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妻子的謊言:三觀(2 / 2)

博衍下班回家,進門便聞到濃重的藥味。

他走進臥室,發現地上有血,母親則癱倒在桌上。

汪春芳見兒子回來了,頓時哽咽低喃:“兒啊,媽,差點,不能活著見到你了。”

博衍暗暗皺眉,沉聲應道:“不會的,我先扶你去休息。”

他掃了一眼屋中狼藉,猜測是路漫和汪春芳鬧矛盾,但路漫不會主動挑事,可能是汪春芳逼著喝藥。

汪春芳看到兒子滿血複活,聲淚俱下地痛訴:“反了反了,動手打我,虐待老人啊!不僅如此,還,還要告你表哥。她腦子是不是進水了?是不是想讓所有人都看我們汪家的笑話啊?汪家養了個不識好歹的兒媳,幫外人坑錢,喪盡天良啊!”

博衍不知道汪春芳是怎麼知道的,但能想象到路漫剛才受了氣。

可路漫不會宣泄情緒,苦悶都往肚子裏咽。她聽到汪春芳說這些,心裏肯定不好受。

博衍給母親蓋上被子,起身去找路漫,不能讓自己的女人憋著氣。

汪春芳一眼看穿兒子的想法,厲聲低喝:“你給我站住!你敢去找那喪門星,我就死給你看!”

博衍看向目眥欲裂的母親,平靜無波地說:“我妹還沒嫁人,你不會走。還有,漫漫不工作成天在家,您隻會比現在更煩躁。所以您還是盡量尊重漫漫的工作,她也不會徇私舞弊。”

結婚兩年,他一直在尋找平衡點,能讓路漫和母親和諧相處。

汪春芳刀子嘴豆腐心,路漫性格過於冷淡,導致汪春芳越來越喜歡挑三揀四。還以孩子為借口,逼迫路漫就範。

他做偽媽寶做老婆奴,既不讓拉扯他和妹妹長大的母親受苦,也不讓嫁給他的女人受委屈。

可家裏雞毛蒜皮的事,不僅僅是你對我錯的問題。

博衍給汪春芳包紮傷口,收拾好臥室,去律所找路漫。

他老婆遇到煩心事就會去工作。可到了律所後,路漫竟然不在。

會去哪裏?

此時,路漫在房東家聽和尚念經。

“小路啊,我那媳婦趁我兒子在外麵打工,在家偷漢子啊。我跟你講,我一定要讓他們離婚。我從頭跟你說說,我這不守婦道的兒媳,都做了些什麼……”

房東義憤填膺地痛訴兒媳,更是一把鼻涕一把淚,替兒子不值。

路漫揉著太陽穴,打斷房東的話:“大媽,我知道,您在家門口裝監控,監視兒媳。但監控上,您兒媳和一個男人從這經過。十分鍾後,對方就離開了,更何況她現在懷著孕。”

房東頓時火人:“十分鍾也能做很多事!再者說,她肚子裏的是不是孽種,還不知道呢!這樣不守婦道的兒媳,我們家堅決不要!”

路漫心累地搖頭,不太能理解上一輩人的思想。

不管是捕風捉影,還是欲加之罪,好像都心安理得。

但她還是告知房東相關的法律知識。

“我們國家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都建立在需要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您沒有權利代替您兒子,向您兒媳提出離婚。還有您兒媳現在是懷孕,您兒子不能提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還有在分娩後一年內或者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除非是您兒媳主動提出來。”

“我不同意離婚,媽,您就死了這條心吧。”兒媳杵在門口一字一句沉吟,不容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