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慢的是活著 第一章
1
那一天,窗外下著不緊不慢的雨,我和朋友在一家茶館裏聊天,不知怎的她聊起了她的祖母。她說她的祖母非常節儉。從小到大,她隻記得祖母有七雙鞋:兩雙厚棉鞋冬天裏穿,兩雙厚布鞋春秋天裏穿,兩雙薄布鞋夏天裏穿,還有一雙是桐油油過的高幫鞋,專門雨雪天裏穿。小時候,若是放學早,她就負責燒火。隻要灶裏的火苗竄到了灶外,就會挨奶奶的罵,讓她把火壓到灶裏去,說火焰撲棱出來就是浪費。
“她去世快二十年了。”她說。
“要是她還活著,知道我們這麼花著百把塊錢在外麵買水說閑話,肯定會生氣的吧?”
“肯定的,”朋友笑了,“她是那種在農村大小便的時候去自家地裏,在城市大小便的時候去公廁的人。”
我們一起笑了。我想起了我的祖母。——這表述不準確。也許還是用她自己的話來形容才最為貼切:“不用想,也忘不掉。釘子進了牆,鏽也鏽到裏頭了。”
我的祖母王蘭英,1920年生於豫北一個名叫焦作的小城。焦作盛產煤,那時候便有很多有本事的人私營煤窯。我曾祖父在一個大煤窯當賬房先生,家裏的日子便很過得去。一個偶然的機會,曾祖父認識了祖母的父親,便許下了媒約。祖母十六歲那年,嫁到了焦作城南十裏之外的楊莊。楊莊這個村落由此成為我最詳細的籍貫地址,也成為祖母最終的葬身之地。2002年11月,她病逝在這裏。
2
我們一共四個兄弟姊妹,性別排序是:男,女,男,女。大名依次是小強、小麗、小傑、小讓。家常稱呼是大寶,大妞,二寶,二妞。我就是二妞李小讓。小讓這個名字雖是最一般不過的,卻是四個孩子裏唯一花了錢的。因為命硬。鄉間說法:命有軟硬之分。生在初一十五的人命夠硬,但最硬的是生在二十。“初一十五不算硬,生到二十硬似釘。”我生於陰曆七月二十,命就硬得似釘了。為了讓我這釘軟一些,媽媽說,我生下來的當天奶奶便請了個風水先生給我看了看,風水先生說最簡便的做法就是在名字上做個手腳,好給老天爺打個馬虎眼兒,讓他饒過我這個孽障,從此逢凶化吉,遇難呈祥。於是就給我取了讓字。在我們方言裏,讓不僅有避讓的意思,還有柔軟的意思。
“花了五毛錢呢。”奶奶說,“夠買兩斤雞蛋的了。”
“你又不是為了我好。還不是怕我方了誰克了誰!”
這麼說話的時候我已經上了小學,和她頂嘴早成了家常便飯。這頂嘴不是撒嬌撒癡的那種,而是真真的水火不容。因為她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她。——當然,身為弱勢,我的選擇是被動的:她先不喜歡我,我也隻好不喜歡她。
親人之間的不喜歡是很奇怪的一種感覺。因為在一個屋簷下,再不喜歡也得經常看見,所以自然而然會有一種溫暖。尤其是大風大雨的夜,我和她一起躺在西裏間。雖然各睡一張床,然而聽著她的呼吸,就覺得踏實,安恬。但又因為確實不喜歡,這低凹的溫暖中就又有一種高凸的冷漠。在人口眾多川流不息的白天,那種冷漠引起的嫌惡,幾乎讓我們不能對視。
從一開始有記憶起,就知道她是不喜歡我的。有句俗語:“老大嬌,老末嬌,就是別生半中腰。”但是,作為老末的我卻沒有得到過她的半點嬌寵。她是家裏的慈禧太後,她不嬌寵,爸爸媽媽也就不會嬌寵,就是想嬌寵也沒時間,爸爸在焦作礦務局上班,媽媽是村小的民辦教師,都忙著呢。
因為不被喜歡,小心眼兒裏就很記仇。而她讓我記仇的細節簡直俯拾皆是。比如她常睡的那張水曲柳黃漆大床。那張床是清朝電視劇裏常見的那種大木床,四周鑲著木圍板,木板上雕著牡丹荷花秋菊冬梅四季花式。另有高高的木頂,頂上同樣有花式。床頭和床尾還各嵌著一個放鞋子的暗櫃,幾乎是我家最華麗的家具。我非常向往那張大床,卻始終沒有在上麵睡的機會。她隻帶二哥一起睡那張大床。和二哥隻間隔三歲,在這張床的待遇上卻如此懸殊,我很不平,一天晚上,便先斬後奏,好好地洗了腳,早早地爬了上去。她一看見就著了急,把被子一掀,厲聲道:“下來!”
我縮在床角,說:“我占不了什麼地方的,奶奶。”
“那也不中!”
“我隻和你睡一次。”
“不中!”
她是那麼堅決。被她如此堅決地排斥著,對自尊心是一種很大的傷害。我哭了。她去拽我,我抓著床欄,堅持著,死活不下。她實在沒有辦法,就抱著二哥睡到了我的小床上。那一晚,我就一個人孤零零地占著那張大床。我是在哭中睡去的,清早醒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接著哭。
她毫不掩飾自己對男孩子的喜愛。誰家生了兒子,她就說:“添人了。”若是生了女兒,她就說:“是個閨女。”兒子是人,閨女就隻是閨女。閨女不是人。當然,如果哪家娶了媳婦,她也會說:“進人了。”——這一家的閨女成了那一家的媳婦,才算是人。因此,自己家的閨女隻有到了別人家當媳婦才算人,在自己家是不算人的。這個理兒,她認得真真兒的。每次過小年的時候看她給灶王爺上供,我聽的最多的就是那一套:“……您老好話多說,賴話少言。有句要緊話可得給送子娘娘傳,讓她多給騎馬射箭的,少給穿針引線的。”騎馬射箭的,就是男孩。穿針引線的,就是女孩。在她的意識裏。兒子再多也不多,閨女呢,就是一門兒貼心的親戚,有事沒事走動走動,百年升天腳蹬蓮花的時候有這雙手給自己梳頭淨麵,就夠了。因此再多一個就是多餘——我就是最典型的多餘。她原本指望我是個男孩子的,我的來臨讓她失望透頂:一個不爭氣的女孩身子,不僅占了男孩的名額,還占了個男孩子的秉性,且命那麼硬。她怎麼能夠待見我?
做錯了事,她對男孩和女孩的態度也是截然不同。要是大哥和二哥做錯了事,她一句重話也不許爸爸媽媽說,且原因充分:飯前不許說,因為快吃飯了。飯時不許說,因為正在吃飯。飯後不許說,因為剛剛吃過飯。剛放學不許說,因為要做作業。睡覺前不許說,因為要睡覺……但對女孩,什麼時候打罵都無關緊要。她就常在飯桌上教訓我的左撇子。我自會拿筷子以來就是個左撇子,幹什麼都喜歡用左手。平時她看不見就算了,隻要一坐到飯桌上,她就要開始管教我。怕我影響大哥二哥和姐姐吃飯,把我從這個桌角攆到那個桌角,又從那個桌角攆到這個桌角,總之怎麼看我都不順眼,我坐到哪裏都礙事兒。最後通常還是得她坐到我的左邊。當我終於坐定,開始吃飯,她的另一項程序就開始了。
“啪!”她的筷子敲到了我左手背的指關節上。生疼生疼。
“換手!”她說,“叫你改,你就不改。左耳朵進,右耳朵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