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3.矛盾性情(3 / 3)

不過,葉聖陶所謂“他是從剛自日本回國的楊賢江那裏聽來的”,卻屬托詞。他無待回國的楊賢江來告訴他什麼,8、9月間,秦德君回國手術,費用即由彼處獲得——他替茅盾保存這秘密,已然數月。大約幾經躊躇,現在他認清這秘密還是不保存的好。但他總不能從幾個月前自己曾為某人提供手術費講起,恰好楊賢江回國了,這倒是合情合理的由頭,於是借這個東風,葉聖陶把茅盾、秦德君之間的故事講給孔德沚。而葉聖陶“通風報信”之後,到翌年4月初茅盾回到上海,之間長達數月,婆媳不可能不設法與茅盾聯係、宣示她們的態度。如果我們的推測合乎邏輯,則在茅盾而言,“何去何從”的思想鬥爭暗中早已展開,並漸漸有了答案——這便解釋了為何回國不久即告分手。

綜合各方因素,故事的結局其實是必然的。這故事中總共有四個人物:茅盾、秦德君、孔德沚、茅母。後二人所起作用不言而喻。而茅盾有兩個特點,一是奉母至孝,二是稟性理智;這兩個特點,既決定了他不可能違母命,也決定了到一定關頭他知道並善於反思,行當所行、止當所止。然而最奇怪的,似乎連秦德君自己也在促使故事以這樣的結局終止。《我的父親茅盾》斷言,對茅盾來說,這是“並不愉快的插曲”,因為秦德君“是一個隻顧自己不顧家的浪漫女性,而且脾氣暴躁”。這大約不能視為親屬的袒護,據當時在神戶對他二人生活有近距離了解的目擊者觀察,茅盾會“在不知不覺中對當時與他同居的女友流露出幽怨欠缺的情意。我不便多問,隻是直覺地感到他對當時生活的不安與煩惱,有一種難言之隱似的心情,他歸國後即與女友分手,可見並非一朝一夕之故。”(錢青《茅盾在日本京都》)可見,故事之如此結局,包含了秦德君這層因素;倘若換一個為人性格與茅盾至為融洽相得的女人,也未必沒有其他可能性。

茅盾這一經曆,其實倒不值得如何驚訝。一是他對於自己的婚姻,一直以來一定抱著不滿意。二是他尚年輕(發生時三十二歲),生命力仍是情勝於理的狀態,而且大革命氛圍底下,所謂個性的解放也總是與政治激情勃發如影隨形,連《我的父親茅盾》都說那時“杯水主義”愛情是一種流行,“現在父親自己也陷進了這個泥坑”。三是秦德君其人,年輕、熱烈、潑辣、反叛、極其開放(她在茅盾之前,年僅二十歲即曾輾轉於二位男性間,與之同居並均有生育),較諸孔德沚,這種“新女性”氣質當時恐怕也更易引起茅盾的讚賞(他在商務印書館編譯所時就寫過好幾篇鼓吹婦女解放的文章)。四是1927年下半年以後,茅盾真切地陷在“幻滅”中,掙紮於精神和命運的苦海,靈魂最頹唐,意誌最脆弱,對於慰藉如饑似渴,亟待找到遺忘、擺脫或者化解絕望的管道。

比較而言,更值得注意或玩味的,倒是他從這一經曆中的退卻。我們前麵談到了奉母至孝以及與秦德君性情不投對故事結局的影響,其實在我看來那皆非根本。關鍵是茅盾的性格。本質而論,他是那種安靜、內斂、嚴謹、理性、不浪漫、不喜歡動蕩乃至懼怕一切激烈局麵的人。綜觀整個青年時期,血氣方剛之下,受著青春的激發,他先後兩次置身動蕩景狀;一次是政治,一次是愛情,而結果出奇地一致:都在矛盾達到頂點時,選擇了退卻。根因即在他的性格,委實不能適於這種“生活”。他可能一度以為自己能夠承受,但到了最尖銳最激烈的時刻,卻發現神經實不足以挺過那樣的強度——無論在革命中,還是愛情中。經這兩次的教育(抑或啟迪),加上年齡增長而漸能自覺,此後茅盾基本上徹底地回到固有性格之中,很好地把握了自己。這一點,未來在新疆盛世才那裏以及“文革”這兩次大的劫難中,都有明確的體現。

他在自己天性引導下從與秦德君的關係中“退卻”,與其說是回到孔德沚身邊,毋如說是回到“家”中。他是特別需要一個“家”的。“家”對於他,是與動蕩的外界之間的一道屏障,是他能夠安靜地凝視自己的地方,也是一個最終不會失去的藏身之地。我們顯然不會說,至少就當時而論他回到孔德沚身邊是出於對後者的多大的愛;我們顯然也不會說,他這一歸來,意味著內心就此泯滅了對妻子以外的異性的“想象”。不過,自那以後“出軌行為”似乎確實未曾再度發生,而其原因,我們寧可認為在於從既有的“出軌”經曆中他深刻認識到,這種事情根本不合他的性情。

孔德沚從這件事接受的教訓,甚於丈夫。婚後,特別是來上海以後,她隻注意到去改變自己“落後”“無知”的形象,比如說進學校補習文化、走出家門參加社會政治活動,以為那樣即能縮短與丈夫的差距,卻疏於防範和監管。經此一事,她必定痛定思痛,檢查自己在何種程度上給了第三者以可乘之機。總之,她從根本上調整了自己的策略,放棄“職業革命婦女”的追求(她已於1925年左右由其好友、瞿秋白的夫人楊之華介紹入黨)。韋韜說:“從1930年7月起,母親就完全成了個家庭主婦,把祖母教她的那些治家本領全部施展了出來”。此後,她和茅盾形影不離,把他看得緊緊的,再也沒有讓丈夫獨身一人在外;包括1939年去新疆、1940年茅盾從延安被派往重慶(組織上原來建議她留在延安)、1942年初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從香港撤退……在所有這些遷徙中,茅盾總是堅決要求夫婦同行,不僅不能分開,哪怕行程前後腳略微錯開亦不情願。每看到茅盾回憶錄中這類敘述,我便不禁一笑:秦德君事件後,孔德沚之嚴防死守,一至於斯。

雖然茅盾與孔德沚結合出乎母命,對其容貌、教養、品味、脾性等皆難稱如意,但最終來看,他最適合的人生伴侶恰恰是孔德沚。本份、忠貞是孔德沚的突出優點;而她持家、治家的能力,料理日常生活時的果決、幹練,更給茅盾提供了極大後援。1930年孔德沚從社會回歸家庭後,起初,茅盾或許較多感受到的是受“管製”,然久而久之,受“管製”之感便向依賴和倚靠發展。事實上,他再也離不開、缺不得孔德沚。夫妻之情,乃是一個生活實踐問題,絕不簡單取決於對所謂“理想異性”的預設。隻要彼此生而有一種互補的關係,則就會在相濡以沫、患難與共的生活實踐中,達到骨肉般的認同。我們在茅盾夫婦之間,看到的正是這麼一種生活過程。

他們這樣牽著手,共同走過了五十二年。然而在人生最後一個難關,在垂垂老矣的茅盾七十五歲那年,孔德沚丟下丈夫先自去了。我們知道,自1930年以來,孔德沚未嚐一日離於夫君左右,她管理他的一切,照顧他的一切,甚至指揮他的一切,而他則早已隻習慣這種生活。偏偏就在茅盾被“文革”從社會中“抹掉”、裹足家中、隻剩下“家”的時候,他失去了即便平常也須仰仗依賴的老伴,獨守空巢……這該是怎樣無邊的寂寞!他捧著孔德沚骨灰盒的照片上,表情之淒涼,令人恍然覺得他捧的不是骨灰盒,是“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