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季霖攝篆沅江,初蒞任,見貓犬盈堂,訝之。僚屬曰:“此鄉中百姓,瞻仰風采也。”少間,人畜已半;移時,都複為人,紛紛並去。一日,出謁客,肩輿在途。忽一輿夫急呼曰:“小人吃害矣!”即倩役代荷,伏地乞假。怒嗬之,役不聽,疾奔而去。遣人尾之。役奔入市,覓得一叟,便求按視。叟相之曰:“是汝吃害矣。”乃以手揣其膚肉,自上而下力推之;推至少股,見皮內墳起,以利刃破之,取出石子一枚,曰:“愈矣。”乃奔而返。後聞其俗有身臥室中,手即飛出,入人房闥,竊取財物。設被主覺,縶不令去,則此人一臂不用矣。
【譯文】
有個名叫李季霖的官員,到湖南去代理沅江縣的知縣。剛一到任的時候,看見貓狗擠滿了大堂,使他很驚訝。屬下的官吏說:“這是鄉下的老百姓,都來瞻仰你的風采。”過了一會兒,堂上就人畜各半了;又過了一會兒,全部恢複了人形,紛紛攘攘地離開了大堂。
一天,他去拜會一位客人,轎夫抬著轎子走在路上。忽然有個轎夫急切地喊叫:“小人受害了!”就請求別的衙役替他抬轎,並且跪在地下請假。他氣橫橫地嗬斥那個衙役,那個衙役不聽,站起來就急慌慌地往前跑去。他派人尾隨著。那個衙役跑進市裏,找到一個老頭兒,就要求老頭兒給他看看。老頭把他端相了一會兒說:“你是被人暗算了。”就用手按摩他的皮肉,從上而下,用力推擠;推到小腿上,看見皮下鼓起一個大包,用刀子破開皮膚,從裏麵取出一枚石子,說:“好了。”那個衙役就跑步往回走。
他後來聽說,當地還有一個惡習,有的人躺在臥室裏,手就飛出去,飛進人家的房門,偷盜人家的財物。假設被主人發覺了,捆住那隻手,不讓它回去,那個人的一支胳膊就作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