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父親就以各種名義,或是幫朋友,或是搞投資等等,“借”了好幾筆錢給女友。
“借”得家裏都空了,又去外麵大肆借錢,打了一堆的欠條。
之後,突然某一天,父親就不見了。
可憐母親被要債的打上門來時,還在擔心父親是不是出了什麼意外。
這之後的事,更是如同風卷殘雲。
父親那邊的親戚,包括祖父母在內,自然是沒有人肯接手這種爛攤子。
而且人家也不會去找他們。
第一,法律不支持子債父償。
第二,就算跟他們要他們也沒錢。
雖然從事實上講,這些都是父親借的錢,母親根本不知情。
但依照當時的法律講,這是夫妻必須共同承擔的債務。
父親跑得影兒都沒了,人家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不找母親找誰?
可是母親的錢,也早就被掏光了,最後隻能是外公外婆拿出棺材本來填坑。
母親從人人都誇的一朵花,淪為人人閑談的笑柄。
家外抬不起頭,回到家裏又愧對父母,依舊抬不起頭。
她實在受不了這麼大的刺激,不出一個月就跳河自沙了。
剩下劉英一個小女孩,祖父母是不可能管的,如果她是個男孩,也許還有可能。
外公外婆想管,身體也不允許了。
他們本來身體就不好,因為母親而受的這一連串打擊,自己都要人照顧。
於是這所有的重擔,都落到了舅舅劉洋的身上。
當時,劉洋也才二十來歲,新婚燕爾。
老倆口把所有的錢,拿去填跑路女婿的債,劉洋老婆就已經滿肚子的意見。
現在還要收養劉英,她怎麼可能同意。
小兩口為此不知吵過多少次,最後一次劉洋老婆氣得昏倒。
送到醫院才發現,已經有了快三個月的身孕,流產了。
在娘家的支持下,她下了最後通牒:要麼把劉英送走,她留下。
要麼劉英留下,她走。
劉洋最終還是離婚了,因為愧對老婆,自己家買的婚房也歸她了。
後來也談過好幾次對象,可人家一聽說不僅有兩個要照顧的老人,還要帶著個外甥女,就都不樂意了。
漸漸的,劉洋也淡了找媳婦的心。
父母走後,更是提也不提了。
這麼多年,都是舅甥倆相依為命。
怪不得一見劉洋的屍體,劉英的命都差點兒沒了。
這凶手也真夠狠的。
但也再次說明,凶手非常地了解劉英家裏的情況。
劉洋平時煙酒都是一點兒不碰,打牌隻會打跑得快。
唯一能算得上不良嗜好的,也就是喜歡吃吧。
以前條件不好的時候,哪怕熬點兒豬油拌菜飯吃。
現在條件好了,沒事也能弄上幾個小菜。
劉英畢業後工作找得不錯,搬去了公司宿舍,他一個人在家越發心寬體胖。
劉英工作一直特別拚,就是想快點兒攢夠錢,換個好一點兒的新房子,把舅舅接過來。
因此,她節假日也經常加班,很難得才回去一趟,但電話是每個星期都要通的。
談戀愛什麼的,自然也暫時先不考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