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娘說:“不管那個不講理的願不願意,拜過天地,他就是我男人。”
“我牽著羊,盛跟在我身後。那是秋天。後園的樹和草蒙著一層霜花,地上的樹葉踩上去吱扭吱扭打滑。盛的臂彎裏挽著個小包袱,裏邊包著我的嫁衣。我一邊走一邊跟盛說話。那會兒我二十三歲,腿腳正好使,走路輕快,說話大嗓大調。我說,瞧你今天這身衣服,新褲子新褂兒,新鞋。別往地上坐,別蹭牆,等會兒你要坐轎,弄髒了新衣服你就沒法壓轎了。”
娘喜歡回憶和父親成親的經過。每當講起這段往事,她眼睛裏總是閃著笑意,雖然用了怨恨、挖苦的語氣,聽起來倒不像抱怨,更像是炫耀,好像沒這段往事,她的一生就沒什麼色彩,她的晚年也就沒了說說笑笑的樂趣。
在娘的回憶裏,她成親的時候我叔叔文盛好像還很小,實際上那年叔叔已經十七歲,父親剛滿二十歲,他並不比叔叔大多少。娘偏愛叔叔,隻是因為他是爺爺的遺腹子,從小沒見過自己的父親,祖母又常年多病,他不到一歲就靠我娘照應。
“你見過水銀珠子嗎?”娘說,“你爹年輕時就是顆水銀珠子。看著是個銀豆豆,可就是捏不起來。東流西滾,沒個正形。你老爺把他當寶貝疙瘩寵著,他自己倒像一匹不戴籠頭的馬駒,除了給家裏惹事生非,別指望他能光宗耀祖。這個浪蕩鬼年輕時也算一表人才,隻要他衝你走過來,老遠就能看見那一頭硬蓬蓬的頭發忽閃忽閃直跳,腦門又大又亮,配上一雙機靈靈的眼睛,一看就是個風流鬼。再難認的字,老師不用教第二遍;再難讀的書,他一讀就會背。要不,他能十七歲就進歐美留學預備班,到省城去讀書?要是日本人晚二年過來,這個浪蕩鬼就到英國去留洋了。為了讓你爹去留洋,你老爺賣掉了二十畝林地,那片林子裏的桐樹每棵都有一摟粗。此後隻要提起這片林子,老爺子就會心口疼。罪孽呀,這個敗家子!家裏供你錢,讓你好好讀書,不說爭什麼功名利祿,至少也能為自己找個出路,誰叫你去遊行,撒傳單?還去臥軌請願,把隴海鐵路的火車給截了。和日本人打不打仗是軍隊、官府的事,用得著你們這些學生娃子去起哄?結果咋樣?還不是自己吃虧?黨部把他抓了,學校把他開除了。別的學生都跟著學校轉移到伏牛山裏,他隻能回興隆鋪老家待著,別說英國,就是開封也待不下去。這都是你爹這個浪蕩鬼幹的好事。
“我和盛一起走出寨門,我把羊拴在寨牆腳下的林子裏,繩子放長,讓它能啃著周圍的草。盛站在那兒用袖口抹鼻涕。我走過去抓住他的手說,跟你說過幾遍了?今兒穿了新衣服,別再拿袖子抿,你怎麼一點記性都沒有?
“我從盛的袖筒裏抽出一塊布帕,在他麵前抖開,教他彎下腰,用兩個指頭擤鼻涕,擤幹淨了拿布帕子擦。”
隻要想起在老家的那些年月,我就會想起叔叔。叔叔經常在腰裏纏一條草繩,身上穿著拖拖落落的破棉襖,棉襖裏什麼也沒有,直接是黑不溜秋的胸脯。不管天熱、天冷,他醬紫色的鼻頭下總是垂著一串晶瑩透明的稀鼻涕。他很親我,對我非常好,讓我一想起他就有一種揪心的思念。
“那天你叔叔穿著新衣新鞋的模樣我想起來還像在眼前,可轉眼五十多年就過去了,盛也死了三十多年了。打從七歲來到你們馬家,我伺候你叔、你爹十六年,出嫁那天我走出馬家後門,心裏對盛特別疼憐。他個頭小,胳膊、腿長,腦袋大,說話有點遲鈍,可那眼睛像猴子一樣機靈。我把他的鼻子、嘴角擦幹淨,布帕塞回他的袖筒,彎下腰看著他的臉說,記住了,太陽落山的時候你把羊牽回家。今天咱爺要招呼客人,你要聽話,啊。晌午開席的時候你別到桌上去吃。那兒人多,你夠不住叨菜,新衣服都叫湯水弄髒了。你到廚房去,想吃什麼叫老五叔給你拿。
“我從盛手裏接過包袱挽在臂彎裏。我說,回家吧,盛。袍子我給你熨過了,放在西屋床上,花轎走的時候你把它穿上。我掀起衣襟,從口袋裏摸出個小布包。我說,拿著。替我看住你哥,別叫他出門。盛把那個小布袋的袋口拉鬆,手指伸進去掏炒豆吃。
“我出門的時候你爹那個不講理的還在廂房屋裏埋頭睡覺。他總是晚上點燈看書,早晨蒙頭不起,屋角的一桶棉籽油不到個把月就見底了。你老爺拿他沒辦法,是他把他慣成這樣兒的。”
娘喜歡用“那個不講理的”“那個浪蕩鬼”“那個渾貨”來稱呼父親,在她的故事裏,父親是個惹是生非的搗蛋家夥,一輩子沒安分過。盡管一個人二十歲和六十歲在性格上會有不小差異,但我看到父親六十來歲時天天到學校去作報告,喜滋滋的像個天真、得寵的孩子,不管見了省裏、縣裏的領導或是鄉裏、隊裏的幹部,都是一副謙卑、隨和的樣子,滿臉堆笑,在我娘麵前也像個乖孩子似的唯唯諾諾,甚至出門換什麼衣服都要先問問她,我不禁在心裏疑問:爸爸年輕時真像娘說的那樣孤僻、乖戾,玩世不恭嗎?
“自從他被學校開除回來,你老爺總想哄他把喜事辦了。可這個不講理的,一提成親就煩。你老爺掰著皇曆選日子,選好日子不敢對他說,生怕他到時候鬧事兒。直到成親的前一天,親戚、佃戶們到家裏來幫忙,收拾院子,擦洗桌椅,廚丈師傅通宵忙著煮肉、炸雞、炸丸子、發海味,他才吊著臉去問你老爺:你們這忙忙乎乎的,是想給我成親吧?你老爺說,文昌,你和蘭妞都不小了,你都二十歲了。如今兵荒馬亂不能讀書,還不趁早把婚事辦了,以後你出去也放心些。
“這個不講理的把書往床上一摔,大聲嚷嚷說,我跟你說過多少遍了,我不幹!還是不幹!
“你老爺不跟他吵,他吩咐你表叔看住他,不許他出門。過了明天午時,想怎麼都行!”
娘和父親的婚姻是娃娃媒。爺爺和我娘的父親同在老爺的私塾裏讀書,他們不但是同窗好友,還是老爺的得意門生。父親不到兩歲就由我老爺做主,和我娘訂了親。在我娘向我講述的故事裏,民國十八年我們老家遭了一場洪水,洪水過後瘟疫流行,我祖父和我娘的父母在那場瘟疫裏去世,我老爺把娘接到我們家,她就成了馬家的一員。既像童養媳,又像我祖母的小丫頭。那時她雖然隻有七歲,可一進門就得照顧兩個更小的男孩。我娘沒有父母,沒法在娘家出嫁,她成親時就得臨時借別人家出嫁。
“我挽著小包袱,沿著寨牆外的土路往吊莊走。太陽該出山了,天還是一片灰白。我抬頭看著天,心裏說千萬別下雨,泥水裏辦喜事可麻煩,端盤子端碗都得踏泥,新郎新娘也沒法在院裏磕頭。
“我走到段姨家的時候老憨姨夫正蹲在院裏吃早飯。紫紅色的高粱麵糊粥在粗瓷碗裏像坨豬血。他吸吸溜溜喝著說,蘭妮兒你吃點吧。段姨說,吃你的吧!吃完還有事幹呢。明知道她今天不興吃東西,你讓她吃?老憨姨夫把頭埋在大碗上悶聲不響喝糊粥。院裏進來一些孩子和女人。段姨把我帶進上房屋,她說,趁沒上妝,你再到茅房去一趟,等會兒上了轎,一天一夜你都不能解手了。段姨的閨女小辮兒伸開胳臂轟趕那些想要進屋的孩子。孩子們扒著窗台看,在院裏跳著腳唱:新媳婦子,逮蚰子,麻蜂蜇著球頭子!窗外聚了幾個女人,隔著窗子向屋裏偷看著小聲議論。她們說,蘭妮兒長得蠻機靈的,就是腳大了點。她們不知道,你爹那個不講理的根本就不喜歡小腳。幸虧我媽死得早,沒人管我,我這雙腳才沒纏,要是我的腳再小點,那個不講理的不是更嫌棄我?多虧了這雙大腳,家裏、地裏活幹起來不怯力,我在他麵前說話腰杆也硬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