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節一貫的人生主題(1 / 3)

除了一味被動地服從生物本能或社會規範所提供的統一目標,我們也可以根據理性與自由選擇,創造和諧。包括海德格爾、薩特、梅洛-龐蒂在內的哲學家,都肯定現代人的這項任務,並稱之為“人生計劃”,意為由目標指引,塑造個人的一生,並賦予生命意義的所有行動。心理學家則稱之為“特有奮鬥”或“人生主題”。這些觀念都指涉一係列跟一個終極目標有關的目標,個人所做的每件事都因終極目標的存在而具有意義。

人生主題就像遊戲規則,參加者一定要按照規則行動才能體驗到心流,這可視為生命樂趣的泉源。有了人生主題,所有事情都會有意義——不盡然是好的意義。如果一個人隻想在30歲以前賺到100萬,所有的事情不是使他更接近目標,就是更遠離目標。清楚的回饋幫助他一直投入行動之中。即使損失所有的錢,他的思想與行動仍然與終極目標密切結合,仍然覺得所有的體驗都有價值。同樣,一個決心窮畢生之力找出治愈癌症方法的人,通常也一直知道自己是否距離目標更近——在這兩種情形下,該怎麼做很清楚,當事人的任何抉擇都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撰寫人生的腳本

精神能量與人生主題結合時,意識就能達到和諧。但並非所有的人生主題都具有建設性。存在主義哲學家把人生計劃分為真、偽兩種。真人生計劃乃是一個人知道自己有選擇的自由後,根據經驗進行理性的價值判斷所選擇的主題。隻要選擇足以代表這個人真正的感覺與信念,他最後選擇的是什麼並不重要。偽人生計劃指的是一個人因為覺得什麼事都該做,什麼事別人都在做,所以自己沒有別的選擇,也隻好這麼做。真人生計劃有自發的動機,因自身的價值而被揀選;偽人生計劃則必須靠外來的力量推動。人生主題也有類似的區分:“發現性”人生主題是一個人基於個人經驗和選擇的自覺,自行撰寫行動的腳本;“接受性”人生主題則是按照別人寫就的腳本,扮演分配在自己頭上的角色,照本宣科。

這兩種人生主題都有助於賦予生命意義,但兩者也都有缺點。接受性人生主題在健全的社會體係下,能運作得很妥善,但社會體係一出問題,個人就很可能陷入變態的目標,不能自拔。把數十萬人送入煤氣室的納粹劊子手艾希曼,把官僚體製奉為至高無上。他在處理複雜的火車行程表,盡可能調配數量不足的車廂以滿足需求,用最低的成本轉運屍首時,說不定也沉浸在強烈的心流之中。他似乎從來不問交代下來的任務是對是錯,隻要奉命行事,就能保持意識的和諧。對他而言,人生的意義就是隸屬於一個強大而有組織的製度,其他的事都無關緊要。在太平盛世,艾希曼這種人或許能成為社會的棟梁,廣受敬重。但他的人生主題太脆弱,一旦狂妄自大、心智失常的人控製社會,問題就暴露無遺;正直的公民不需要調整目標,就能搖身一變為得力的幫凶,渾然不覺自己的行動違反人性。

“發現性”人生主題的弱點屬於另一類型:因為它是個人自行界定人生方向,奮鬥之下的產物,所以往往缺乏社會的認可,它的創新和與眾不同常被世俗視為瘋狂或具有破壞性。若幹有力的人生主題其實是基於古人所設定的目標,隻不過由現代人重新發現罷了。已故的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爾科姆·艾克斯,早年的行徑跟其他貧民窟出身的青年無異,視打架與吸毒為家常便飯。但他在獄中經過閱讀和思考,發現了一套不同的目標,重新尋回了尊嚴和自尊。雖然這份認同感是由過去的智能堆砌而成,但從本質上看,卻是嶄新的發現。他從此摒棄販毒和拉皮條的舊業,為不計其數的黑皮膚和白皮膚的社會邊緣人,創造更複雜的目標,幫助他們建立人生的秩序。

從另一個角度切入

一位參加我們研究的受訪者E提供了另一個從古人的目標中發掘人生主題的範例。E在一個貧窮的移民家庭中長大,他的父母隻認得幾個英文,勉強能讀、能寫。快節奏的紐約生活令他們膽怯,但他們崇拜美國和一切代表這個國家的權威。E在7歲的時候,父母花了一筆積蓄,買了一輛腳踏車送給他當做生日禮物。沒幾天,他在附近騎車時,被一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汽車撞倒,受了重傷,腳踏車也全毀了。駕駛人是個有錢的醫生,他開車送E到醫院,求E不要報警,承諾負擔一切費用,並且買一輛新的腳踏車賠他。E和他的父母相信這些承諾,依約行事,但不幸的是,肇事醫生再也沒有出現過,E的父親隻好借錢償還高昂的醫藥費,腳踏車當然也沒了下文。

這件事很可能在E的心靈裏留下永遠的創傷,使他變成一個憤世嫉俗的人,凡事隻謀求自己的利益。事實並非如此,E從這次經曆中學到了一個奇怪的教訓。他從中創造的生活主題,不僅賦予他自己生命意義,也幫助很多人緩和了他們的精神熵。這場意外發生後的很多年,E和他的父母一直對陌生人抱著敵視、懷疑及困惑的態度。E的父親自覺是個失敗者,開始酗酒,成為一個悶悶不樂、凡事退縮的人。看起來,貧窮無助已對這家人造成莫大的傷害。但是E十四五歲的時候,在學校讀到美國憲法和《權利法案》時,他把這些曆史文件秉持的原則跟自己的遭遇結合在一起,他漸漸認清,家人的貧窮與疏離並非他們自身的錯,而是因為他們不明白自己的權利,不懂得遊戲的規則,不能向有權管轄的人提出有效的抗議。

於是,他立誌當一名律師,不僅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更為了確保發生在他身上的不公不義,不會在處境跟他類似的人身上重演。一旦目標確定,他的決心就毫不動搖。他進入法學院就讀,並擔任一位知名法官的助手,最後終於成為法官。在事業的巔峰,他進入內閣,協助總統創製更有力的民權政策與法律,對處於不利環境下的人伸出援手。他畢生的思想、行動與感情都在他十來歲為自己選擇的主題下得到統一。他至死方休的努力,是一場了不起的遊戲,遵守他所製定的目標與規則進行。他覺得人生極具意義,每一場挑戰都充滿樂趣。

對痛苦的闡釋

E的例子說明了“發現性”人生主題形成時,幾個共同的原則:首先,這種主題往往是對早年遭受重大傷害的反應——成為孤兒、遭人遺棄、受到不公平待遇等。傷害本身並不重要,主題永遠不可能靠外在事件決定。重要的是,一個人對痛苦作何種闡釋。如果父親是個殘暴的酒鬼,子女對這個問題可以有數種不同的見解:他們可能會告訴自己,父親是個該死的混蛋;父親是人,人都難免有缺點、有暴力傾向;父親的困境是貧窮所造成的,要避免跟他一樣的下場,就得設法賺錢致富;父親的行為是無助和未受教育所引起的。隻有最後一種闡釋,能導向E所選擇的那種人生主題。

因此,接下來的問題就是,用哪種方式闡釋遭受的痛苦,能導向精神負熵的人生主題?如果一個飽受有暴力傾向的父親虐待的小孩兒,認為問題就潛藏在人性之中,人都是軟弱而暴戾的,那麼憑他一己之力,當然無藥可醫,小孩兒哪有可能改變人性呢?要在痛苦中找出方向,首先我們必須把它解釋成一項可能的挑戰。例如,E把自己的遭遇看成少數民族的無助與權利受到剝奪,不怨怪父親,然後他才能培養適當的技巧——進修法律,以解決他眼中損害個人生活的症結。這種把傷痛的事件轉變成挑戰,賦予生命意義的原動力,就是前麵談到的“耗散結構”,亦即從無秩序中發現秩序的能力。