,他偶然和家人在院子裏閑聊,南院樓閣的門忽然開了,有一個小人,臉衝北坐在門坎上,身量沒有三尺高,綠袍子,白襪子。大家指指點點地看著那個小人,小人也不動彈。李著明說:“這是一隻狐狸。”急忙拿起一把弓,搭上一支箭,對著樓門就要發射。小人看他要射箭,發出一陣啞啞啞的嘲笑聲,就再也看不見了。他拿起一把鋼刀,過了大牆,登上樓閣,一邊罵著一邊搜查,竟然什麼也沒看見,隻好返回來。從此以後,鬼怪就絕跡了。他在那裏住了好幾年,沒病沒災,一直很平安。他的大哥哥李友三,是我的親戚,這是他親眼見到的。
異史氏說:“我生得晚了一些,不能給李著明扶杖提鞋,但是從父老那裏聽到他的一些故事,大概是個慷慨剛毅的大丈夫。看他這兩件事情,就可以看出一個大略的情況。心裏存著浩然正氣,鬼狐又能怎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