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曹禺:現代人文精神的藝術演繹 第一節基督教文化與曹禺本人的精神人格(2 / 3)

曹禺在談到他本人從事文學創作的主觀動機時,曾滿懷深情地說:"我喜歡寫入,我愛人......我感受到人是多麼需要理解,又是多麼難於理解。沒有哪一個文學家敢講這句話:'我把人說清楚了'"在曹禺青年時代的純真信念中,人生應該是美好的,人性應該是善良的,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也應該是和諧融洽的。但是,他從現實生活中人的身上,發現了一種被他自己稱為"原始蠻性"的力量,正在引導人們走向墮落。這使得他深深焦慮不安。對於人性自身弱點的深層次焦慮,是一種典型的宗教情緒。詹姆士·裏德在解釋基督教救世使命時,就曾強調指出:上帝之所以以其受難的故事來傳播愛的教義,是因為他發現人類身上"存在著一種道德的無能和罪的盲目力量",這無疑使人類的"精神變得粗俗卑下",使人類的"道德眼光變得朦朧不清"。這種與生俱來的罪惡之源,是世界末日的原動力。上帝既然替人類承擔了一切痛苦和磨難,那麼人們就必須跟隨十字架,不斷懺悔不斷贖罪,最終達到道德完善、自我超越的終極目的。曹禺對於這一問題的認知,不像宗教哲學家那樣是出自於一種理性的認知,而是出自於一種感性的認知。他察覺到"人們會時常不由己地,更回歸原始的野蠻的路,流著血,不是恨便是愛,不是愛便是恨;一切都走向極端"。現實生活中人性的失衡狀態,導致了人類社會永無休止的殘暴、邪惡、貪婪、淫亂、腐敗和墮落等醜惡現象的發生,使整個宇宙都變成了"一口殘酷的井,落到裏麵,怎樣呼號也難以逃脫這黑暗的坑"。尤其是當他走向社會之後,純真的人生理想與黑暗的社會現狀之間發生了激烈的矛盾衝突,無情的現實完全擊碎了年輕曹禺天真幼稚的美好夢幻,使他完全陷入了理智的惶惑之中。與此同時,虔誠的愛的信仰也因情感的壓抑逐漸發展到了另外一種極端,變成了沉鬱而凝重的"恨"。他毫不掩飾地告訴人們:"我更執拗地狠惡起來,我總是悻悻地念著我這情意殷殷,婦人般地戀愛著熱望著人們,而所得的是無盡的殘酷的失望,一件一件不公平的血腥的事實,利刃似地刺了我的心,逼成我按捺不下的憤怒。"這種靈魂深處的痛感,使曹禺迫切希望能夠尋找到"人究竟該怎樣活著?為什麼活著?應該走什麼樣的人生道路"的正確答案。為此,他曾讀過馬克思的《資本論》,可是"拿起來讀第一頁,讀不懂就放下了";他也試圖從佛教神祖那裏索求一點情感上的寄托,但又感到它"太出世了"!情感與理智間矛盾鬥爭的折磨與煎熬,激發起曹禺要"如雷如電地轟轟烈烈地燃燒一場"的強烈欲望。他要徹底毀滅這個充滿邪惡的舊世界,重新創造"新的血,新的生活",新的太陽和新的宇宙。於是他便拿起了文學創作之筆,他立誌要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去改造社會、改造人生。而這時早已浸透於他大腦潛意識層裏的基督教人文意識,又使他想起了拯救人類的"上帝"--用曹禺自己的話來說,"那時候去教堂,也是在探索著解決一個人生問題"。這就是曹禺精神人格與創作動因的根本之所在。

當曹禺以這種文化心態和精神品格進入到實際的創作過程時,他用基督教的原罪意識、世界末日意識、拯救意識以及博愛意識,精心地構思了一個完整的"人生悲劇命運四部曲"的主體意念框架,將《雷雨》、《日出》、《原野》、《北京人》的創作實踐,統統納入到基督教文化的倫理規範,進而營造了一個統一的藝術思維模式,即:"惡"(原罪)--"毀滅"(懲罰)--"善"(再生)。這個藝術模式的構思之巧妙.往往被傳統的學術論點所忽略或曲解,無疑大大低估了曹禺劇作社會影響的內在價值。如果我們排除政治意識形態的先入之見和主流批評家形而上學式的教條說教,便不難發現,在曹禺的話劇創作模式中,糅進了他從日常生活中所擷取到的各種各樣的悲劇因素,編織成一幕幕"平凡的生活悲劇"。情節的巧合性固然是牽動觀眾審美情緒的一個重要因素,但最讓人感到驚奇不已的是作品中的主人公,幾乎全都蒙著一層濃濃的罪人色彩,成為一個個悲劇命運的承受者或靈魂懺悔的贖罪者的藝術形象。盡管出於基督精神的偉大仁愛之心,曹禺同情與憐憫這群冥頑不靈的自命為"人"的"動物",但神聖的使命感和清醒的理智卻時刻逼迫他緊緊握住那枝冷酷無情的藝術之筆--因為他並未忘記自己所秉承的上帝意誌(更準確地理解,應該將其視為平民大眾"懲惡揚善"的美好願望),就是以人性的良知,去對"世界末日"進行公正的審判。所以,他向全社會大聲疾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