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外蒙獨立事件(1 / 3)

國內事件漸漸平息,張漢卿的目光轉向了外蒙古。

蒙古高原上從古至今有多個遊牧民族繁衍生息,如匈奴、柔然、回紇、突厥等。中國宋朝時期,突厥勢力淡出該地區,蒙古人遷入。蒙古各部臣屬於金朝,在13世紀初,蒙古人的首領成吉思汗統一了這一地區的所有蒙古部族,建立了蒙古帝國。其後忽必烈建立的元朝包括現在中國的大部、蒙古高原、外東北等。明朝時蒙古殘餘勢力退回塞外,維持北元政權,與明朝對抗。後來滿族統治者與漠南蒙古(即內蒙古)諸部結盟,進入中原,建立清朝。其它漠北、漠西蒙古部族也逐漸成為清朝的臣屬。至民國政區劃分,其轄下有4部2地區及116旗4牧場36佐領等次區劃。

蒙古各部與清政府的關係頗有不同。他們或與滿族統治者聯姻,或被武力征服。和清政權距離較近的內蒙古各部與中央的關係密切,而和中央政府距離較遠的外蒙古,即喀爾喀蒙古或稱漠北蒙古,則與中央政府關係一直相對比較疏遠。中央政府在庫倫(今烏蘭巴托)設置大臣,以防外蒙割據。對在努爾哈赤及皇太極時代已歸附的稱內蒙古,之後再內附的稱外蒙古,對忠勤有功的可繼續世襲,對忠勤有懷疑的,如察哈爾,就派滿人出任的察哈爾都統治理,土默特由綏遠城將軍統治,達斡爾族用類似方式處置。

從16世紀開始,沙俄經營西伯利亞,與外蒙古地區開始往來。鴉片戰爭以後,沙俄在強占中國東北、西北領土的同時,處心積慮地謀求霸占我蒙古地區,以實現其“黃俄羅斯”迷夢,其先後製定了“米勒爾計劃”、“穆拉維耶夫計劃”、“巴達馬耶夫計劃”,狂妄地提出要占領從西伯利亞到長城腳下的大片中國領土,為達到這一目的,采用了一係列的卑劣手法,但1870年以前的中俄條約中,盡管嚴重損害中國主權,也沒改變蒙古屬於中國這一鐵的事實。但沙俄仍野心不死!1727年中俄簽定的《布連斯奇界約》和《恰克圖界約》(合稱《布連斯奇條約》),肯定蒙古屬於中國。但沙俄取得了在恰克圖和外蒙古地區通商貿易的特權。1854年東西伯利亞總督穆拉維約夫說“中國一旦發生政變,也不應容許中國新政府把權力擴張到蒙古,在這種情況下,蒙古應受到俄國保護”。在沙俄和清朝政府簽訂的多數不平等條約中,都有關於俄國在蒙古利益的條款。在這段期間,俄國極力推進和蒙古各部的經濟、文化和軍事交流。

1911年(清宣統三年),辛亥革命後,隨著清朝統治的逐漸瓦解,在沙皇俄國駐庫倫領事的策動下,外蒙古活佛八世哲布尊丹巴派杭達多爾濟、車林齊密特出使俄國。沙俄認為分裂蒙古的時機已到,開始培植親俄勢力,並大批發放武器,準備製造外蒙獨立。11月30日俄蒙軍隊包圍了清政府駐庫倫的蒙古辦事大臣衙門,解除了清軍的武裝,並將辦事大臣三多及其隨從人員押送出境。哲布尊丹巴乘機於12月28日宣布外蒙古(烏裏雅蘇台)地區獨立,自任日光皇帝“額真汗”,改元共戴,但未得到廣泛認可。一年後簽定《俄蒙協定》《商務專約》,這兩個條約確立了沙俄實際統治了蒙古。消息傳出,舉國大嘩,從政府到民間群情激憤,內蒙也發表了嚴正申明,不承認庫倫偽政府的一切條約。

1912年10月3日俄國前任駐華公使柯索維茨在庫倫與哲布尊丹巴政府簽訂《俄庫條約》。1913年沙俄當局迫使袁世凱執政的北洋政府簽訂了《中俄聲明》文件。聲明規定:外蒙古承認中國宗主權,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國、俄國承認外蒙古自治。中國不得在外蒙古派駐官員、軍隊,不得移民。而沙俄可以,蒙古事務需兩國協定解決。該條約使中國徒有宗主虛名,而仍由沙俄控製外蒙。1915年再訂《中俄蒙協約》,確認1913年的文件,沙俄對此十分滿意。1915年6月7日中俄蒙在恰克圖簽定《恰克圖協定》,將此聲明具體化。據此,同年6月9日,外蒙古宣布取消“獨立的大蒙古國”。袁世凱冊封八世哲布尊丹巴為“呼圖克圖汗”,保持了自治王公的地位,並赦免獨立運動人士,外蒙古實行自治,但實際上為沙俄所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