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叩開智慧之門的最強音(2 / 3)

諸位,你要知道天下事靠人是不行的,總要求己為是。當初那些腐儒說什麼“男尊女卑”、“女子無才便是德”、“夫為妻綱”這些胡說,我們女子要是有誌氣的,就應當號召同誌與他反對,陳後主興了這纏足的例子,我們要是有羞恥的,就應當興師問罪;即不然,難道他捆著我的腿?我不會不纏的嗎?男子怕我們有知識、有學問、爬上他們的頭,不準我們求學,我們難道不會和他分辯,就應了嗎?這總是我們女子自己放棄責任,樣樣事體一見男子做了,自己就樂得偷懶,圖安樂。男子說我沒用,我就沒用;說我不行,隻要保著眼前舒服,就做奴隸也不問了。自己又看看無功受祿,恐怕行不長久,一聽見男子喜歡腳小,就急急忙忙把它纏了,使男人看見喜歡,庶可以借此吃白飯。至於不叫我們讀書、習字,這更是求之不得的,有什麼不讚成呢?諸位想想,天下有享現成福的嗎?自然是有學問、有見識、出力做事的男人得了權利,我們做他的奴隸了。既做了他的奴隸,怎麼不受壓製呢?自作自受,又怎麼怨得人呢?這些事情,提起來,我也覺得難過,諸位想想總是個中人,亦不必用我細說。

但是從此以後,我還望我們姐妹們,把從前事情一概擱開,把以後事情盡力作去,譬如從前死了,現在又轉世為人了。老的呢,不要說“老而無用”,遇見丈夫好的要開學堂,不要阻他;兒子好的,要出洋留學,不要阻他。中年做媳婦的,總不要拖著丈夫的腿,要他氣短誌頹,功不成、名不就;生了兒子,就要送他進學堂,女兒也是如此,千萬不要替她纏足。幼年姑娘的呢,若能夠進學堂更好;就不進學堂,在家裏也要常看書、習字。有錢做官的呢,就要勸丈夫開學堂、興工廠,做那些與百姓有益的事情。無錢的呢,就要幫著丈夫苦作,不要偷懶吃閑飯。這就是我的望頭了。諸位曉得國是要亡的了,男人自己也不保,我們還想靠他嗎?我們自己要不振作,到國亡的時候,那就遲了。諸位!諸位!須不可以打斷我的念頭才好呢!

經典解讀

這篇《敬告中國二萬萬女同胞》演說的發表,距今已經100多年了,雖略有文言痕跡,但整個讀來,生動曉暢,親切感人。秋瑾為人豪俠,性格豪邁,事業豪壯,詩文豪放,而這篇演說卻婉約多情,如姐妹一群,聚集一室,家常裏短,苦口婆心。她憤怒地控訴了封建禮教對婦女的摧殘,批判了“男尊女卑”、“夫為妻綱”等傳統觀念,主張婦女同胞要振作,有誌氣,學文化,善謀生,以為自立之基礎,鼓勵婦女同胞齊奮起,與封建禮教抗爭。演說通篇所談皆為身邊常見之事,娓娓道來,猶如知心姐妹嘮家常,從而把婦女解放的大道理蘊涵於日常生活之中,顯得十分通俗易懂;且語言質樸無華,給人以親近感。

名句賞析

“這總是我們女子自己放棄責任,樣樣事體一見男子做了,自己就樂得偷懶,圖安樂。男子說我沒用,我就沒用;說我不行,隻要保著眼前舒服,就做奴隸也不問了。自己又看看無功受祿,恐怕行不長久,一聽見男子喜歡腳小,就急急忙忙把它纏了,使男人看見喜歡,庶可以借此吃白飯。至於不叫我們讀書、習字,這更是求之不得的,有什麼不讚成呢?諸位想想,天下有享現成福的嗎?自然是有學問、有見識、出力做事的男人得了權利,我們做他的奴隸了。既做了他的奴隸,怎麼不受壓製呢?自作自受,又怎麼怨得人呢?這些事情,提起來,我也覺得難過,諸位想想總是個中人,亦不必用我細說。”

為什麼女性被男性壓製了幾千年?為什麼曆史上僅有的幾個巾幗英雄要麼像花木蘭一樣女扮男裝,要麼像梁紅玉一樣作為丈夫的陪襯?“鑒湖女俠”秋瑾一語道破天機:“這總是我們女子自己放棄責任,樣樣事體一見男子做了,自己就樂得偷懶,圖安樂。”

或許很少有女性能夠想到這一點吧,而且就算有人想到了,也根本不敢像這樣大膽地說出來。而這,正是這篇演講的偉大之處,也正是秋瑾作為一個啟蒙者的過人之處。

民族之魂魯迅:我之節烈觀

背景資料

魯迅(1881-1936),中國近代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樹人,字豫才,浙江紹興人。出身於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時代受進化論、尼采超人哲學和托爾斯泰博愛思想的影響。1902年去日本留學,原在仙台醫學院學醫,後從事文藝創作,企圖用以改變國民精神。20世紀中國重要作家,新文化運動的領導人、左翼文化運動的支持者。魯迅的作品包括雜文、短篇小說、評論、散文、翻譯作品,對於五四運動以後的中國文學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其精神是中華民族的靈魂。

這篇演講辭收錄在魯迅的雜文集《墳》當中。魯迅一生致力於拯救中華民族。但是同為革命家,魯迅與孫中山等革命黨人不一樣,孫中山等人救的是國,魯迅救的是民;孫中山等人救贖的對象是政治,魯迅救贖的對象是靈魂。因此,魯迅發表這篇演講,不僅僅是為了讓全中國的女性從節烈的枷鎖中擺脫出來,更是在抨擊那些已經根植於國民腦海中的腐朽落後的思想,拯救國民的靈魂。

講話實錄

“世道澆漓,人心日下,國將不國”這一類話,本是中國曆來的歎聲。不過時代不同,則所謂“日下”的事情,也有遷變從前指的是甲事,現在歎的或是乙事。除了“進呈禦覽”的東西不敢妄說外,其餘的文章議論裏,一向就帶這口吻。因為如此歎息,不但針砭世人,還可以從“日下”之中,除去自己。所以君子固然相對慨歎,連殺人放火嫖妓騙錢以及一切鬼混的人,也都乘作惡餘暇,搖著頭說道,“他們人心日下了。”

世風人心這件事,不但鼓吹壞事,可以“日下”;即使未曾鼓吹,隻是旁觀,隻是賞玩,隻是歎息,也可以叫他“日下”。所以近一年來,居然也有幾個不肯徒托空言的人,歎息一番之後,還要想法子來挽救。第一個是康有為,指手畫腳地說“虛君共和”才好,陳獨秀便斥他不興;其次是一班靈學派的人,不知何以起了極古奧的思想,要請“孟聖矣乎”的鬼來劃策,陳百年、錢玄同、劉半農又道他胡說。

這幾篇駁論,都是《新青年》裏最可寒心的文章。時候已是20世紀了;人類眼裏,早已閃出曙光。假如《新青年》裏,有一篇和別人辯地球方圓的文字,讀者見了,怕一定要發怔。然而現今所辯,正和說地體不方相差無幾。將時代和事實,對照起來,怎能不教人寒心而且害怕?

近來虛君共和是不提了,靈學似乎還在那裏搗鬼,此時卻又有一群人,不能滿足;仍然搖頭說道,“人心日下”了。於是又想出一種挽救的方法;他們叫做“表彰節烈”!

這類妙法,自從君政複古時代以來,上上下下,已經提倡多年;此刻不過是豎起旗幟的時候。文章議論裏,也照例時常出現,都嚷道“表彰節烈”!要不說這件事,也不能將自己提拔,出於“人心日下”之中。

節烈這兩個字,從前也算是男子的美德,所以有過“節士”、“烈士”的名稱。然而現在的“表彰節烈”,卻是專指女子,並無男子在內。據時下道德家的意見,來定界說,大約節是丈夫死了,決不再嫁,也不私奔,丈夫死得愈早,家裏愈窮,他便節得愈好。烈可是有兩種,一種是無論已嫁未嫁,隻要丈夫死了,她也跟著自盡;一種是有強暴來汙辱她的時候,設法自戕,或者抗拒被殺,都無不可。這也是死得愈慘愈苦,她便烈得愈好,倘若不及抵禦,竟受了汙辱,然後自戕,便免不了議論。萬一幸而遇著寬厚的道德家,有時也可以略跡原情,許她一個烈字。可是文人學士,已經不甚願意替她作傳;就令勉強動筆,臨了也不免加上幾個“惜夫惜夫”了。總而言之女子死了丈夫,便守著,或者死掉。遇了強暴,便死搏。將這類人物,稱讚一通,世道人心便好,中國便得救了。大意隻是如此。

康有為借重皇帝的虛名,靈學家全靠著鬼話。這表彰節烈,卻是全權都在人民,大有漸進自力之意了。然而我仍有幾個疑問,須得提出。還要據我的意見,給他解答。我又認定這節烈救世說,是多數國民的意恩主張的人,隻是喉舌。雖然是他發聲,卻和四肢五官神經內髒,都有關係。所以我這疑問和解答,便是提出於這群多數國民之前。

首先的疑問是:不節烈(中國稱不守節作“失節”,不烈卻並無成語,所以隻能合稱他“不節烈”)的女子如何害了國家?照現在的情形,“國將不國”,自不消說喪盡良心的事故,層出不窮;刀兵盜賊水旱饑荒,又接連而起。但此等現象,隻是不講新道德、新學問的緣故,行為思想,全抄舊賬;所以種種黑暗,竟和古代的亂世仿佛,況且政界、軍界、學界、商界等等裏麵,全是男人,並無不節烈的女子夾雜在內。也未必是有權力的男子,因為受了他們蠱惑,這才喪了良心,放手作惡。至於水旱饑荒,便是專拜龍神,迎大王,濫伐森林,不修水利的禍祟,沒有新知識的結果,更與女子無關。隻有刀兵盜賊,往往造出許多不節烈的婦女。但也是兵盜在先,不節烈在後,並非因為他們不節烈了,才將刀兵盜賊招來。

其次的疑問是何以救世的責任,全在女子?照著舊派說起來,女子是“陰類”,是主內的,是男子的附屬品。然則治世救國,正須責成陽類,全仗外子,偏勞主體。決不能將一個絕大題目,都擱在陰類肩上。倘依新說,則男女平等,義務略同。縱令該擔責任,也隻得分擔。其餘的一半男子,都該各盡義務。不特須除去強暴,還應發揮她自己的美德。不能專靠懲勸女子,便算盡了天職。

其次的疑問是:表彰之後,有何效果?據節烈為本,將所有活著的女子,分類起來,大約不外三種一種是已經守節,應該表彰的人(烈者非死不可,所以除出);一種是不節烈的人;一種是尚未出嫁,或丈夫還在,又未遇見強暴,節烈與否未可知的人。第一種已經很好,正蒙表彰,不必說了。第二種已經不好,中國從來不許懺悔,女子做事一錯,補過無及,隻好任其羞殺,也不值得說了。最要緊的,隻在第三種,現在一經感化,他們便都打定主意倘若將來丈夫死了,決不再嫁,遇著強暴,趕緊自裁!”試問如此立意,與中國男子做主的世道人心,有何關係?這個緣故,已在上文說明。更有附帶的疑問是節烈的人,既經表彰,自是品格最高。但聖賢雖人人可學,此事卻有所不能。假如第三種的人,雖然立誌極高,萬一丈夫長壽,天下太平,他便隻好飲恨吞聲,做一世次等的人物。

以上是單依舊日的常識,略加研究,便已發現了許多矛盾。若略帶20世紀氣息,便又有兩層:

一問節烈是否道德?道德這事,必須普遍,人人應做,人人能行,又於自他兩利,才有存在的價值。現在所謂節烈,不特除開男子,絕不相幹;就是女子,也不能全體都遇著這名譽的機會。所以決不能認為道德,當做法式。上回《新青年》登出的《貞操論》裏,已經說過理由。不過貞是丈夫還在,節是男子已死的區別,道理卻可類推。隻有烈的一件事,尤為奇怪,還須略加研究。

照上文的節烈分類法看來,烈的第一種,其實也隻是守節,不過生死不同。因為道德家分類,根據全在死活,所以歸入烈類。性質全異的,便是第二種。這類人不過一個弱者(現在的情形,女子還是弱者),突然遇著男性的暴徒,父兄丈夫力不能救,左鄰右舍也不幫忙,於是他就死了;或者竟受了辱,仍然死了;或者終於沒有死。久而久之,父兄丈夫鄰合,夾著文人學士以及道德家,便漸漸聚集,既不羞自己怯弱無能,也不提暴徒如何懲辦,隻是七口八嘴,議論他死了沒有?受汙沒有?死了如何好,活著如何不好。於是造出了許多光榮的烈女,和許多被人口誅筆伐的不烈女。隻要平心一想,便覺不像人間應有的事情,何況說是道德。

二問多妻主義的男子,有無表彰節烈的資格?替以前的道德家說話,一定是理應表彰。因為凡是男子,便有點與眾不同,社會上隻配有他的意思。一麵又靠著陰陽內外的古典,在女子麵前逞能。然而一到現在,人類的眼裏,不免見到光明,曉得陰陽內外之說,荒謬絕倫。就令如此,也證不出陽比陰尊貴,外比內崇高的道理。況且社會國家,又非單是男子造成。所以隻好相信真理,說是一律平等。既然平等,男女便都有一律應守的契約。男子決不能將自己不守的事,向女子特別要求。若是買賣欺騙貢獻的婚姻,則要求生時的貞操,尚且毫無理由。何況多妻主義的男子,來表彰女子的節烈。

以上,疑問和解答都完了。理由如此支離,何以直到現今,居然還能存在?要對付這問題,須先看節烈這事,何以發生,何以通行,何以不生改革的緣故。

古代的社會,女子多當做男人的物品。或殺或吃,都無不可;男人死後,和他喜歡的寶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無不可。後來殉葬的風氣,漸漸改了,守節便也漸漸發生。但大抵因為寡婦是鬼妻,亡魂跟著,所以無人敢娶,並非要他不事二夫。這樣風俗,現在的蠻人社會裏還有。中國太古的情形,現在已無從詳考。但看周末雖有殉葬,並非專用女人,嫁否也任便,並無什麼裁製,便可知道脫離了這宗習俗,為日已久。由漢至唐也並沒有鼓吹節烈。直到宋朝,那一班“業儒”的才說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話,看見曆史上“重適”兩個字,便大驚小怪起來。出於真心,還是故意,現在卻無從推測。其時也正是“人心日下,國將不國”的時候,全國士民,多不像樣。或者“業儒”的人,想借女人守節的話,來鞭策男子,也不一定。但旁敲側擊,方法本嫌鬼祟,其意也太難分明,後來因此多了幾個節婦,雖未可知,然而吏民將卒,卻仍然無所感動。於是“開化最早,道德第一”的中國終於歸了“長生天氣力裏大福蔭護助裏”的什麼“薛禪皇帝、完澤篤皇帝、曲律皇帝”了。此後皇帝換過了幾家,守節思想倒反發達。皇帝要臣子盡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節。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厲害。看見唐人文章裏有公主改嫁的話,也不免勃然大怒道,“這是什麼事!你竟不為尊者諱,這還了得!”假使這唐人還活著,一定要斥革功名,“以正人心而端風俗”了。

國民將到被征服的地位,守節盛了;烈女也從此著重。因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該嫁人,自己活著,自然更不許被奪。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國民,沒有力量保護,沒有勇氣反抗了,隻好別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殺。或者妻女極多的闊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亂離時候,照顧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無法可想。隻得救了自己,請別人都做烈女;變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他便待事定以後,慢慢回來,稱讚幾句。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經地義,別討女人,便都完事。因此世上遂有了“雙烈合傳”、“七姬墓誌”,甚而至於錢謙益的集中,也布滿了“趙節婦”、“錢烈女”的傳記和歌頌。

隻有自己不顧別人的民情,又是女應守節男子卻可多妻的社會,造出如此畸形道德,而且日見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但主張的是男子,上當的是女子。女子本身,何以毫無異言呢?原來“婦者服也”,理應服事於人。教育固可不必,連開口也都犯法。他的精神,也同他體質一樣,成了畸形。所以對於這畸形道德,實在無甚意見。就令有了異議,也沒有發表的機會。作幾首“閨中望月”、“園裏看花”的詩,尚且怕男子罵他懷春,何況竟敢破壞這“天地間的正氣?”隻有說部書上,記載過幾個女人,因為境遇上不願守節,據做書的人說:可是他再嫁以後,便被前夫的鬼捉去,落了地獄;或者世人個個唾罵,做了乞丐,也竟求乞無門,終於慘苦不堪而死了!

如此情形,女子便非“服也”不可。然而男子一麵,何以也不主張真理,隻是一味敷衍呢?漢朝以後,言論的機關,都被“業儒”的壟斷了。宋元以來,尤其利害。我們幾乎看不見一部非業儒的書,聽不到一句非士人的話。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說話的以外,其餘“異端”的聲音,絕不能出他臥房一步。況且世人大抵受了“儒者柔也”的影響;不述而作,最為犯忌。即使有人見到,也不肯用性命來換真理。即如失節一事,豈不知道必須男女兩性,才能實現。他卻專責女性;至於破人節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過去。男子究竟較女性難惹,懲罰也比表彰為難。其間雖有過幾個男人,實覺於心不安,說些室女不應守誌殉死的平和話,可是社會不聽;再說下去,便要不容,與失節的女人一樣看待。他也隻好變了“柔也”,不再開口了。所以節烈這事,到現在不生變革。

(此時,我應聲明:現在鼓吹節烈派的裏麵,我頗有知道的人。敢說確有好人在內,居心也好。可是救世的方法是不對,要向西走了北了。但也不能因為他是好人,便竟能從正西直走到北。所以我又願他回轉身來。)

其次還有疑問:

節烈難嗎?答道,很難。男子都知道極難,所以要表彰她。社會的公意,向來以為貞淫與否,全在女性。男子雖然誘惑了女人,卻不負責任。譬如甲男引誘乙女,乙女不允,便是貞節,死了,便是烈;甲男並無惡名,社會可算淳古。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節;甲男也無惡名,可是世風被乙女敗壞了!別的事情,也是如此。所以曆史上亡國敗家的原因,每每歸咎女子。糊糊塗塗地代擔全體的罪惡,已經三千多年了。男子既然不負責任,又不能自己反省,自然放心誘惑文人著作,反將他傳為美談。所以女子身旁,幾乎布滿了危險。除卻他自己的父兄丈夫以外,便都帶點誘惑的鬼氣。所以我說很難。

節烈苦嗎?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她。凡人都想活;烈是必死,不必說了。節婦還要活著。精神上的慘苦,也姑且弗論。單是生活一層,已是大宗的痛楚。假使女子生計已能獨立,社會也知道互助,一人還可勉強生存。不幸中國情形,卻正相反。所以有錢尚可,貧人便隻能餓死。直到餓死以後,間或得旌表,還要寫入誌書。所以各府各縣誌書傳記類的末尾,也總有幾卷“烈女”。一行一人,或是一行兩人,趙錢孫李,可是從來無人翻讀。就是一生崇拜節烈的道德大家,若問他貴縣誌書裏烈女門的前十名是誰?也怕不能說出。其實他是生前死後,竟與社會漠不相關的。所以我說很苦。

照這樣說,不節烈便不苦嗎?答道,也很苦。社會公意,不節烈的女人,既然是下品;她在這社會裏,是容不住的。社會上多數古人模模糊糊傳下來的道理,實在無理可講;能用曆史和數目的力量,擠死不合意的人。這一類無主名無意識的殺人團裏,古來不曉得死了多少人物;節烈的女子,也就死在這裏。不過她死後間有一回表彰,寫入誌書。不節烈的人,便生前也要受隨便什麼人的唾罵,無主名的虐待。所以我說也很苦。

女子自己願意節烈嗎?答道,不願。人類總有一種理想、一種希望。雖然高下不同,必須有個意義。自他兩利固好,至少也得有益本身。節烈很難很苦,既不利人,又不利己。說是本人願意,實在不合人情。所以假如遇著少年女人,誠心祝讚她將來節烈,一定發怒或者還要受他父兄丈夫的尊拳。然而仍舊牢不可破,便是被這曆史和數目的力量擠著。可是無論何人,都怕這節烈。怕他竟釘到自己和親骨肉的身上。所以我說不願。

我依據以上的事實和理由,要斷定節烈這事是:極難,極苦,不願身受,然而不利自他,無益社會國家,於人生將來又毫無意義的行為,現在已經失了存在的生命和價值。

臨了還有一層疑問:

節烈這事,現代既然失了存在的生命和價值;節烈的女人,豈非白苦一番嗎?可以答她說:還有哀悼的價值。她們是可憐人;不幸上了曆史和數目的無意識的圈套,做了無主名的犧牲。可以開一個追悼大會。

我們追悼了過去的人,還要發願:要自己和別人,都純潔聰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虛偽的臉譜。要除去世上害己害人的昏迷和強暴。

我們追悼了過去的人,還要發願:要除去於人生毫無意義的苦痛。要除去製造並賞玩別人苦痛的昏迷和強暴。

我們還要發願:要人類都受正當的幸福。

經典解讀

如果說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的話,那麼魯迅先生絕對當得上“國人靈魂的救贖者”這個稱號。這篇演講就是魯迅為拯救國民的領會所作的一次努力。這篇演講辭深刻闡明了魯迅先生的節烈觀,充分體現了魯迅先生憂國憂民的愛國熱情。其文語言凝練、觀點鮮明、內容深刻,讓人一眼就能看出是出自魯迅先生之手,是典型的帶有魯迅式演講風格的演講辭。

魯迅是一個幽默的人,在幽默中帶著尖刻和犀利。魯迅最擅長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來批駁那些他認為是錯誤的觀點。這篇演講辭就是這樣。為了批駁“表彰節烈”的錯誤思潮,魯迅幹脆就把這個思潮擺出來,放在那,然後再用其中所使用的邏輯來提出問題,而這些問題則無一例外地證明著“表彰節烈”的荒謬。這就是魯迅。假使當時有一個他口中所謂的“業儒”站在他的麵前,也一定會被這些犀利的問題問得啞口無言。

名句賞析

我們追悼了過去的人,還要發願:要自己和別人,都純潔聰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虛偽的臉譜。要除去世上害己害人的昏迷和強暴。

我們追悼了過去的人,還要發願:要除去於人生毫無意義的苦痛。要除去製造並賞玩別人苦痛的昏迷和強暴。

我們還要發願:要人類都受正當的幸福。

這是魯迅對整個中華民族所發起的號召,這是魯迅發表這次演說的目的,這同樣也是魯迅先生終生為之奮鬥的目標,是他畢生的心願。

民族之魂魯迅:娜拉走後怎樣

背景資料

《娜拉走後怎樣》是魯迅先生於1923年12月26日在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文藝會上的一篇演講稿。後來收入他的雜文集《墳》。1919年,易卜生的戲劇《娜拉》(也譯《玩偶之家》,即魯迅說的《傀儡家庭》),經胡適和羅家倫翻譯,在《新青年》上發表。我們知道,個性主義和婦女解放,都是五四新文化思潮的重要主題,《娜拉》這出劇,由於包含了個性解放和女性解放的雙重主題,因而在五四時期大受歡迎,一經發表(後來被搬上舞台),在中國社會引起強烈反響;離家出走的娜拉,幾乎成為五四青年崇拜的偶像,對於他們反抗專製家庭、追求個性解放,起到了極大的鼓舞作用。當時的文學作品,“出走”成為時髦的主題;而那時,也的確有不少青年學生,為了爭取上學、戀愛、婚姻的自主權,也像娜拉一樣,作出種種與家庭不妥協的“出走”的選擇。魯迅在這篇文章中敏銳地撲捉到了“娜拉走後怎樣”這個重大的社會問題,然後幾乎是冷酷地向著在場的女學生們指出:娜拉最後的命運,不是墮落,就是回來。

講話實錄

我今天要講的是“娜拉走後怎樣?”

伊孛生(即易卜生)是19世紀後半的瑙威(即挪威)的一個文人。他的著作,除了幾十首詩之外,其餘都是劇本。這些劇本裏麵,有一時期是大抵含有社會問題的,世間也稱作“社會劇”,其中有一篇就是《娜拉》。

《娜拉》一名Ein Puppenheim,中國譯作《傀儡家庭》。但Puppe不單是牽線的傀儡,孩子抱著玩的人形也是;引申開去,別人怎麼指揮,他便怎麼做的人也是。娜拉當初是滿足地生活在所謂幸福的家庭裏的,但是她竟覺悟了:自己是丈夫的傀儡,孩子們又是她的傀儡。她於是走了,隻聽得關門聲,接著就是閉幕。這想來大家都知道,不必細說了。

娜拉要怎樣才不走呢?或者說伊孛生自己有解答,就是Die Frau vom Meer,《海的女人》,中國有人譯作《海上夫人》的。這女人是已經結婚的了,然而先前有一個愛人在海的彼岸,一日突然尋來,叫她一同去。她便告知她的丈夫,要和那外來人會麵。臨末,她的丈夫說,“現在放你完全自由。(走與不走)你能夠自己選擇,並且還要自己負責任。”於是什麼事全都改變,她就不走了。這樣看來,娜拉倘也得到這樣的自由,或者也便可以安住。

但娜拉畢竟是走了的。走了以後怎樣?伊孛生並無解答;而且他已經死了。即使不死,他也不負解答的責任。因為伊孛生是在作詩,不是為社會提出問題來而且代為解答。就如黃鶯一樣,因為他自己要歌唱,所以他歌唱,不是要唱給人們聽得有趣,有益。伊孛生是很不通世故的,相傳在許多婦女們一同招待他的筵宴上,代表者起來致謝他作了《傀儡家庭》,將女性的自覺,解放這些事,給人心以新的啟示的時候,他卻答道,“我寫那篇卻並不是這意思,我不過是作詩。”

娜拉走後怎樣?——別人可是也發表過意見的。一個英國人曾作一篇戲劇,說一個新式的女子走出家庭,再也沒有路走,終於墮落,進了妓院了。還有一個中國人——我稱他什麼呢?上海的文學家罷——說他所見的《娜拉》是和現譯本不同,娜拉終於回來了。這樣的本子可惜沒有第二人看見,除非是伊孛生自己寄給他的。但從事理上推想起來,娜拉或者也實在隻有兩條路:不是墮落,就是回來。因為如果是一匹小鳥,則籠子裏固然不自由,而一出籠門,外麵便又有鷹,有貓,以及別的什麼東西之類;倘使已經關得麻痹了翅子,忘卻了飛翔,也誠然是無路可以走。還有一條,就是餓死了,但餓死已經離開了生活,更無所謂問題,所以也不是什麼路。

人生最苦痛的是夢醒了無路可以走。做夢的人是幸福的;倘沒有看出可走的路,最要緊的是不要去驚醒他。你看,唐朝的詩人李賀,不是困頓了一世的嗎?而他臨死的時候,卻對他的母親說,“阿媽,上帝造成了白玉樓,叫我作文章落成去了。”這豈非明明是一個誑、一個夢?然而一個小的和一個老的,一個死的和一個活的,死的高興地死去,活的放心地活著。說誑和做夢,在這些時候便見得偉大。所以我想,假使尋不出路,我們所要的倒是夢。

但是,萬不可做將來的夢。阿爾誌跋綏夫曾經借了他所作的小說,質問過夢想將來的黃金世界的理想家,因為要造那世界,先喚起許多人們來受苦。他說,“你們將黃金世界預約給他們的子孫了,可是有什麼給他們自己呢?”有是有的,就是將來的希望。但代價也太大了,為了這希望,要使人練敏了感覺來更深切地感到自己的苦痛,叫起靈魂來目睹他自己的腐爛的屍骸。惟有說誑和做夢,這些時候便見得偉大。所以我想,假使尋不出路,我們所要的就是夢;但不要將來的夢,隻要目前的夢。

然而娜拉既然醒了,是很不容易回到夢境的,因此隻得走;可是走了以後,有時卻也免不掉墮落或回來。否則,就得問:她除了覺醒的心以外,還帶了什麼去?倘隻有一條像諸君一樣的紫紅的絨繩的圍巾,那可是無論寬到二尺或三尺,也完全是不中用。她還須更富有,提包裏有準備,直白地說,就是要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