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崇拜和平之君還是先發製人的戰爭
2001年,可怕的恐怖襲擊之後的數個月裏,美國人民幾乎每天都能聽到政府高層官員洪水泛濫般的斷言:我們正麵臨著伊拉克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或隱藏在國內的一個龐大的、組織嚴密的恐怖團體毀滅性的威脅。然而,正如我們的盟國和自己的情報機構主要成員不斷強調的那樣,對美國來說,並不存在來自巴格達的任何危險。顯然,隨著聯合國對伊拉克的製裁和對其武器製造業的嚴格檢查,以及占絕對優勢的美國軍事實力的震懾,薩達姆·侯賽因對鄰國的任何挑釁舉動、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公開展示,或者與恐怖組織分享武器技術的任何行為,對伊拉克來說都無異於自殺。在美國發動戰爭摧毀伊拉克武器之前,伊拉克的武器製造項目早已被削減到力不從心的地步。
如果薩達姆真的擁有龐大的核武器或生化武器庫,美國的入侵會導致成千上萬的傷亡,美軍部隊的傷亡也將不在少數。沒有證據顯示,美國或英國的領導人確實預料到或準備付出這樣的犧牲。我們不能忽視任何敵對國家或組織可能發展這些武器,但是,根據錯誤的或蓄意歪曲的情報,單方麵采取軍事行動,絕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早在孩提時代,我的誌向就是去安納波利斯的美國海軍學院上學,當一名海軍軍官,在世界各地為保衛我的國家及其價值觀而奮鬥終身。1943年,我離開海軍預備軍官訓練團,來到安納波利斯後,一直在軍隊供職,直到1953年,我才辭去軍職。除艾森豪威爾總統以外,我在軍隊供職的時間比任何一位總統都要長,包括那些曾在美國內戰中當過將軍的總統。作為海軍軍官,如有必要,我隨時準備獻出生命。盡管如此,我和其他軍官及士兵都普遍相信,美國顯而易見的強大和穩定對戰爭是一種威懾,我們軍人就是維護和平的人。我從未感到我投身軍職違反了我對和平之君-耶穌的信仰。
後來,在與蘇聯的冷戰期間,作為總統,我麵臨真正令人敬畏的職責:保衛我的國家及其全球的利益。我意識到,在地球上無處不在的自由與共產主義的激烈競爭中,我扮演著關鍵的角色;我的一個小小的失誤將釀成巨大的核災難。除了部署遠程炸彈和效力驚人、由陸地發射的洲際導彈以外,我們成立了一支遊弋於海水下的潛艇艦隊,可以對付蘇聯發起的任何一場先發製人的攻擊。我們隻用一艘艦艇上裝備的核彈頭,就可以摧毀全蘇聯的每一個重要城市。
我在擔任總統的第一天不得不接受的一個現實是,敵人的核彈頭一旦發射,隻需要26分鍾即可到達華盛頓、紐約及其它的美國目標。在這短暫的瞬間內,我作為總司令的唯一責任就是決定我們應該如何應對。
迄今為止,還沒有一個有效的辦法摧毀來襲的導彈,核武器國家簽署的《反彈道導彈條約》明確反對建立這樣的預防體係。在當時的條件下,唯一的選擇是發起反擊,或者被動挨打。我的選擇顯然是力圖避免這種情形的發生。這就是人人皆知的MAD(確保相互摧毀、兩敗俱傷)戰略,通過它使蘇聯人相信我們反擊的能力和決心,再通過有效的外交努力,維護和平,保護美國人的利益。
我珍藏著一塊牌匾,是一位內閣成員在我離任時送的,牌匾上引用了托馬斯·傑斐遜的一句話:
在我的政府執政期間,沒有一個公民因戰爭之劍而流一滴血。想到這裏,我感到欣慰。
正如前一章所述,美國目前的政策威脅以往所有的總統不遺餘力簽訂的國際協議的有效性。特別令人不安的是,美國采取前所未有的先發製人的戰爭策略,對維護全球穩定構成威脅。目前的決策不僅徹底背離了美國的曆史性政策,而且違背了我們發誓要維護的國際法。《聯合國憲章》賦予主權國家固有的單獨或集體自衛權,但這一權利隻有在遭遇武裝襲擊時使用。我們的總統甚至無視我們最親密的盟國,背棄“戰爭作為最後手段”的原則,宣布美國將單獨采取行動,發動先發製人的軍事攻擊,並把它視為一條法律。
1837年,丹尼爾·韋伯斯特(四年後被任命為國務卿)曾經說過,應該有“一種自衛的必要手段……迅速,猛烈,沒有選擇方式的餘地或深思熟慮的時間”。一向是共和黨政府的堅強支持者的前國務卿亨利·基辛格也承認,先發製人的戰爭政策是革命性的,“對國際秩序構成挑戰”。
使用“邪惡軸心國”標簽,不僅將其它國家明確列為潛在的目標,而且關閉了通常采用的以外交途徑解決雙邊爭端的大門。人們目前更為嚴重的擔憂之一是,這種激進政策的實施枉費了2001年恐怖襲擊以後人們對我們異口同聲的同情和支持,使我們在遏製和減少恐怖威脅這一長期而艱苦的鬥爭中處於相對孤立的境地。
顯而易見,2000年總統選舉後不久,我們一些新的政治領導人執意要打擊伊拉克。“9.11”之後,他們以錯誤和歪曲的斷言,誤導美國國會和公眾相信:薩達姆·侯賽因不知何故應該為世貿大廈和五角大樓遭遇的恐怖襲擊負責;伊拉克正在發展核武器和其它大規模殺傷性裝置,對美國的安全構成直接的威脅。
雖然這些斷言的欺騙性後來得到揭穿,但木已成舟,我們大多數公民信以為真,支持戰爭。子虛烏有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將造成災難這種誇大其辭的宣傳,使人感到活生生的恐懼。副總統迪克·切尼不斷地發表錯誤的聲明:“在僅僅一天的戰爭中,我們可能失去的不是數千人,而是數萬人,甚至數十萬人的生命。”國家安全顧問康多莉紮·賴斯以蘑菇雲籠罩美國城市的恐怖情景,支持切尼的斷言。國務卿科林·鮑威爾赴聯合國遊說,發表了一大堆含義模糊的聲明。後來,政府宣布這些信息是錯誤的,但情報部門沒有受到處罰,反而獲得嘉獎。
難怪至少在幾個月內,惶惶不可終日的美國公民和國會議員支持這場不必要的戰爭,盡管它不符合我們國家曆來采取的通過外交途徑而不是武力衝突解決爭端的政策,也不符合基督教徒對和平之君耶穌的信念。對我個人和大多數美國人來說,信奉和平和外交途徑並不意味著盲目或全麵的和平主義。有正當理由采取戰爭手段時,戰爭是必要的;幾百年來,關於戰爭的道德標準早就被慎重地確定出來了。
我們的領導人打擊伊拉克的趨勢日益明顯的時候,我決定為《紐約時報》寫一篇文章,提出采取戰爭手段的起碼要求。其實,至少1,600年以來,基督教領袖(如公元400年的聖奧古斯丁和13世紀的聖托馬斯·阿奎那)以《新約》為依據,清楚地闡述了他們對戰爭的看法。我采用了他們用過的基本論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