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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一直要找的人不是他,是你。”莫上丘目光熱烈而急切的盯著喬頌的左手,透過手套,他仿佛看見了十三年前,少年遞向他的那雙手。
喬頌幾天前聽林鄴說過手心有痣少年的事,知道莫上丘誤會了黎宿是他,但他覺得當年那不過是舉手之勞,根本不用銘記於心這麼多年。他的手被換過,手心早已沒痣,也沒想過要用這微不足道的恩情來脅迫莫上丘繼續為喬伊捐獻造血幹細胞。但此刻莫上丘的話,好像是在像他說明,他什麼都知道了。
不僅喬頌驚訝,林鄴也是驚訝的。作為助理,作為兄弟,作為多年的暗戀者,林鄴一直知道莫上丘對曾經對他有過一飯之恩的少年有多深的執念。他以為,這輩子,莫上丘就非黎宿不可了,卻沒想到,這時卻聽見莫上丘對另一個人說‘我要你’。他該高興還是該更加難過呢?
見喬頌呆愣著不說話,莫上丘鬆開了喬頌的衣領,像對待珍寶一樣從病服裏捧出一張照片:“這個孩子是你嗎?”
那是一個穿著禮服的少年,穿著得體的依靠著鋼琴,右手在蓋琴蓋,左手想要擋住鏡頭,一顆小巧可愛的紅痣乖乖的躺在手的正中心。
這張照片似乎是房東給他照的……當時他是要拒絕的。
喬頌:“你從哪裏來的?”
“回答我,是不是你?”莫上丘繼續追問,問完便不停地咳嗽起來。
喬頌急忙上去扶住莫上丘,給他順氣:“是我。”
“哈哈……咳……”莫上丘一邊咳嗽一邊大笑,咳嗽緩過來後,才欣喜的看著喬頌:“可以給我看一下你手心的痣嗎?”
“這……”喬頌猶豫的脫掉手套,“我的手被換過,莫總不知道嗎?”
“我高興得忘了,對不起,小頌。”得知喬頌是他找尋多年的人,莫上丘立馬換了稱呼,想要與這個人更親近些。
喬頌:“……莫總,你不必這樣,當年的事不過舉手之勞而已。”
“對我而言,卻是救命之恩,小頌,你別叫我莫總,叫我上丘吧。”
喬頌一時不能適應這樣的改變,想要出去靜一靜:“我還有事,下次再來看你。”
“小頌,等等,我先前說的話是認真的,請你好好考慮。”
“什麼?”
“我願意在剩下的兩年無償的為喬伊捐獻造血幹細胞,也不需要趙子書為我培育心髒,隻需要你陪伴我這最後的時光。”莫上丘直視著喬頌的眼睛,無比認真道,額角的疤痕也變得溫順起來,“別現在回答我,你考慮幾天吧。林鄴,送送小頌。”
喬頌想要拒絕,在此刻卻說不出口,隻好先離開了。
聽到莫上丘和喬頌對話的不止有林鄴,還有前來探望卻駐足門前的黎宿。這兩人,一人暗戀莫上丘多年,一人對莫上丘的愛棄之如履。
林鄴已經習慣了這樣的場景,所以麵上並不顯露心底的哀傷情緒。反觀黎宿,聽到莫上丘要放棄他的話,本應該是高興的,加上這人要纏上的是表哥的愛人,更應該歡喜,但喜悅一瞬即逝,看到喬頌走後,苦澀感蔓延開來,他感到難受,為什麼?難道他竟是喜歡莫上丘的嗎?
不可能……
黎宿這樣對自己說完,沒有去見莫上丘,離開了醫院。
……
趙子書一天的通告跑完,本想立刻回公寓見喬頌。現在的他,對喬頌,當真是古人所說的一日不見如隔三秋。愛一個人的感覺,很幸福。
帶著幸福的微笑,趙子書來見一個人——丈母娘姚婧。
姚婧皺眉看著‘花枝招展’的趙子書:“穿得這麼好看,笑得這麼燦爛,趙子書,你是又背著小頌去勾三搭四了嗎?”
這位……丈母娘有點犀利啊,不好對付!
趙子書收起臉上的微笑,一本正經道:“伯母,這不是要來見您嗎?所以非常高興,穿著得體。”
“油嘴滑舌。”姚婧雖然對這個兒媳不大滿意,但兒子喜歡,沒有辦法,隻能接受。她找趙子書卻是與喬頌無關,另有要事:“子書,我找你來,是想了解一下你的家庭。”
“您說。”趙子書有些奇怪丈母娘為什麼會想了解他的家庭,難道是想讓他們結婚?
“聽說你的家族都是經商的?”
“對,父親也一直希望我能回家繼承家業。”
“那,你的父母有沒有特別喜歡鋼琴的?”
“啊?”問題的畫風轉變得有點快,趙子書反應不及:“您說鋼琴?”
經商和鋼琴沒什麼相關吧……趙子書很想問。
“對。”姚婧嚴肅的看著趙子書,“或者說他們有沒有特別喜歡的鋼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