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讓小朋友分清楚“需要”與“想要”,這是理財概念的第一步。
教會孩子區分“需要”和“想要”,是引導孩子建立理財觀念的關鍵。“需要”是解決基本的需求,在一般正常生活水平下“需要”的東西,例如衣食住行等。對於學齡孩子而言,交通費、上學吃飯的費用、上補習班的費用、購買課外書的費用等都屬於“需要”層麵。而“想要”則是錦上添花的東西,可以提高幸福感,但又並非必需。對孩子而言,類似零食、漂亮的運動鞋(衣服)、玩具和遊戲機等,都是“想要”的範疇。“需要”和“想要”,前者可以近乎無條件地滿足孩子,後者則應當引導孩子進行取舍。等小孩有一定概念後,然後帶入想給他零用錢這件事。
(2)要讓孩子明白金錢可以做的事情。
3歲以後,孩子就可以學著認識紙幣和硬幣了。認識錢幣不光是讓孩子說出錢幣的麵值,還應知道它們所代表的實際價值。如乘公共汽車時,讓孩子去投幣,知道有空調的公交車票比沒空調的貴;夏天,讓孩子去買冰棍,了解不同品牌的冰棍,價格是不一樣的;去兒童樂園時,讓孩子知道10元錢可以玩哪幾樣遊樂活動等。
(3)也要讓孩子知道金錢做不到的事情,跟孩子講講“金錢是最好的仆人,也是最壞的主人。”這也是理財概念不可缺少的一步,畢竟我們想要培養的不是黑心的財迷。
比如買東西的時候讓孩子知道,錢可以買到好吃的東西。但是要記得告訴孩子,錢不能夠買到母親的愛和朋友的友誼。
在合適的時候,要給孩子上一堂教育課,讓孩子知道,金錢究竟意味著什麼。
【媽媽的教養小貼士】
在美國,父母從孩子3歲起就開始利用零用錢由淺入深,分階段、有計劃地進行教育,如:
3歲能夠辨認硬幣和美元紙幣;
4歲知道每枚硬幣是多少美分,並認識到無法把商品買光,必須做出選擇;
5歲知道基本硬幣的等價物,知道錢是怎麼來的;
7歲能夠將數目不大的錢找零,能夠數清楚大量硬幣;
8歲知道可以通過做額外工作賺錢,知道把錢存在儲蓄帳戶裏;
9歲能夠製定簡單的一周開銷計劃,購物時知道比較價格;
10歲時懂得每周節省一點錢,以備大筆開銷使用;
11歲時懂得從電視廣告中發現事實;
12歲能夠製定並執行兩周開支計劃,懂得正確使用銀行業務中的術語。
【名人示範榜樣】
美國富豪洛克菲勒,是世界上第一個擁有10億美元財產的富翁,但其子女的零用錢卻少得“可憐”,而且要求嚴格。他家賬本扉頁上印著孩子零用錢的規定:7-8歲每周30美分;11-12歲每周1美元;12歲 以上每周3美元。零用錢每周發放一次,要求子女們事先作出預算並記清每一筆支出的用途,待下次領錢時交父親檢查。賬目清楚,用途正當,下周增發5美分;反之減少。這樣,不僅避免了孩子生活在富裕家庭的優越感,也給了他們和普通家庭的孩子同樣的接受理財教育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