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抗議總統減免遺產稅
“親愛的叔叔大人,您對小布什總統逐步取消遺產稅的措施怎麼看?”2001年元旦,斯蒂夫·洛克菲勒,洛克菲勒家族第四代族長,在給第三代族長戴維.洛克菲勒新問候中,順便就布什總統的遺產稅減免法案,征求叔叔的意見。
“斯蒂夫,很高興聽到你的電話。我的看法是,美國經濟出問題,挽救的方法一定有,但無論如何,取消遺產稅不是好辦法。這是倒退的辦法。”
“那麼,叔叔有什麼建議嗎?”
“聽說比爾蓋茨的父親等人在向總統抗議,我認為我們家族也應該謝總統抗議。我們不能讓洛克菲勒家族的後人躺在遺產上睡覺。這對社會也不公平。你是家族現任族長,是否代表家族表態,由你決定。不過,我將給蓋茨先生打電話,將我列入抗議名單。”
“好的,叔叔。請相信,盡管我們家族現在資金規模已經小得多了,但影響還在。洛克菲勒家族將表態,不同意總統減免遺產稅。我相信,爺爺或者太爺爺在,也一定這樣做的。”
洛克菲勒家族現代族長電話裏說的,是美國遺產稅。事實上,在新千年到來前夕,因為美國經濟出現不景氣兆頭,是否取消遺產稅,在美國引起一場大討論。1999年和2000年,美國國會曾經先後兩次通過關於逐步廢止遺產稅的法案,但是最終被當時的總統克林頓否決。而小布什剛一就任總統,就宣稱要在10年內減免遺產稅,以此振興美國經濟。
美國遺產稅於1797年首次開征,最初的目的是為美國海軍發展籌集資金。此後,遺產稅時征時停,直到1916年才成為固定性稅收。
美國目前執行的聯邦遺產稅的基本框架,是1976年通過的稅收改革法案確定的,稅收占聯邦稅收總額的比重始終保持在1.5%左右。隨著美國GDP的增長,遺產稅從1976年的50億美元,增加到2002年的265億美元,增長了4.3倍。
由於對遺產稅的看法截然不同,近幾年來美國圍繞遺產稅的保留與廢止發生了一場頗有戲劇性的風波,至今餘波未平。
布什早在就任美國總統之前就表示:每一個家庭、每一個農場主和每一個商人,都應當自由地將其一生的勤勞所得留給他們所愛的後人。因此,美國應當取消遺產稅。
2000年布什當政以後,立即將他的主張付諸實施。2001年2月8日,布什總統向美國國會提交了關於近期內大幅度削減遺產稅的提案。此後,國會眾議院、參議院分別通過了該項提案。同年6月7日,經過布什總統簽署,該項法案成為正式法律,於2002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該項法律,從2002年到2009年,美國遺產稅的稅前綜合扣除額將逐步增加:2001年為67.5萬美元,2002年增加到100萬美元,2004年增加到150萬美元,2006年增加到200萬美元,2009年增加到350萬美元。與此同時,遺產稅的最高邊際稅率也將逐步下降:2001年為55%,2002年降低到50%,2003年降低到49%,2004年降低到48%,2005年降低到47%,2006年降低到46%,2007年降低到45%。2010年停止征收遺產稅1年。2011年將遺產稅恢複到2001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