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樣學樣,比利時的租界也順利收回。
天津比租界開辟以來一直沒有起色,它不但沒有給比利時帶來多大的實際利益,反而可能成為負擔。當時的比利時政府沒有財力,也不願意投資於租界的建設。因此,比利時政府與北京政府舉行雙邊條約談判時,比利時駐華公使洛恩就宣布,比國願將天津比租界交還中國,以示友好。
北京政府遂組織接收天津比租界委員會,準備予以接收。起初比方要中國政府贖回界內土地的款項,但被張漢卿斷然拒絕。不得已,比利時政府表示,願“自動”將該租界“無抵償”地交還中國。隨後,國民政府特派外交部條約委員會顧問淩冰等5人與比利時駐華使館參議紀佑穆進行了具體交涉。雙方訂立《比利時交還天津比國租界協定》及4項附件。這些文件規定,比利時政府將該租界的行政管理權移交中國政府,並將界內的所有租界公產也交與中國政府。該協定簽字後,中國政府指派淩冰等為接收委員,與比國駐華公使葛來姆繼續會商有關交收問題。比租界收回後改名為天津市特別第四區。
意大利租界的回收也比較順利,雙方基本上依葫蘆畫瓢簽一個草草的協議,即算完成了使命。接下來就是雙方互派大使,將兩國關係正常化了。
比較麻煩的是法國和日本。這一點張漢卿也是惱怒不已。
日本難纏是正常的,否則日本也就不成其為日本。不過因為中國經濟的影響,導致日本政界不得己逐漸修改了新的對華關係。在英國宣布同意歸還數個英租界的1925年底,大勢已去的日本不得已由攝政皇太子裕仁在禦前會議上決定了對華的新政策,其內容包括歸還租界,撤消治外法權等,借以“拂拭”中國人民的反日意識,還堂而皇之地發表了一紙遮羞的“聲明”,說什麼“日本非常尊重中國之主權,即更進一步,撤廢對中國獨立完整所必要之治外法權,及交還租界,亦不吝予以積極的考慮。”嗣後於1926年1月10日,又與中央政府簽訂《中日基本條約》,其中第七條說:“日本政府基於本條約之中日新關係的發展,應撤廢在中華民國所享有之治外法權,並交還其租界。中華民國政府則應開放其領域,使日本國臣民,得居住營業。”
雖然隻是日方一個向各界交差的舉動,但是張漢卿還是打蛇隨影上,指示外交部立即展開卓有成效的談判,很快在此基礎上訂立了所謂日華關於《交還租界及撤廢治外法權協定》。根據這一協定,兩國政府簽署了日本《交還專管租界實施細則協定》。條款規定,在杭州、蘇州、漢口、沙市等地的日本專管租界之行政權,定於1926年3月30日實施“交還”。但是日本是不會輕易放棄這一既得利益的,歸還這些租界是有條件的,即是日本人在華享有超國民的待遇。換句話說,就是要把日本經濟貿易所達的中國區域完全變成其租界。除此之外,在日本各租界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天津租界也遲遲不上議席。
收回固有領土是沒有條件可談的,這是國家尊嚴的問題。張漢卿一邊憤怒於日本的無賴行徑,一邊也深深地知道,在國力還不能夠大聲說“不”的時候,對自尊的過分強調就是極度自卑的體現。
遠在萬裏之隔的法國竟也囂張異常。在華法租界共有四個,分別為上海、天津、廣州和漢口。由於法國的對華貿易遠不及英國,甚至美國、以及後來的德國、日本,這4個在華法租界在金融貿易方麵均遠不及當地的英租界。在19世紀中葉,除了上海法租界達到初步繁榮外,天津法租界和廣州法租界都長期荒蕪,無力開發,直到1880年代以後才逐步發展起來,而法國早在1863年就取得在漢口設立租界的權利,直到1896年才有實力正式開辟。
雖然在金融貿易方麵無法與英租界競爭,但是,這4個在華法租界由於開辟較早,地理位置都相當優越,除了不允許華人居住的廣州法租界,後來都形成了商業區或高級住宅區。其中天津法租界比英租界更靠近舊城,後來在零售商業方麵也更占優勢,勸業場地區成為天津最重要的商業區。漢口法租界則擁有火車站的地利,商業也很繁榮。上海法租界由於聚集了大批有產階級,到1920年代以後也形成了堪與公共租界的南京路相比的霞飛路商業街。
這4個在華法租界中,除了廣州法租界外,都以娛樂業的繁盛著稱,集中了當地半數左右的戲院、電影院、飯店,乃至煙館、賭場、妓院。因此,在華法租界都成為黑社會活躍的區域,犯罪率高於其它租界。這4個在華法租界的道路,通常都以法國人名或地名命名,例如上海法租界的幹道霞飛路(avenue joffre,今淮海中路)、貝當路(avenue petain,今衡山路等)。
真不知道法國有什麼地方可抖活的?十幾年後,法國後來成為笑柄的“馬其諾防線”在兩周內就被德國一舉拿下,自詡“陸軍世界第一”的法國在1個月內就全軍覆沒,反不如英倫三島的表現更有毅力也更讓世人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