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7年3月,也就是安死後兩年,林肯離開了新塞勒姆,然後騎馬前往斯普林菲爾德,開始了自己的“律師生涯”。

他將自己所有值錢的財產都放在一個馬鞍袋裏。他的全部家當就是七本法律書、幾件襯衣和內衣褲,他還帶上一雙藍色的舊襪子,襪子裏塞有6.25美分,其中還有他在新塞勒姆郵局工作時12.5美分的公款——這是郵局重新開業之前,他擔任投遞工作代收的郵資。在斯普林菲爾德的第一年,林肯經常急需用錢,他完全可以挪用一下公款。但林肯一直感到不踏實,因此當郵局的會計師找他結賬時,林肯不僅將該歸還的錢交給了他,還將他之前擔任郵政局長期間得到的硬幣也給了會計師。

在林肯前往斯普林菲爾德的那個上午,他不僅沒有錢了,更糟糕的是,他還欠了1100美元的債,這是他和貝裏在新塞勒姆做雜貨店生意虧本後欠下的債。此後,貝裏因飲酒過度而死,這些債務就落到林肯一個人頭上。

當然,林肯不用還,他可以申請將債務責任分開,因為商店是兩個人的,這樣,他可以為自己找到一個合法的“逃避理由”。

但這不是林肯的作風,他去見了自己的債權人,並承諾隻要他們給自己時間,他將連本帶息一起歸還。除了一個人外,其他所有的債權人都答應了林肯的請求,此人就是皮特·萬·貝根。他拿了林肯的西裝,然後將林肯的馬及其他測量儀器公開拍賣了,其他債權人繼續等林肯還錢,林肯省吃儉用,並保證自己要在他們麵前講信用。到了1848年晚些時候,當他成為美國國會一員後,他將自己收入的一部分用來償還了自己過去經營商店時虧損的錢。

在林肯到達斯普林菲爾德的那個上午,他將自己的馬係在約法·施皮德的大商店門前西北部角落裏。在商店前的公共廣場上,施皮德講述了自己心中的林肯:

他騎著一匹借來的馬來到這裏,我是村裏唯一的細木工。他來到我的商店裏,將自己的馬鞍包放在櫃台上,隨後便開始詢問單人用的家具需要多少錢,我便拿起筆給他算,然後告訴他所有的家具共計需要11美元,他說:“也許這很便宜,可我還是買不起,但如果你能為我賒賬,到聖誕節時,我的律師事務所成功了,我就能還你錢了。可是如果我失敗了,恐怕一輩子也還不起。”我看著他,在我這一生中還從未見過這樣一張憂慮的臉,直到今天,我還是這麼認為。我對他產生了深深的同情,於是我對他說:“我有個很大的房間,裏麵有張寬敞的雙人床,如果你願意,可以和我睡在一起。”“你的房間在哪裏?”他問道。“在樓上。”我說道,並指了指我房間的位置。他默不做聲地拿起自己的馬鞍包就往樓上走,將包放在地上後,他又走下樓,臉上充滿了愉快的笑容,大叫著:“太好了,施皮德,真是太謝謝你了!”

接下來五年半裏,林肯與施皮德同睡一張床,施皮德沒收他一分錢租金。

另外一個朋友威廉·布特爾,不僅為林肯提供了五年的夥食,還給他買了很多衣服。林肯在經濟寬裕的時候,可能也給了布特爾一點錢,但也是微不足道的。布特爾對於林肯的幫助完全是出於朋友間真摯的友情。

林肯應該感謝上帝,如果沒有施皮德和布特爾的幫助,他不可能在法律行業有所作為。

林肯與另外一個名叫斯圖爾特的律師合夥辦了一家律師事務所。斯圖爾特熱衷於政治,將自己的大部分時間都花在政治上了。於是事務所的事務就都壓給了林肯。不過那時業務並不多。辦公室裏的陳設簡陋:隻有一張很小很髒的床,一件水牛皮製服,一把椅子及一條長凳,還有一個裝有一些法律冊子的書櫃。

辦公室記錄顯示,在前六個月,他們的合夥公司隻拉到五筆業務,一筆2.5美元,兩筆5美元,一筆10美元,還有一樁案子的部分報酬竟然是一件外套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