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育兒妙法 第8節指導幼兒行為的10條方法
父母通常把孩子不聽話,行為舉止違背常規常理,叫做偏差行為。怎樣指導幼兒的行為呢?這裏介紹10種方法,也許能幫您解除一些煩惱。
一、合理滿足
人的行為總是與需要緊密聯係的。幼兒中樞神經係統發育不完善,抑製能力較差,往往見到什麼要什麼,形成刺激——需要——行為的簡單活動過程。隻要我們給孩子以合理的滿足,孩子得到反饋,就會產生愉快感,變得聽話乖巧起來。否則,便采取哭鬧等偏差行為手段,求得需要的滿足。因此,我們應盡可能給孩子以合理的滿足。
二、表率作用
幼兒最喜歡模仿成人的行為和語言,而父母則是孩子接觸最多、最直接的模仿對象,所以父母在孩子麵前要起表率作用,用自己的規範性行為來浸化孩子的行為。這種學習不是手把手教,而是一種無形的熏陶,就像春雨一樣起著細微的而又深刻的潛移默化的作用。大人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的鏡子。孩子能夠在父母長期的行為浸化中,形成與父母類似的行為方式和行為習慣,並自覺地糾正已有的偏差行為。
三、注意提醒
幼兒雖小,但好勝、爭強,自尊心理並不差。他們總想做個好孩子,然而由於受到大腦皮質興奮與抑製過程的不平衡性影響,條件反射的形成較慢,且形成起來常常不穩定、不鞏固,在缺乏強化的情形下容易消退。在孩子做某事之前,很難立刻意識到“應該這樣做”才是好孩子的規範性要求。這就需要父母的幫助。事先提醒孩子,讓孩子在思想上有所準備,一旦開始做其事或進行某種活動,就能隨即作出應答性反射,按照一定的規範要求去做。例如,在安排孩子吃飯、睡覺之前,應先提醒孩子:“一會兒就該吃飯(或睡覺)了。”孩子會作出規範性行為反射,順從地去完成吩咐他做的事情。久而久之,不斷地強化,也就容易使孩子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四、避免嬌縱
沒有愛,就沒有教育。父母的愛是一種強大的力量。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要善於用感情的火炬點燃孩子心靈的火花,讓他們感受到父母的溫存、撫愛,沉浸於幸福之中,激發起對生活的追求和積極向上的願望。這是我們防治孩子偏差行為的出發點和基礎。當然,我們強調父母愛孩子不是要我們去嬌縱孩子,為孩子護短,而是要父母以明智的愛去教育孩子,使孩子願意接近父母,樂於接受父母的教導,將父母的愛變成自覺行動的催化劑。
五、別管得太“嚴”
單調的、缺乏活動的生活容易使孩子大腦兩半球皮質興奮性出現偏低或偏高的暫時障礙狀態。我們通常所見到的孩子反應遲鈍、感情貧乏或脾氣暴躁、愛哭愛鬧、不聽勸導等現象,多數是這種障礙性狀態的具體表現。隻有通過豐富多彩的活動方可進行調節。因此,父母切不可把孩子管得太“嚴”,應當盡可能地讓孩子參加遊戲、體育鍛煉、家務勞動等活動。通過活動,使孩子調節自己的感情,掌握自己的行為;通過活動,特別是勞動活動,培養孩子辦事認真的態度和責任心以及良好的勞動行為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