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國體與政體(1 / 2)

在新一屆內閣中,以張漢卿的“計劃委員會”權力最大,倒不僅僅因為他是張執政的公子。

顧名思義,“計劃委員會”是將全國的統籌規劃合而為一,進行總權衡、總分配的部門,在重大事項實行公有製的目前,這個委員會其實是國家政治經濟運行的中樞。但是張漢卿的觸角更大,不但詳細安排了國家行政權力劃分,還對國家憲法、國防作了統籌的安排。

民國成立之初,即宣布她是合漢、滿、蒙、回、藏等民族為一體的共和國。1912年1月,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在宣言書中指出: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則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統一。對武昌起義後十數行省先後宣布獨立也作了精粹的說明:所謂獨立,對於清廷為脫離,對於各省為聯合,蒙古、西藏,意亦如此,行動既一,決無歧趨,樞機成於中央,斯經緯周於四至,是曰領土之統一。強調指出各省的獨立,不是獨立王國之意,而是擺脫清廷的一種聯合行動,並對西藏、蒙古等地方給予了特別聲明。當時作為國旗的五色旗,即象征五族為一體。1914年5月在頒布《中華民國約法》中又重申: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從前帝國所有之疆域,中華民國人民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法律上均為平等。

因為國家仍處在訓政時期,張漢卿強烈要求修憲,將“中華民國是以中國人民黨為領導的民主共和國”加入憲法第一條,並修改五族平等為全國各民族平等,且聲稱這是他能接受的底線。在和、分兩決,且人民軍已事實控製了國家的情況下,各方都選擇了和為貴,勉強同意修改此項。

國旗是國家的象征之一。早在武昌起義後,在南京肇建的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就因各省革命軍使用的軍旗不一致而引起各省代表的爭執。其中鄂、湘、贛三省共進會使用鐵血十八星旗,代表十八行省;蘇、浙、皖三省的同盟會使用五色旗,以紅、黃、藍、白、黑代表漢、滿、蒙、回、藏五族的共和;粵、桂、閩、滇、黔五省則沿襲同盟會傳統,使用青天白日滿地紅旗;陳炯明在惠州舉兵時曾采用井字旗,會師廣州後,未再使用。後袁世凱為臨時大總統後,參議院決議以五色旗為國旗,以十八星旗為陸軍旗,海軍旗不變,商旗適用國旗,由臨時大總統袁世凱公布施行。奉軍即使用此五色旗,但無陸軍、海軍旗之分,而張漢卿則以人民黨的黨旗五星紅旗作為人民軍的軍旗。孫中山北伐,用的卻是青天白日滿地紅旗。

張漢卿認為中華民國是一個由多民族共同組成的中華民族大家庭,以五色旗乃前滿清官旗、五色代表五大民族之分配代色取義不確、及五色上下排列違背五族平等等理由反對五色旗,並倡言五星紅旗代表四方各族人民團結在一起,又有士、農、工、商一起拱衛著國家這顆大星之意。此一意見得到孫中山的讚同,他也是積極反對五色旗理論的重要推手;奉係及人民黨係當然不會反對,這是體現了人民黨管理國家的象征,有改朝換代的意思在裏頭;馮玉祥等也不反對,他們也在發動北京政變時就已經將五色旗換成了青天白日旗,不過對換成五星紅旗頗有微詞。

國歌也是要更換的。本來北洋政府所訂的《卿雲歌》為國歌,可是這首歌翻來覆去隻有4句話16個字,實在“有辱國家形象”,張漢卿所建議的《武漢軍校校歌》慷慨激昂,又體現了中華民族不懼外侮的堅強不屈的意誌,本來各方還有意見,但張漢卿事先安排的軍樂隊演奏完這首歌曲時,一時鴉雀無聲。眾人都被這雄渾的樂曲打動,孫中山更是振臂一揮說:“好!”就此定下基調。

人民黨領導中國寫進憲法,意味著在政治上取得了正統的地位和無可比擬的優勢。

因為沈陽為滿清起家的地方,奉天為“奉天承運”之意。現在既已入主中國,張作霖因它有“譖越”之嫌,複將奉天改為沈陽,奉軍全部改稱為人民軍。撤銷東北護路軍、東北邊防軍名號,並入沈陽軍區。

人民軍及原奉軍本共有21個師的兵力,在收編直軍後,複將其改編為4個師(番號為第21、22、23、25師),劃入華北、華東、中央衛戍各軍區中,使人民軍已真正成為擁有25個師的百萬大軍。因為4萬人的師編製太過龐大,在人民軍總參謀長張漢卿的統一部署下,擴師為軍,升旅為師,在陸軍中取消旅製。裝備、後勤統一調度,成為完全標準化的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