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節(2 / 2)

無盡的恨意,像是肉裡的刺,眼裡的釘。

這就是她二十歲時候的愛情。

作者有話要說:  人在年輕時候做的事情會傻一點,大家看看就行別認真。

☆、番外二【霖澈的自白上】

【霖澈視角】

記憶中的童年,除了我那個賤媽給過我一定溫情,自此就再沒有人對我好過了。

在我五歲那年,她把我送到了霖家,讓我認祖歸宗,隨後拿了霖震一筆錢就消失不見了。

我權當她死了。

有時候我寧願去別家當一條狗,也不想在霖家當個人。

霖家的瘋婆子,長得人模狗樣,卻連畜生都不如。

我口口聲聲喊她一聲媽,她卻天天變著法的整治我。

有時候我真想一刀捅死她。

如果不是我姐的話,我說不定已經將這個瘋婆子千刀萬剮了。

但說到底,她是我姐的親生母親。

我不想做讓我姐不開心的事。

因為她是這個家對我最好的人。

她活著的時候,總是把自己的東西分給我。

那對狗男女經常毫無緣由的不讓我吃晚飯,命令我在房間裡閉門¤

她也看見了我,但是卻裝作沒看見似得走了。

我不高興,但是也說不上哪裡不高興。

我跟霖震攤牌,說不願意跟王悅處了,結果當場被打了個半死。

我晚上就去找了安喜,我想抱她,忍不住想把她壓在身下欺負她。

她真的像個傻子一樣。

本來還板著一張臉,在看到我身上的傷以後,態度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轉彎。

她就像個被我養的彆扭寵物一樣,以為自己可以掌握主權,但事實上卻是被我牽著鼻子在走。

——————

很快,王悅發現了端倪。

她家有錢有勢,能幫霖震在生意上更上一層樓。

我雖然討厭霖震,但是跟錢沒有仇。

於是我又開始跟王悅糾纏不清。

等我回過頭來,卻發現安喜不見了。

她跟一個叫方敘的好上了。

不是我不要她,而是她不要我了。

這種感覺讓我很不爽。

不管我再死皮賴臉,她都不肯原諒我。

她口口聲聲說著方敘,我火冒三丈的把她壓在身下用力的操.她,看著她哭。沒有什麼比這種實打實的佔有更加讓人覺得有安全感。

我就是要把她緊緊攥在手裡。

有時候我想,就跟安喜湊合著過算了。

讓那些煩人的破事都滾蛋吧。

但是王悅卻又出來攪局。

這個瘋女人還打了安喜。

我一定不會讓她好過。

按照王悅的話來說,隻要上了床就得負責。那我要結婚的人豈不是太多了。

我是死豬不怕開水燙,王悅就開始給霖震施加壓力。要麼說這個女人格外的不要臉呢。

左右不過是挨一頓打,我習慣了。

可惜我把王悅想的太簡單了,這個瘋女人居然把霖震弄進了監獄。

我是恨不得霖震趕緊死了,但是他到底跟我流著一樣的血。

他再差勁,也是我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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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都不知道,自己原來是個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人。

我快準狠的攀上了蘇家。

整個A城能扳倒王家的隻有蘇家。

我小心翼翼,步步為營,整天都在計劃怎麼打王家個措手不及。同時還要搜集對蘇家不利的證據。

安喜自然就被我忘在腦後。

她到底是個人不是個死物,整天鬱鬱寡歡,但又不敢多問我。

我看在眼裡,卻沒有放在心上。

我對她隨便慣了,好的時候極好,不好的時候把她弄哭都是常有的事。

所以就任由她自己跟自己過不去。

誰讓我還有更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