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母親呼喚良知 1(2 / 2)

何海庭,這位已有20多年工齡的“地質郎”,打擔任青龍滿族自治縣地礦局礦管股長後,就成了一個“死心眼”的人。

1988年5月,他到四道河采金點整頓,取締了6個非法采金的坑口,這中間有人是有“靠山”的主。於是,他前腳把坑口埋了,後腳就有人跟到他家。先是來了位領導莫名其妙地批評了他一通“工作方法簡單”,後又來一位老熟人拿出500元錢和兩枚金戒指。何海庭沒有要。“老何啊老何,你真是死撥浪鼓,都什麼年代了,腦子還這麼不開竅呀?再說,你也沒想一想,你這個芝麻大的股長的任命書是誰簽發的嗎!”

何海庭笑笑,說:“我知道。不過,我這樣做不是為自己的烏紗帽。”

“那為啥?”

“為國家礦產資源法的尊嚴。”

“一張紙?為一張360行行行都有的一張紙去舍家喪命,六親不認?”

“是的。”

老熟人鼻孔哼一聲,甩手便走了。身後留下了句話:“哼,有你開竅的時候!”

不久,何海庭真的碰上了一件別人要他腦袋“開竅”的事。

那是在他管轄的東馬道礦區治理中,何海庭依法沒收了某非法采礦者的礦石,並根據情節責令交出3,880元罰款。

“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不過,要我命之前,先當心你自己的腦袋開瓢!”

“我腦袋開瓢無關緊要,但你的罰款一定要交。”

“要是我就不交呢!”對方亮出一把掙亮的刀子。

“除非你敢割下我的腦袋!”

刀子在半空懸著,最後“嘔”一聲掉在地上。“對你這個人,唉……我服了!”

在向愚昧宣戰中,也不是所有的地方和人都能靠嘴皮可以贏得法律尊嚴的。

1988年7月ZI日淩晨,黑龍江七台河市礦管局的8名幹部住在紅衛區的一個小招待所,正酣睡著,突然從玻璃窗外飛進雨點般的石塊、木棍,幾名幹部躲避不及,遍體鱗傷;1988年6月13日,雲南文山州鬥南錳礦。以副州長楊德興和經委主任周尚為首的州礦管檢查工作組進駐此地,被200多名采礦者圍攻謾罵。副縣長袁雄昌聞訊趕來勸說,100多人衝上去將其圍住,私營礦主牟保興和幫凶王春胡一邊狂叫“打他個狗縣長”,一邊揮拳就朝袁的頭部、胸部和腰部猛踢。縣財政幹部肖世友實在氣憤至極,說了句公道話,竟被人抬起來從5米高的岩坡上扔下。

像這些壯烈犧牲的捍衛祖國礦產資源的英雄年年都有,隨處可見。它一方麵反映了我們共和國的“資源衛士”們的赤膽忠心,另一方麵則說明了那些破壞資源者的瘋狂與罪惡。自1986年礦產資源法頒布至今的近十年間,各級政府和礦管部門公安部門幾乎無時無刻不在為控製與消滅這種瘋狂的罪惡行徑而努力,而且相應地建立了各種行之有效的法令、法規與行政管理措施,使許多“熱點”礦山的亂搶亂挖資源現象得到了控製。

然而,或許是人們堅定地奉行“靠山吃山”這樣的傳統信念,或許是人們根本沒把國家的法律、法令放在眼裏,或許是對金錢與富有的追逐使得許多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在貫徹執行礦法的十年間,我們差不離可以這樣結論:那些把國家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地區,群眾與地方政府內部不用多做工作他們也會好好地把握資源開發與保護的關係,那些把地方利益和個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地區的群眾和地方政府,你怎麼苦口婆心地宣傳或調天兵天將鎮壓,他們照樣把好端端的礦山秩序弄得一團糟,直到把資源挖盡與破壞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