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王晶花是一個鐵匠的女兒,性格潑辣,嫉惡如仇。
父親壯年喪妻,身邊就隻有這個獨女,自然是百般寵愛。
剛滿六歲,父親就讓她讀了私塾。不曾料到,她就是不準先生打她的手板心。
小小的年紀,她就敢去質問先生:“誰給你打人的權力?現在是民國了,不是以前的滿清!”
在應該出嫁的那一年,有一隻紅軍打到了附近的一個縣城。實在不願嫁到財主家做填房,她一咬牙就瞞著父親跟著紅軍跑了。
兩年前,財主家的大兒子以國軍營長的身份,榮歸故裏。要替父出氣,也要替家族爭臉,他回鄉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以通匪罪把王晶花的父親抓進了保安團,當晚就用亂棍打死在了監獄裏。
紅軍長征後,王晶花帶著一支遊擊隊,回到自己從小長大的鄉場上,揚言要替父報仇。
一個月黑風高的深夜,王晶花放火燒了財主家的大院,把為虎作倀的保安團也打得七冷八落。
這時,財主的大兒子已經是縣城裏麵的城防團長了。經過一翻細致的調查,他終於查清楚了王晶花和其遊擊隊的藏身之地。
那是一場用一個正規連對付十來人的襲擊戰,他命令帶兵的副連長,一定要生擒匪首王晶花,押回到縣裏遊街正法。
戰鬥從半夜打響,這個連付出了死三十七人傷十八人的代價,才圍住了打完最後一粒子彈的女遊擊隊長。
所有的戰友都犧牲了,王晶花實在舍不得把最後一粒子彈留給自己。心想橫豎都是死,自己得先替戰友們報仇。
天色已經蒙蒙亮,一連的殘兵敗將,本以為這回可以看到裸體遊街甚至是千刀萬剮的好戲,圍著孤身一人的王晶花,竟誰也不願意再冒險前衝。
副連長斷定王晶花已經沒有子彈了,就帶了兩個兵從掩體後麵站了出來。
王晶花退出彈夾,看到裏麵還真習慣性地給自己留了一粒子彈。她決定先打死靠左邊的那個士兵,再抓住那個副連長,萬不得已就用這個孬種墊背……
都沒有想到,戲劇性的一幕就這樣發生了:
聽到王晶花的槍聲又響了起來,那個被打怕的副連長先是一愣,然後才想起轉身回跑,卻被撲上來的王晶花用空槍頂住了後腰……
就這樣,王晶花挾持著國軍的副連長,再一次成功地逃脫了圍捕。
02
國共合作以後,王晶花的身份已經公開。
這一次,前線部隊一抓到被炮彈掀翻摔昏過去的王晶花,就把它押到了師政訓處。
這天色還沒有大亮,孟處長就接到了一位老同學從戰區的最南端,費心費力打過來的電話……
“兄弟,盡管放心。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就算你想要看見她的人頭,我也可以釘一個木匣子,把它寄到你的手上!”
孟處長放下了電話,再一次回到刑訊室。他的心裏十分清楚,老同學的真正意思,顯然不是托他簡單地去殺掉一個悍匪。
林文秀聽到了孟處長回電話的聲音,看到重新走回來的軍官眼露凶光。巨大的恐懼使她的呼吸變得急促起來,飽滿的胸部也跟著呼吸一起一伏。
“你看這娘們!”刑訊室裏的那個壯漢用手指了一指林文秀:“現在就殺了,還真有一點點可惜……”
打手故意地這樣說,當然是給自己好色成性的孟處長開一個調節氣氛的玩笑。他不指望王晶花能夠招供,對拿下這個嫩鮮鮮的林文秀卻是信心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