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回喬伊斯(2 / 2)

他反複告訴我的是這樣一個事實:愛爾蘭不喜歡喬伊斯,喬伊斯也不喜歡愛爾蘭;喬伊斯離開都柏林以後很少回來,但所有的作品都以愛爾蘭為題材。這幾句簡單的話讓我震動,一個孤獨的靈魂與土地的關係竟是那樣纏綿。

據我所知,直到晚年,喬伊斯艱難地謀求定居地卻故意避開了家鄉。有一次葉芝和蕭伯納籌建愛爾蘭文學院,誠懇邀請他參加,他也拒絕了。他不想進入某種派別,尤其是與家鄉有關的派別。

記得我以前在《鄉關何處》一文中曾分析過中國文人與家鄉的複雜心理關係,相比之下,這位愛爾蘭文人顯然有更強硬也更淒楚的訣別心態。

這幢樓整整裝修了十四年,一九九六年才開張,連總統都來參加了開幕式。可見愛爾蘭真的想擁抱自己別離多年的遊子了,以這幢樓,以那爐熾熱的火,以那些好不容易收集到的舊照片。但究竟擁抱到喬伊斯的遊魂沒有?把握不大,真正可靠的是擁抱住了世界各國出版喬伊斯著作的各種版本,以及每年來自近百個國家的參觀者。

在二樓閱覽室裏,埋頭工作的研究者坐滿了各個角落,使匆忙的參觀者們有點惶愧。我輕步在那裏逡巡,整理著自己心中對《尤利西斯》的印象。記得寫的僅僅是一天的時間,一對夫婦的心理遭遇緊湊而肆洋,真實得難以置信,卻又與荷馬史詩《奧德賽》構成遙遠的平行,於是成為一部現代史詩。

它會使習慣於傳統的讀者不習慣,但一旦有了它,人們也就漸漸對傳統不習慣起來。

愛爾蘭一度拒絕他,也是因為不習慣,而現在,誰也不再習慣一個沒有喬伊斯的愛爾蘭。

由此可知,習慣是一支魔杖,總是要去驅趕一切創造物,如果趕來趕去趕不走,它就回過頭來驅趕創造物的對立麵。

記得《尤利西斯》一九一八年在美國報紙連載後就於一九二〇年被控上法庭,法庭判喬伊斯敗訴,書籍停止發行,罰款五十美元,理由是此書有傷風化,會誘惑很多過於敏感的人。一九三三年第二次上法庭時社會觀念已經大變,美國法官這次宣判喬伊斯無罪,為《尤利西斯》恢複名譽,理由是法律不照顧那些時時等待著被誘惑的過於敏感者,法律隻考慮正常人。

——這句判詞真讓人高興。曆史上許多罪名,是不正常人對於正常人的宣判,而不正常人總會以超強度的道義亢奮,來掩飾自己的毛病。因此,僅僅引進一個“正常人”的概念,便全局點醒。

《尤利西斯》在美國的兩度宣判,也說明即使是進入了近代的美國,法律也有一個自我完善的過程。推動這個過程的宏觀因素是時代,而微觀因素則是案例。

法律的條文比較原則,而一涉及案例,便具體生動地顯現出是非。任何一個法律條文都不會像案例那麼強烈而具體地讓人感到如坐針氈。因此,在某個領域如果缺少案例,其實也就是關閉了社會性的感覺和理性對這個領域的介入,拒絕在這個領域實現法律的公正。

因此,我覺得喬伊斯對《尤利西斯》有三項貢獻:第一寫出了它;第二,讓它輸在法庭;第三,讓它贏在法庭。有此三段論,這個作品不再僅僅是現代文學經典,而且成了文化法律經典。在它之後,世界各地的現代派作品全都獲得了法律上的安全。

由此聯想到,中國文化界讓人氣憤的事情實在太多,如要請法律來仲裁,首先要讓一係列案例來示範。因此,應該有更多的受害者不怕起訴,不怕出庭,哪怕是曆來最怕打官司的文化人。

愛爾蘭現在已經開始全方位地走向一種國際化的正常,經濟發展不慢,讓人刮目相看,而文化的事比較煩難。他們也明白不能僅僅像其他落後地區一樣賣弄民族遺產,因此先把喬伊斯請回來再說,至少可以通過他來猜測國際文化眼光。

猜測總不會一步到位,那麼先為他安排一間老屋住上,大家一起慢慢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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