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講蘆雪廣不是蘆雪庵·薛小妹燈謎詩大揭秘
揭秘古本
第四十九回 琉璃世界白雪紅梅 脂粉香娃割腥啖膻
第五十回 蘆雪廣爭聯即景詩 暖香塢創製春燈謎
第五十一回 薛小妹新編懷古詩 胡庸醫亂用虎狼藥
《 紅樓夢 》寫了許多美人美事,但最後將美的毀滅展示給讀者,是典型的悲劇。第四十九回,大觀園的美人美事不但有了量的增加,更有了質的提升。曹雪芹在這三回裏,濃墨重彩刻畫了一位美女薛寶琴,她的美是從外至裏,從裏至外的,是沒有瑕疵的美。
薛寶琴的出現是個異數。她之所以沒有被排入金陵十二釵正冊,主要是因為還有一個比她更重要的人物——妙玉,以及曹雪芹對其他一些因素的綜合考慮。第五十回出現了全書中最美麗的一個畫麵——雪後粉粧銀砌的大觀園裏,薛寶琴披著鳧靨裘站在山坡上,背後一個丫鬟抱著一瓶紅梅——賈母為之讚歎後,向薛姨媽細問她年庚八字並家內的景況,薛姨媽度其意思,大約是要與寶玉求配,於是隻好告訴賈母,寶琴已經許了梅翰林的兒子。薛姨媽猜中賈母的意思了嗎?書裏接著寫,鳳姐不等薛姨媽說完,便嗐聲不止說:“偏不巧,我正在要作個媒呢,又已經許了人家。”賈母笑道:“你給誰說媒?”鳳姐笑道:“老祖宗別管,我心裏看準了,他們兩個卻是一對,如今已許了人家,說也無益,不如不說罷了。”賈母已知鳳姐之意,聽見已有了人家,也就不提了。這樣的敘述更讓讀者覺得,賈母、鳳姐都是打算讓寶琴嫁給寶玉的。我以前也一直這樣判斷。因為八十回後曹雪芹寫成的文稿已經迷失,所以我們實在很難判斷他後麵究竟如何來寫關於薛寶琴的故事。
在第二十九回,賈母給寶玉、黛玉定了性:“不是冤家不聚頭。”又公開流淚宣布她將為他們護航到咽氣為止。那是這一年端午節前夕的事。故事從那個地方如溪水般汩汩流淌到第五十回,時間到了這一年的冬天,在這大約半年的時間裏,沒有任何情節讓我們感覺到賈母對二玉的關係定位有任何改變的跡象,一個富有社會人生經驗,凡事以“老頑童”表象掩飾老謀深算本性的賈母,會一時衝動,放棄抵製元妃指婚所贏來的家族政治的成果嗎?曹雪芹何必這樣來寫呢?現在我的思路是,賈母和鳳姐都可能是想為甄寶玉做媒。
從第四十九回起,史湘雲四進榮國府,而且一直延續到八十回都沒有再離開。她第一次出現是在第二十回,第二十二回離去;第二次出現是在第三十一回,第三十六回末尾離去;但第三十七回她很快又來了,參與詩社的活動。那麼,她又是什麼時候離去的呢?書裏沒有明文交代,從第四十三回到第四十八回的故事看,沒有了她的蹤影,她應該是在第四十二回那些故事發生後離去,到第四十九回四度出現。她在第四十九回說“是真名士自風流”,到第六十三回又說“惟大英雄能本色”,構成一副很好的對子,如果加個橫批,那麼第五回關於她的判詞裏的“霽月光風”頗為貼切。
蘆雪廣,一九五七年人文社通行本作“蘆雪庭”,《 語文新課標必讀叢書 》版作“蘆雪庵”,都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筆原意。這裏的“廣”不是一個簡化字。我們現在使用的簡化字是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才在中國內地推行的。簡化字的推行對於掃除文盲,以及兒童、少年學習漢語都有一定好處。簡化字方案裏有的繁體字的簡化是成功的。比如身體、體育的“體”,繁體字寫作“體”,有二十二筆之多,寫起來費力費時,而簡化的“體”隻需七筆,字形上又含“人之本”的寓意,並且也不會引起歧義。但是有的簡化字也派生出了問題。像“裏”、“裏”( 又可以寫成“裡” ),本來是簡化前都有的、表達不同意思的字,“裏”是“一裏路二裏路”的“裏”,“裏( 裡 )”則是“裏( 裡 )外”的“裏( 裡 )”,把“裏( 裡 )”全合並到“裏”以後,就形成了混亂——有的大陸人士印名片,地址是三裏河,這個三裏河的“裏”就應該是“裏”,但卻將其繁印為“叁裏河”,令接到名片的人士啼笑皆非。而將繁體字的“廣”簡化為“廣”,應該說完全是個敗筆。一位台灣同胞在黃河之濱跟我說:“廣”這個字很傳神,下麵的“黃”字提醒我們黃帝是我們中華民族的祖先,黃河黃土養活了我們黃皮膚的中國人,而我們中國地大物博,所以有“廣”字,現在你去掉了“黃”字,豈不是棄掉了我們中華民族的“黃魂”?!他的意見十分尖銳,我卻覺得值得參考。那麼,《 紅樓夢 》第五十回回目裏寫到的“廣”字,大家應該知道,絕非簡化的“廣”字,曹雪芹那個時代哪有這樣的簡化字呢?在原有的漢字係統裏,本來就有“廣”這個字,讀音為“掩”,意思是傍山建造的房屋。實際上曹雪芹在第四十九回裏交代得很清楚:“原來這蘆雪廣蓋在傍山臨水河灘之上,一帶幾間茅簷土壁,槿籬竹牖,推窗便可垂釣的。”這樣一個建築,怎麼能叫做“庭”或“庵”呢?
關於簡化字,在這裏再多說兩句。賈“蘭”的“蘭”,簡化為“蘭”以後,就看不出他的輩分來了。曹雪芹對賈家排行的設計是,賈代善那輩是代字輩,賈敬那輩是文字輩,賈珍那輩是玉字輩,賈蘭則與賈蓉、賈薔、賈芸等都是草字頭的一輩。將“蘭”簡化為“蘭”,卻又不把藍色的“藍”和“籃球”的“籃”包括進去,以致現在中學生所麵臨的語文考試裏,常出現以“蘭”、“藍”、“籃”的區別為答案的題目,為難學生,動輒就扣應考者的分數。試問,把“蘭”、“藍”、“籃”區分開有多大的意義?為什麼不可以將這三個字劃一為“蘭”?你搞簡化字就簡化到底嘛,留下這麼個“三區別”的尾巴,豈不是讓人們更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