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點十五分。
“我不吃了,來不及了,我到公司給你電話。”“好吧,路上慢點”餘塵出門,他要加班。
打電話給阿文,她說有聚會,百無聊懶的我躺在沙發看電視,隨手翻出畫本,寫寫畫畫。
電話響起,“喂,哪位?”
“梁弘誌”
“噢,有事情嗎?”
“我想請你吃飯,你有時間嗎?”
“不好意思,沒有”
“我考慮很久,我想有些事情你需要知道。”
“什麼事情?”
“我在你家樓下,我等你。”
沒有西裝革履,沒有嚴肅正式,沒有流裏流氣,甚至沒有看我。
紳士如他,禮貌如他,我安靜上車,他認真開車。
“不管你今天看到什麼,我覺得作為一個普通朋友,有必要告訴你。我隻是有那麼一點喜歡你,如果你因此恨我也可以。”
梁弘誌沒有看我,有點認真,有點隨意。
“我隻能選擇接受嗎?”我看了他一眼轉過臉看著窗外,風輕輕劃過我的臉,溫柔的有點讓人惡心。
“如果你想回去,我可以送你回去。”
倏地慢慢靠邊停下車。
“走吧。”
梁弘誌安靜的看著我,繼而認真開車,說好。
夜色微涼,路燈通明,安靜的馬路,駛過鄰近街區,不過半小時車程,卻好像駛過泥濘馬路,千山萬水,內心忐忑。
一直告訴自己,沒關係,順其自然。可還是抑製不了內心的慌亂。
車子停下。
靜謐的夜晚,長長的路,溫柔的風,昏黃的燈光看起來溫暖又可人。
安靜的樹林中透漏出來的點點黃色燈光,才令人發現這幽靜雅致的地方已經有所歸屬。
如果沒有今天的事情,我想我會非常喜歡這裏。
慢慢靠近黑色棱角的門,剛伸進門的腳又退出來。
“座位靠近二樓窗邊,可以在外麵看到。”
“沒關係,進去吧。”
有點後悔穿高跟鞋,上樓梯不太穩,扶著扶梯顫顫悠悠的走,梁弘誌伸出手,我不想接。
這樣的時候,我不想連最後的尊嚴都丟掉,走慢點不就可以。
拐彎,二樓,有擁抱的情侶,有夫婦,有孤單的女孩一個人,安靜,溫暖。
梁弘誌稍前一步,走向那個不知道會是怎樣的方向,我攥緊了手,我想我此刻臉上一定非常難看。
熟悉的黑白格子襯衫。
“我第一次給男孩子買衣服,不知道是不是合適,不過是你喜歡的黑白色,好看嗎?”
“好看”欣喜若狂的臉,抑製不住的高興。
“去試試吧。”
……
腳底生根,挪不動,不能前,不能後,站在這個熟悉的人身後,第一次感覺到陌生。
他轉過身來,握著女孩的手慢慢放開,夾雜著驚訝的眼神看著我。
“生生,你,你怎麼在這?”驚呼而出的聲音,掩飾不住的慌亂。
轉身想要走掉,餘塵伸手拉住我,我居然連掙脫的力氣都沒有,梁弘誌伸手牽住我的另一隻手,於是我甩開餘塵。
哭花了臉,不為餘塵,不為離開,為曾經的自己,以及那些相依相偎的日子。
從餘塵收拾行李離開那天算起,我已經在家呆了半個月。不出門,不見人。沒有陽光,沒有新鮮空氣。
畫了28幅畫,燒光14桶飲用水,快遞送了五次顏料。阿文每天來左邊窗口送三次飯,梁弘誌每天下午帶著吉他來坐五個小時。
後來阿文就來家裏買菜做飯陪我聊天,梁弘誌家裏出事後,就不再來了。
日子慢慢開始不再遲鈍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